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逆结构——论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进化(上卷)(129)

不可逆结构——论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进化(上卷)(129)

二十六、国家的“性格”(4)


印度

公元前2500年,古印度在印度河流域出现了哈拉巴文化,它是由多个种族共同创造的文明。直至公元前1750年,哈拉巴文化突然神秘地消失了。当原始的雅利安民族到达印度时,达罗毗荼民族已经有了自己的文明。他们的商人远航到达苏美尔地区与巴比伦,他们城市的奢华已闻名于世。原始雅利安民族后来所倡导的村落组织、土地耕种法以及赋税制都是来自他们。雅利安人是俄罗斯乌拉尔山脉南部草原上的一个古老民族,是世界三大古游牧民族之一。雅利安人能够四处征战与他们善于养马和骑马有关,他们曾遍布黑海北岸的俄罗斯草原经中亚一直到中国新疆。古代雅利安人迁移至中亚的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平原上定居下来。大约在公元前14世纪,其中一支进入伊朗高原地区,称雅利安-伊朗人,在伊朗高原地区形成了后来的波斯人、米底人、斯基泰人、帕提亚人等;另一支南下进入南亚次大陆西北部的旁遮普地区,称为雅利安-印度人。

最初,雅利安人在侵入印度河流域后集中居住在旁遮普地区的多雨地带,因为那里有大片的草地可供放牧。后来,他们凭借着铁制武器和马拉战车这一军事优势加快了扩张的步伐,沿着印度河与恒河向东进发,一路战胜了铜制武器和牛拉战车的土著民族。公元前1000年左右,雅利安人势力扩张到恒河流域。刚开始,他们主要还是依靠畜牧为生,渐渐地他们在肥沃的土地上定居下来,形成游牧业和农业的混合生产方式。他们在与当地土著居民不断融合的过程中,从战争状态最终转变为定居的农耕生活。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木工、冶金、纺织、制革以及贸易的发展。“公元前1500年前后入主印度的雅利安部落拥有与亚该亚人和多利安人等印欧人种同样的生理特征、同样的畜牧经济、同样的社会制度、同样的宗教神灵和同样的史诗。……为什么印度雅利安人能形成一个与他们西面的亲族如此不同的文明?……一个简单而又可能的解释就是,印度雅利安人印度化了。……当雅利安游牧者在印度河流域定居下来改营农业时,他们则不得不与原先的居民近距离地生活。像这样的和平共处和互通婚姻在持续几个世纪之后,其必然结果只能是文化融合。”(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随着战争的扩大和频繁以及经济的发展,雅利安人内部也开始发生分化,成群的部落开始逐渐合并成为一个个小国家。但是,这个过程在不同的地区并不完全一致,如恒河上游的部落在公元前9-前8世纪就过渡到了国家,而更多地区则是在公元前7世纪以后才完成了过渡。到公元前6世纪,印度进入列国时代。雅利安部落的中心从西北部转向了东部。印度次大陆的各个部落演变为较大的十六个国家,以及一些小的共和国或自治族。这些国家绝大部分位于恒河流域,恒河中下游一带已成为当时列国的主要政治舞台。“在这些早期国家中,恒河下游区摩羯陀王国地处两条主要商路的交汇处,又控制着铁矿丰富的地区,因此它很快就强盛起来,并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摩揭陀凭借自身的有利条件,后来成为孔雀帝国和笈多帝国形成时的基地。”(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雅利安人在氏族部落的基础上形成了村落制度,村落由父权制的大家族组成,若干村落组成氏族,若干氏族结成部落,氏族部落的首领成为国王。部落和氏族有着公民大会,全体成员参加,负责军事、祭祀、战利品分配等问题。此外,氏族部落中部落长老会议和部落的民众大会,由全体成年男子参加,负责军事的首领则是主要的权力机构之一。随着战争不断的增多,军事首领的权力日益增大,僧侣贵族的权力也在增大,氏族部落制度和军事民主制度都相继瓦解,氏族部落正式解体。当私有制开始出现,大量穷人开始变为债务奴隶,社会阶层(被称为“瓦尔纳”varnas,意思是肤色)开始出现。雅利安人划分了四大世袭种姓,他们自己享有前三个等级——祭司(婆罗门)、武士贵族(刹帝利)和农民(吠舍),第四个等级(首陀罗)留给当地土著人(达罗毗荼人,也称达塞人)。“种姓制度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其一,各等级具有独特的职业。其二,世袭的原则,这体现在对婚姻复杂的规定和限制中。其三,种姓制度对食物、水、接触和礼仪的纯洁还有更进一步的种种限制。其四,每一个种姓都有自己的道德准则,用以规定各种义务和责任。……种姓制度现在仍是印度社会钢铁般牢固的构架。虽然它现在已受到改革者的攻击,并由于现代工业社会的种种急迫需要而遭到破坏,但它实际上仍在印度四分之三人口居住的农村地区发挥着作用。”(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种姓制度(caste)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种姓(被称为“迦提”jatis)。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部落不同分成许多部落种姓,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各种姓之间等级森严、界限分明、职业世袭,各种姓之间绝对不能通婚。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在民众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严重削弱了印度的民族凝聚力,是造成印度屡次被外族征服和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除种姓制度外,婆罗门教也在此时产生。“以法、因果报应和转世轮回为基本原则的种姓制度也是印度宗教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雅利安人最初所信奉的典型的部落神都是自然力量的化身,……这些自然自然之神对游牧民来说是很合适的。然而当雅利安人定居下来改营农业时,他们就不得不转而信奉新的神。……与这些新神相伴而来的是权力愈来愈集中到祭司阶级即婆罗门的手中。”(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婆罗门的祭师们变成了享有特权的世袭阶级,他们垄断了举行灵验礼拜仪式的权力,他们利用宗教控制人们的心灵,从而掌握了印度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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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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