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男子娶20岁智障女,律师怎么看?


55岁男子娶20岁智障女,律师怎么看?

你好,我是杨颖。是西安的一名律师,执业11年了。


11年间做了许多的诉讼案件,承接了许多的法律顾问工作,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团队。


这两天刷微博,有一条上了热搜的新闻《父亲回应20岁智障女儿嫁55岁男子》。


这则新闻起源于一个视频,河南驻马店的一场婚礼上,新娘一直大哭。


后来经过记者走访调查得知,新郎已经55岁了,而新娘却是2001年出生,并且新娘严重智障,连人都不认识,吃饭全靠喂,上厕所也要抱着去。


后续记者又采访了新娘的父亲,新娘的父亲说这个婚姻是双方的亲戚介绍的,父母都很满意,也没有收彩礼。


新娘的父亲说,新娘五六岁的时候因为高烧智障了,觉得新郎家里离得近,可以随时去看看,自己也能放心,觉得应该饿不着。


据报道,这两个人已经同房了,但是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本打算3月2日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的,但是在网上一曝光,这个结婚证大概率是领不成了。


我们来看看这个案子可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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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这两个人算是结婚了么?


因为在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就开始施行了,大家现在的行为都受到民法典的约束了,所以他们结婚没结婚也是《民法典》说了算。


《民法典》婚姻篇对结婚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法典》中并没有对智障能否结婚进行单独规定,只要符合下面这几个要求就可以领取结婚证: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自愿的可以领取结婚证。


这样看好像双方都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也不是血亲,但是因为新娘是智障,就无法判断她是否属于自愿结婚


《民法典》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这个新娘就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她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那么父母能不能代理她结婚、离婚呢?这是不可以的!


父母能够代理的是帮她处理一下财产,代办一下国家救济手续等,像婚姻这种涉及人身权利的是不能代理的。


因为婚姻是双方自愿,未来要共同生活的,父母没有办法代理这个行为。


这个新娘呢,连人都不认识了,她智障的严重程度也根本不可能判断她是自愿的。而新娘的父亲在后续采访中也说并没有征得新娘的同意。


两个人虽然办了婚礼,但是咱们国家的法律是不承认同居的,必须是领取了结婚证才能算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这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即便办了婚礼也不算是结婚了。


而由于女方严重智障,父母又不能代她领取结婚证,所以他们的结婚证应该是领不了的,那这两个人就并不算是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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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二人的同房行为算什么呢?


新郎和新娘同房的行为算什么呢?


新郎可能涉嫌到强奸罪,为什么说是可能呢?


因为《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是通过胁迫或者令妇女不能反抗的其它方法,违反妇女的意志自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强奸罪。


这个案子里,新娘的意志自由很难判断了,新郎与新娘同房的行为,大概率可能是违背其意志自由的


但是因为新郎主观上又认为他们已经结婚了,同房行为是合法的。


所以新郎的行为也可能会存在《刑法》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认定为犯罪的情况。


具体的刑事案情就要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后才能清晰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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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新娘结婚以后的生活起居,应该由谁照顾?


新娘这种情况,显然没有他人照顾自己是无法生活的,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应该由谁照顾呢?


这就要说到法律上“监护”的概念了,监护人应当承担照顾的义务。


《民法典》28条规定,新娘的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确定:(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经有关部门同意,且自愿担任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


这也就是说,有配偶的,配偶就是监护人;没有配偶的,父母或者子女是监护人,按照顺序确定。


但是这个新娘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这名55岁的男子也不是她的配偶,她还应当由父母来监护。


即便是两个人现在已经办了婚礼,她的父母依然有义务照顾她。从法律上说,这名55岁的男子是没有照顾她的义务的。


其实每次看到这种新闻,我都深受触动,因为这类事情就是我最不喜欢的“无解”的情况。


女孩严重智障,父母有照顾她的义务,但是要付出的也是普通父母远远不能比的,而且父母总有去世的一天,到那个时候怎么办呢?


新闻里的父亲也说得很清楚,“饿不着就行了。”他们的期待也就在于女儿能活着,饿不死就行了。


但是新闻里这个55岁的男子,也说了,自己是想让这个女孩给他传宗接代,生个孩子将来好给他们养老送终。


如果有了孩子,我很难想象,55岁的人,还能愿意继续照顾这个已经生了孩子的女孩了。


毕竟他的需求已经得到满足了,女孩对他可能已经没什么用了。真的能如女孩父母所愿,保证“饿不死”么?


而传宗接代生下来的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将来又会面对什么样的人生?又会走入什么样的轮回?更是不敢去想。


可是没有过着他们的日子,就凭空指责他们不负责任、都是他们的错,好像我也没有这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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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是人的第一需求,但是生存又为了什么?就是简单地活着么?


我有一个朋友跟我说,她以前总觉得自己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健康,平安,这都是应该的。


有一天自己会跟老公一起看着女儿长大,然后两个人安度晚年,好像这些都应该是自然发生不用担心的事情。


可是突然有一天她明白了,不是这样的,凭什么自己就是平安到老的那一个?


生活中处处都有意外,所以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是那样幸运和值得珍惜。


看到新闻里的故事,我也会自己想,我无法成为别人的解决方案,但至少也要先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吧


*作者:杨颖,律师,自2009年入行至今,每年办理很多各种类型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想要通过普法告诉大家,法律人也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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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男子   民法典   强奸罪   血亲   监护人   同房   智障   配偶   新郎   新娘   婚礼   父亲   父母   婚姻   律师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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