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何以舍生赴死

——读《魏书》记 (50)

人何以舍生赴死

(北魏士兵像)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谁都不会轻易舍弃。可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毅然舍死赴死呢?北魏时的辛雄,给出了一个答案。他说:

"凡人所以临坚阵而忘身,触白刃而不惮者,一则求荣名,二则贪重赏,三则畏刑罚,四则避祸难。非此数事,虽圣主不能劝其臣,慈父不能励其子。"

因此,他向肃宗建议:"明主深知其情,故赏必行,罚必信,使亲疏、贵贱、勇怯、贤愚,闻钟鼓之声,见旌旗之列,莫不奋激,竟赴敌场。岂厌久生而乐早死也?利害悬于前,欲罢不能尔。"

话说得很明白,也不是没有道理。人为了自已的荣誉和名声,是可以置生死而不顾的。孔子的学生子路,当敌人来到面前,并以戈击断冠缨时,他说:"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你看,在乱刃加身前,他居然还能正襟危坐,没忘了系正帽带,然后,慨然赴死,被剁成了肉酱。因此,可以说子路是为荣誉而战的典型;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当利益的诱惑大到足以战胜死的恐惧时,人也是可以为赏而不要命的;至于说刑罚的力量,就更大了。两军对阵,当一方溃逃下来时,他面对督战队的刀枪,会毫不犹豫地重新返回战场。何也?不返回去必死无疑,因为军法无情;返回去,反而尚有一线生路。赴死未必死,不赴死则必死。那么,只有义无反顾地去赴死了;避祸难也是同样的道理。当祸难大过死亡时,人就会拼将一死,孤注一掷的。总之,正像辛雄所说的,"利害悬于前,欲罢不能尔。"

然而,辛雄的结论却未免有点武断了。他在列举了人们赴死的四种理由后,说道:"非此数事,虽圣主不能劝其臣,慈父不能励其子",这话就说得绝对了些。此四条之外,起码还可以列出两条:

一曰义,即正义、真理。谭嗣同为了唤起中华民族的觉醒,他在完全可以躲避的情况下,却慨然赴死。他的死,绝不是为了荣名,不是为了重赏,也不是怕什么刑罚,更不是逃避祸难。他是为了维护正义,寻找真理;抗日战争中,多少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命丧沙场;张志新为了捍卫真理,不惜献出了年轻的生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如果说他们是为名利而死,岂不是对英灵的一种渎亵?他们是为信仰而死,为真理而死!"舍身取义",取的是国家大义,民族大义。

二曰情,包括爱情、亲情、友情。殉情的例子不胜枚举。自不必赘言。总之。为了儿女。父母会毫不吝惜自已的生命;为了爱情,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为了友情,朋友可以两肋插刀......而这些,都是发自内心的,心甘情愿的,没有借助任何外部的力量。这种感情,是高尚的,纯洁的,没有沾染丝毫世俗的灰尘。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都可以使人轻视自已的生命,诸如仇恨、贫穷、孤独、愧疚、失去自由等,都有可能放弃自已的生命。但这些,与义和情比起来,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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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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