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儿子结婚想分户需住宅证明,申请建房却需分户证明,怎么办


农村:儿子结婚想分户需住宅证明,申请建房却需分户证明,怎么办

有农村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说他们村有户人家,儿子结婚后,家庭人口多房子少,住在一起不方便,于是想再为儿子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与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分开,另立门户。但申请宅基地时却需要提交分户户籍证明,就是新家庭户口簿。于是,便去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但派出所又要他提交新住宅证明,弄得他不知如何办才好。那么,农村孩子结婚与父母分家,申请宅基地和分户户籍本真的会陷入这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吗?

我立即上网查询这方面的规定。查询发现,农村村民到派出所申请立户,需要提交以下具有法律效率的证明材料:一、分户申请书面报告;二、原家庭《户口簿》;三、新家庭成员及住址;四、村委会证明;五、结婚证。

而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宅基地申请书;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是否本村集体户)三、分户证明;四、村委会出具的现有宅基地情况证明;五、村委会出具的拟发放的宅基地位置、面积、宗地草图;六、村民大会讨论情况证明;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现状圈及土地类型;八、其它材料。

农村:儿子结婚想分户需住宅证明,申请建房却需分户证明,怎么办

理论上看,的确是一个跳不出的“怪圈”。按理讲,土地管理部门要求提交分户证明,是因为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没有分户户籍本,无法证明你另立门户,所以要求提交分户证明,才能办理宅基地申请手续。但仔细想想,派出所要求提交住宅证明,也是担心有人以分户为理由多占宅基地也没错。如此各有道理,难道农村孩子结婚后想 分家另立门户真的难于上青天吗?

其实不然。之所以弄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土地管理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证人”,那就是申请者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申请宅基地和分户者的情况,本村村民和村委会最清楚,只要看看他们提供的证明材料就完全可以证明申请者的情况是否属实。从户籍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需要申请者提交的证明材料看,都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尤其是土地管理部门需要提交的八项材料中,村委会和村民的证明就占四项。所以,我认为,无论是户籍管理部门还是土地管理部门,只要申请者提交了村委会和村民的证明材料,就完全可以办理审批,谁在线,谁在后都无所谓。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现在,为了方便群众,为了各部门之间不在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实行各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如果,户籍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坐在一起办公,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怪圈。如今,网络如此发达,办公智能化早已普及,即使不能联合办公,联网办公也不会出现这种怪现象。

如今,要求各职能部门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坚持原则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服务人民、方便群众放在第一位,一切为群众着想,就不会出现这种让老百姓跳不出的怪圈,就不会再出现让公民证明“我妈是我妈”的现象。朋友,您对这件事如何看,请在评论区表达您的看法和建议。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农村:儿子结婚想分户需住宅证明,申请建房却需分户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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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标签:农村   户口簿   宅基地   申请者   怪圈   村委会   户籍   管理部门   派出所   村民   住宅   群众   儿子   土地   情况   家庭   财经   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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