分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流行水平分类,父母应发挥好监护责任

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流行水平:

√ 低流行水平:广西、海南、云南、青海、广东、西藏、贵州、四川;

√ 中流行水平:湖南、甘肃、浙江、福建、新疆、湖北、安徽、宁夏、河南、江西、重庆;

√ 高流行水平:陕西、北京、吉林、天津、山西、上海、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北;

父母是儿童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发挥好监护责任

1.帮助儿童养成科学饮食行为。

强化父母及看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父母及看护人营养健康素养,使其能够为孩子合理选择、搭配和烹调食物,保证食物多样化,减少煎、炸等烹调方式,控制油、盐、糖的使用量,避免提供不健康食物,减少在外就餐。

培养和引导儿童规律就餐、幼儿自主进食行为,教育儿童不挑食、不偏食,学会合理搭配食物和选择零食,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分别负责)

2.培养儿童积极身体活动习惯。

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提倡家长与孩子共同运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促进运动日常化、生活化。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经常锻炼习惯,减少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间,保证睡眠时间。(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体育总局分别负责)

3.做好儿童青少年体重及生长发育监测。

父母和看护人要充分认识超重肥胖的危害,定期为孩子测量身高和体重,做好记录,并能根据相关标准对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进行评价,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机构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4.加强社区支持。

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家庭、社区食堂和餐饮单位开展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的咨询和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科普讲座,提高父母和看护人的实践操作能力,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母乳喂养支持性环境建设,推动全面落实产假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单位建立母婴室。(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转自: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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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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