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拍房市场降温,可以“捡漏”么?

杭州法拍房市场降温,可以“捡漏”么?

法拍房能 “捡漏”么?

华说


《钱江晚报》报道说,3月3日起杭州出台楼市新政,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从实际成交情况来看,杭州法拍房市场降温明显。数据显示,从3月4日至3月9日,杭州市区限购范围内开拍的住宅法拍房共16套,其中2套流拍。在成交的14套房源中,低于评估价成交的有11套。

举例说罢。一套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附近的优质学区房景湖苑(对口学区是安吉路实验学校)的房源,建筑面积141.59㎡,起拍价为539万元,评估价770万元,最终有6人报名,成交价为731万元,相当于评估价打了95折。上城区由义弄一套35.58㎡的房源,评估价172.1万元,成交价为148.5万元;建国南苑一套65.11㎡的房源,评估价252.6万元,成交价为202万元,相当于打了8折。

于是,报道得出结论说,限购让法拍房重回“捡漏”时代。

法拍房的成交价低于市场评估价,也即是普通住宅的市价,是不是意味着“捡漏”?回答是,错的离谱。

所谓“法拍房”,是指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二手房市场上的一个特殊品种,量甚少,近乎微不足道。这且不论,单说法拍房的最终成交价低于评估价,是不是就意味着“捡漏”,买家沾到便宜了?非也。道理简单不过:法拍房牵涉债务纠纷,情形复杂,有众多的“坑”等着买受人去填。

譬如说,法拍房的转让登记手续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最麻烦的,是房屋内居住人员的难以清退,常见的有原产权人家中的老人赖着不腾空;买卖不破租赁,必须继续允许承租人使用至租赁合同结束;原产权人和相关利益人恶意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对抗新产权人;其他债权人以原产权人欠钱为由占用房屋。上述的一切麻烦,都是买受人需要支付的代价和成本,加上拍卖时的成交价,才是法拍房的真实之价。是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上述说,相较于一般的二手房,购买法拍房远为麻烦,因此,法拍房的成交价一般低于普通的二手房。然而,杭州在将法拍房纳入限购之前,往往出现法拍房价格高于普通住宅的反常现象。这又是为什么?

答案其实简单不过:就是因为限购!

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群中,除了那些想“捡漏”的人们之外,购买欲望最为迫切和强烈的,是那些被限购政策排除在外的人们——或者是短期内没有结婚打算,没有办法以家庭名义买房;或者是缴纳社保不满5年等等。不限购的法拍房给了他们绕开“限购”管制的机会,提供了一条买房的通道。这通道很窄,因为法拍房是数量很少,在整个二手房市场上的占比近乎微不足道,因而竞争格外激烈,价高于市,其来有自矣。

因“限购”而产生的买房资格,可以视为一种配额,因为有这资格才可以买房,否则有钱也买不到。这样看,之前杭州法拍房之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那部分差额,是买房资格之价,也是配额之价,也即是配额的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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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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