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保险公司拒赔最为突出的三大原因

保险理赔是一种依照保险合同进行的履约行为,如果在购买保险时能对产品更了解,真正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那理赔就能容易得多。

揭秘保险公司拒赔最为突出的三大原因


揭秘保险公司拒赔最为突出的三大原因

保险公司拒赔案例中最为突出的三大原因,分别是:带病投保、等待期疾病或症状、不符合意外定义。

带病投保不可取,如实告知有保证

王先生以糖尿病为由申请住院费用和住院津贴赔付,核赔过程中发现,其病历卡早在投保前就有糖尿病确诊记录,复查投保单时发现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认定为不如实告知行为,做出拒赔、解约、退还保费的决定。

带病投保在医疗重疾类理赔中几乎是一票否决。对于健康险而言,投保前已有的疾病和症状,不在承保范围内,对此我国保险法也有明文规定。

未如实告知和带病投保都会给理赔带来麻烦,因此,投保前切记如实告知。

对于已有疾病,保险公司将依实际情况处理,并非一概拒保,有时也会通过加费、部分免责等方式承保。

意外并非意料之外 常规认知有差异

何先生去年初投保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当年7月,他因参加公司组织的暴走活动,中暑住院。康复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理赔。保险公司认为这属于疾病而非意外导致的就诊,最终做出拒付决定。

消费者在常规认知中提到的意外,乃意料之外发生的各种事情,包括大灾,也涵盖大病。

保险中对意外有清晰的界定,“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显而易见,罹患大病不属于保险的意外范畴,无法得到理赔。

因此,平时多些保险知识的积累很有必要

揭秘保险公司拒赔最为突出的三大原因

医疗保险等待期,投保关注不可少

钟先生2014年8月7日投保住院费用保险,同年9月3日因肺炎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申请,最终因等待期内出险未能获赔。

为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降低逆选择发生的可能性,通常保险公司都会对长期重疾和住院费用及津贴类产品设置等待期,也叫观察期

保险公司仅对等待期满后的疾病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应,相关条款,尤其是赔付条件与限制,在合同中都必须载明,赔付也将据此执行,因此,消费者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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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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