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巨头早应取消屏蔽,通过开放生态,拥抱竞争,实现自我超越

淘宝、抖音无法在微信上分享链接,淘宝无法使用微信支付,而在微信生态下又只能使用微信支付,不能用支付宝……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平台巨头通过打造各自的闭环生态来圈流量,以邻为壑地割据一方。这些看似习以为常的现象不仅会为一些用户带来不便,更不利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是广大网民诟病的老问题。

近日,多家媒体纷纷报道工信部有关部门于2021年9月9日约谈腾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小米、网易等互联网企业,要求它们在消除屏蔽、保持互联互通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第一财经记者吕倩在当日题为《工信部推进解除网链屏蔽,相关事宜尚在进行中》的报道中提及:

“据了解,会上工信部有关部门提出三条合规标准——具有外部网址链接访问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对于用户分享的同种类型产品或服务的网址链接,展示和访问形式应保持一致;具有外部网址链接访问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用户在即时通信中发送和接收合法网址链接,点击链接后,在应用内以页面的形式直接打开;不能对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网址链接附加额外的操作步骤,不能要求用户手动复制连接后转至系统浏览器打开。具体标准尚在参会企业讨论之中,是否以工信部官方通知方式最后确认也还是未知数。

媒体上述报道中提及的工信部要求,早已有迹可循。

202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平台经济强化反垄断作为2021年的工作任务之一。2021年初,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腾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拒绝开放API接口文件,屏蔽抖音用户分享的链接,导致腾讯微信视频号、腾讯投资的快手可以在微信和QQ生态下获得更多用户流量和数据积累。

截至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尚未对腾讯此类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争议公开进行立案。不过,工信部在2021年4月国新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曾向记者表示,“摸底筛查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的情况,开展行业不正当竞争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恶意屏蔽、强制捆绑、流量劫持、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今年7月初即有消息称阿里巴巴和腾讯正考虑逐步互相开放生态系统。消息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阿里方面的初步举措可能包括将微信支付引入淘系电商平台,而腾讯则或将允许淘系电商的内容在微信内分享,或者允许微信用户通过小程序使用阿里的服务。另外,阿里巴巴将在其电商网站上添加银联开发的移动支付服务。阿里巴巴方面最初采取的步骤可能包括在其电商平台、淘宝和天猫上引进腾讯的微信支付功能。”(吕倩:《工信部推进解除网链屏蔽,相关事宜尚在进行中》,2021年9月11日,第一财经App)

从这次会议的要求可以看出,相比起阿里巴巴、腾讯量大生态系统的互相开放,2021年9月9日工信部在组织众多高科技企业的约谈中关注的范围更广,提出的行政指导也并非局限于腾讯和阿里巴巴,而是要求与会的所有高科技企业都要一视同仁,解除网链屏蔽等各类妨碍平台经济互联互通的措施。

倘若回顾过去10年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进程不难发现,互联网企业相互屏蔽是互联网经济从PC端转向移动互联网后的一个日益凸现的问题。

在移动互联网,往往用户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个APP上,哪个APP的使用频次越高,用户粘性越强也就越容易实现流量变现,在激烈竞争中获得更多用户和长尾效应。所以,伴随3G技术和4G技术普及,越来越多互联网企业开始通过烧钱来争取流量,在烧钱烧到某一市场细分竞争对手寥寥时,在反垄断执法严重滞后,未依法申报就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违法成本很低的条件下,投资者就会促成这些在市场细分中实现“剩者为王”的互联网企业合并,形成“赢者通吃”的垄断格局,例如但不限于:

与此同时,伴随人们对移动端即时通讯的依赖,尤其是微信在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体的普及,腾讯微信逐渐成为社交网络领域的“王者应用”,几乎所有中国互联网用户都拥有一个甚至多个微信账号,使用频次与时长也往往遥遥领先其他应用场景下的App,成为许多手机用户最不可或缺的应用软件。强大的网络效应使得无论长短视频链接、购物链接、在线文档链接的分享都会越来越依赖于微信生态,因为只有如此才有可能更加快捷地触及用户社交网络上的其他联系人,争取边际效用的最大化。反过来,越来越多初创企业通过接受腾讯参股,融入腾讯微信生态,越来越多小程序应用的开发者对微信生态趋之若鹜,也就让微信在即时通讯与社交网络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移动互联网中用户量最多,使用频次最高的应用软件,微信开始一方面通过参股其他互联网企业或者开放第三方小程序,另一方面屏蔽主要竞争对手,就会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流量黑洞”。

早在2016年腾讯投资的滴滴收购优步中国前,腾讯微信也曾以“系统抖动”,防止诱导式分享为由长期屏蔽优步,但是在微信九宫格里仍旧为滴滴保留着导流渠道。类似的,腾讯投资的京东、拼多多,腾讯自己开发的腾讯会议与企业微信可以在借助用户最为广泛、活跃度最高的即时通讯应用微信获得流量,而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竞争对手开发的竞品则被微信拒绝开放API。

比如,近几年在线办公市场千帆竞技,字节跳动推出了飞书,阿里巴巴推广钉钉,腾讯推广企业微信和腾讯会议。但是由于微信没有向飞书开放API端口,导致飞书难以在微信实现跨平台互操作。最终,阿里巴巴钉钉和企业微信靠着阿里巴巴和腾讯各自在移动互联网的强大生态获得了可观的增长,但是飞书的用户量增长缓慢。而类似飞书的例子不在少数。

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腾讯微信和蚂蚁科技的支付宝成为大多数用户常用的健康码扫码终端,进一步凸现了用户对腾讯微信和支付宝的依赖。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大平台生态的相互屏蔽带来的一个尖锐矛盾是去年3月份钉钉的健康码在微信平台上无法被分享,导致使用钉钉的用户在跨省复工复产时遇到困难,直到有关部门介入才化解这个危机。

腾讯、阿里巴巴及其关联企业蚂蚁科技形成两个不能互联互通的生态,不仅给用户带来不便,还会迫使其他互联网行业必须面临“二选一”的选边站,难以完全独立于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大互联网生态系统,自主发展。这对于互联网行业的投资多元化与技术创新的多样性无疑是不利的。同时,也会让用户的选择权受到严重限制。即便是对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大阵营的互联网企业而言,也容易出现满足于各自生态带来的稳定流量,缺乏锐意进取的动力,滋生吃老本的怠惰情绪。

使用某一个超级应用软件就可以实现移动互联网领域衣食住行玩、移动支付、金融理财、即时通讯、在线办公等主要功能,这对用户看似便利,但实际上会让用户被局限在一个互联网企业阵营的应用软件矩阵里,让后者积累用户大量个人数据,更加精确地进行用户画像,为差异性定价创造可能(例如在消费信贷的利率设定上),并在各类移动互联网服务分销领域掌握强大的话语权,甚至在金融科技领域造成对市场竞争的严重扭曲,不利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在腾讯、阿里巴巴与蚂蚁科技逐渐将各自封闭生态中形成的市场力量越来越多地用于金融服务市场的背景下,银保监会郭树清主席在《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一文中公开呼吁:“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严防垄断、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也在《金融科技领域应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中强调:“针对寡头垄断行为,要就相关公司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况,组织开展消费者问卷调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赢者通吃,“店大欺客”,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据中证网2021年5月报道,《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还专门提到“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虽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尚未公开金融科技领域的反垄断执法进展,但是如果工信部能够推动各大互联网企业,尤其是腾讯和阿里巴巴开放各自生态,取消对相关竞争对手的屏蔽,不再以参股或者“二选一”、“最惠国条款”等影响经营者独立性或排挤竞争措施作为开放生态的前提条件,就有望改变国内互联网经济在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大阵营间站队,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林立的割据状态。那么其他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就可以借助这些既有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获得更多拓展业务的机会,对投资创新、就业发展都会大有裨益。

实际上,不仅国内,在欧洲和美国,竞争执法机构对谷歌、Facebook、苹果、亚马逊等高科技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也都纷纷要求这些在各自主营业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摒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杜绝在其他相邻市场、上下游市场采取屏蔽封锁或歧视性措施,开放各自在地图与搜索引擎广告业务、社交网络、在线支付、电商快递业务的生态。(相关报道如黄婉仪:《“苹果税”遭重击!App Store被法官判决强制放开第三方支付,但这只是第一步》, 2021年9月12日,21财经APP;张雅婷,郭美婷:《谷歌遭德国反垄断调查,“跨市场竞争”审查对国内有启发性》, 2021年5月29日,21财经APP;)

这些对大型科技企业跨市场排挤竞争行为的规制也在日本、韩国、印度、俄罗斯等其他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得到响应,成为全球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而这种竞争政策上的全球治理趋同,客观上也会有助于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各国科技企业更好地参与全球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当然,在开放生态的过程中,各大跨平台应用需要注意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需要提示用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根据用户反馈及时对那些涉嫌存在侵犯个人信息风险或者网络诈骗风险的应用软件跳转、链接分享进行暂时封禁,并提出限期整改建议,甚至在必要时举报给公安机关、市场监管与网信监管部门。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互联网适老化改善方面,各大平台企业也可以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中国消协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指导下展开协同合作,不断完善各平台生态开放与管理机制,在开放中完善管理。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提出相关要求也应该是相信实施网页链接屏蔽等措施的这些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拥有足够先进的技术能力、平台治理能力,完全有能力在取消屏蔽的同时做好治理工作。相比起放开链接后对消费者福利提升、对平台经济竞争环境带来巨大改善以及由此带来的更多创新机遇,不应因个别企业以技术困难或管理成本为借口,妨碍平台经济在互联互通条件下的健康发展。更何况相关大型平台企业本身已经能够对其参股投资或者存在战略合作的其他互联网企业的App开放小程序申请或API接口,实现互联互通,早已从这样的导流中让本阵营“同气连枝”的企业实现共赢共荣了。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工信部通过行政指导要求腾讯、阿里巴巴等平台巨头消除屏蔽措施,开放生态的相关报道中,并没有确切地指出对限期没有取消生态屏蔽的互联网企业还会采取哪些具体的法律措施。

但是,至少根据目前已有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有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对腾讯、阿里巴巴等涉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拒绝向竞争对手开放API的拒绝交易行为进行规制;对于其他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依据《反不正当法》第十二条规范其妨碍互联互通的行为。

而就在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也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互联网行业违背商业道德,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思路进行了说明,响应了中央财经委关于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政策方针。

2021年9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发表了李云舒、柴雅欣的报道《给资本扩张设置红绿灯:反垄断不仅关乎“听歌自由”,更关乎市场公平竞争》,对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力有序强化竞争监管,坚决反对垄断的决心表达了支持。这篇报道中强调:

“反垄断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不仅仅关乎“听歌自由”“平台选择自由”“付款方式自由”,更关乎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这也代表了绝大多数中国网友的心声。

一方面,在提高反垄断执法透明度的呼声下,在国际社会的关注下,高悬的反垄断法达摩克里斯之剑,有望在处罚阿里巴巴之后,再次挥向其他涉嫌长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一方面,是工信部着眼全局、立足长远的行政指导。平台巨头既应当依法配合反垄断调查,开展合规整改,也需要兼顾主管部门的行政指导,看到互联网经济发展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大势所趋,民心所向,顺势而为。

将资本与创新更多用于改善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尤其是“一老一小”两大人群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发海外市场,以开放生态,拥抱竞争,必将让平台巨头通过带动更多锐意进取的创新企业,拉动就业,在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实现自身蜕变与自我超越。而这也正是国家强化反垄断,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初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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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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