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能否迎来反垄断执法潮?

2021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提到:国务院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信访局、全国总工会等16个单位组成,交通运输部为牵头单位。

2021年4月,笔者曾在本公众号上发布了《从卡车司机金徳强的悲剧到交通领域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多发的顽疾》,收到了不少网友的留言。其中也不乏卡车司机的留言。从这些留言中,我们能够感受到深深的无奈与愤懑。笔者尝试着力所能及地为留言的网友进行疏导,并发表了《交通运输行业或将迎来反垄断执法高潮》《金融、交通行业或迎来反垄断执法——2021年下半年反垄断执法前瞻之一》,呼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继续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调查。

同期,2021年5月7日交通部也专门“开会研究维护货车司机等的合法权益等工作,督促货运平台公司合理确定服务费、会员费等标准,严禁诱导货车司机低价竞争,确保派单公平公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反垄断监管,避免平台公司利用垄断地位损害货车司机权益。”(相关报道参见政知见:《中央领导作重要指示后,交通部四位领导离京调研:欢迎提供线索》,2021年5月25日)

舆情所到之处,舆论监督形成,违法违规问题就更有可能及早得到解决。这是过去几年国内许多领域都常见的现象。但是,值得我们反思的仍旧是更深层次的机制问题。

其实,《反垄断法》第九条授权国务院成立反垄断委员会,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从2008年9月起,交通部也一直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但是,长期以来,反垄断委员会处于严重的空转状态,外界不知其具体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即看不到其拟定的竞争政策,也无法了解其具体协调反垄断执法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在涉及交通运输、原材料生产、农业、金融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外界无法了解,更无从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之间是如何协调工作的。

在《共享“打工人”--关于互联网初创企业与反垄断法的虚拟故事》中,笔者分享的PPT第2页曾经指出影响反垄断执法动机的几个主要因素就包括“其他部委意见”。

但是,我们能够通过过去一年多实践看到的是,在金融科技领域,往往是央行、银保监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更加积极地呼吁强化反垄断,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却迟迟没有行动。

相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0年12月底公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第27页、29页都指出了交通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多发的问题。但是,交通部却直到2021年5月舆情发酵后才采取行动。

可见妨碍监管行业反垄断执法的因素在体制机制。交通行业能否迎来反垄断执法潮?更多还取决于部门间协调机制是否能发生根本改变,是否能受到外部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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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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