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意太大了!男子因对前妻和他人开房不满,将前妻推下了12楼坠亡

案情摘要

罗某(男)与娇娇本是一对夫妻,后因双方感情问题,便和平分手,协议离婚。离婚后,罗某多次向娇娇表示想要复婚,但娇娇始终没有同意,不过二人也没有就此断了联系,偶尔也有往来。

某日晚上,因罗某与其师父合伙经营的店面开业,便邀请了亲朋好友一起庆祝,娇娇前来一同祝贺,同时还带着新交的男友刘某。众人一起吃完晚饭后,又相约到KTV喝酒唱歌。只做了一小会,刘某便一人先行离开了。晚上11点半左右,娇娇说也要回家了,罗某见其有些醉了,就准备送娇娇回家,但被其拒绝。

随后,娇娇就打车走了。罗某担心娇娇出事,也打了一辆出租车跟着娇娇。却一路跟到了某酒店,娇娇进酒店后就直接去开房了。开好房后的娇娇边往电梯方向走,边给刘某打电话,说酒店房间已经开好了,等刘某过来。

而此时的罗某,一肚子的不痛快。因为娇娇离开时明明说是要回家,结果反而是去开房,还打电话,能有啥好事?罗某对此很生气。上来就把娇娇的电话抢过来了,问对方是谁。刘某听到电话那头好像是罗某的声音,也没有说话,罗某就把电话挂了。(事后刘某也没去酒店)

之后罗某就跟着娇娇一起进电梯上去,并质问她来酒店做什么,不是说要回家吗?娇娇很不耐烦地说不要他管。就这样二人一直上到了12楼。罗某又问娇娇房号是多少,娇娇也不搭理他。这让罗某更加急躁。

醋意太大了!男子因对前妻和他人开房不满,将前妻推下了12楼坠亡

罗某担心在过道里有监控,又怕被其他房客看到不好,就拉着娇娇到了12楼的步行楼梯间。娇娇让他回去,罗某就是不听。娇娇也有些急了,“都离婚了你还老跟着我干什么?”,并说如果罗某再不回去就死给他看。

罗某本来就对娇娇旧情未了,总想着复婚。娇娇谎称回家却来酒店开房,罗某也能猜想出一二了。而娇娇刚才的言语更是刺激到了罗某的心灵。冲动之下,罗某就把楼梯间的窗户打开,将娇娇双腿朝外,抱坐在窗台上。

面朝窗外的娇娇有些害怕了,右手紧紧拉住罗某的衣服,左手扶着墙,声称自己还爱罗某,求罗某快放她下来。此时的罗某已被冲昏了头脑,“你少说那没用的!”

说着就把娇娇抓着他的手掀开,娇娇一时失去了重心没有坐稳,就从12楼的窗台掉下去了。娇娇掉下去后,罗某就从后门溜出了酒店,看到娇娇躺在外面的平台上,当时心里很害怕,也没确认娇娇死了没有,见四处无人就悄悄地把娇娇的外套搭在其身上后离开了。

离开之后,罗某也渐渐冷静下来了,并想到娇娇可能没摔死,就又返回去了(可见其心里还是担心娇娇的),叫了个出租车将娇娇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就听到有个护士在说报警之类的,然后罗某打了电话给朋友严某,严某就和黄某去了医院。

医生抢救后说娇娇已经死了,罗某就又和黄某一起去把娇娇的父母接到了医院。回到医院时,派出所民警已经到医院开始调查了,罗某落网。

醋意太大了!男子因对前妻和他人开房不满,将前妻推下了12楼坠亡

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起初,罗某被认定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予以逮捕,但最终法院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案件审理中,对于罗某的罪名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过失致人死亡,即行为人对于死亡的结果是不追求的,不乐于见到的。只是因为自己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没有预见到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已经预见到了该结果,但轻信可以避免

本案中,罗某将娇娇抱坐至12楼的窗户上,使其处于危险境地,罗某应当预见到可能会发生坠落死亡的结果。但罗某面对娇娇的哀求,并未采取任何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反而是将娇娇拉着自己衣服的手掀开,导致娇娇重心不稳而坠楼。

从这个过程来看,罗某不存在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死亡结果的情形;同时也缺乏任何可以轻信死亡结果可以避免的理由,难道会认为娇娇掉下去摔不死?

因此法院并未采纳过失致人死亡的观点。而是认为,罗某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娇娇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险的情况下,仍强行将娇娇抱坐在高处,又将娇娇的手推开,即便没有直接追求娇娇死亡结果的主观意愿,也属于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态,构成间接故意。而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与直接故意(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均属于刑法中“故意”的两种形态,因此认定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结合本案系因恋爱、婚姻等民间矛盾激化而引发的犯罪,可酌情从宽处罚。而且罗某在明知护士已经报警,民警定然会来医院调查的情况下,仍回到医院等待,构成自首。最终认定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罗某的行为,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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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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