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农民突发疾病去世,新农保500档次缴费7年,账户里的钱归谁?

昨天发了一篇关于农村新农保的文章,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如果参保人不到六十岁去世,账户里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其实农村有很多农民朋友对这个问题也不是不很清楚。我这里正好有一个类似的例子。

老家农村有一58岁农民,2012年参加新农保,家庭经济还可以,就选择当时最高档次每年500元参保。去年冬天,还差两年就能领养老金的他,突发心肌梗死不幸去世, 他女儿打电话问我,他爸新农保账户里的钱还能领吗?缴了七年的养老保险是不是就白缴了?我告诉她不会,你父亲新农保账户里的余额,除了政府补贴,其余部分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后来,她去养老保险所领回了3500元。

58岁农民突发疾病去世,新农保500档次缴费7年,账户里的钱归谁?

国务院2009年出台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意见》第六条“养老待遇”中明确指出: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参保人如果不到六十岁而不幸去世,其生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会白缴。

其实,平时也听到有些农民朋友说,六十岁以后领的养老金都是自己缴的养老保险,还不是自己鼻涕流自己嘴里,主要是怕你乱花钱,不知道存钱,强制你存点钱,等你将来老了干不动了,一月给你发点生活费,不至于挨饿。

这些农民朋友所言也有一点是对的,新农保参保人六十岁以后按月领的养老金中,一部分确实是你平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六十岁以后会按月全部发给你。但个人账户里除此以外,还有国家的基础养老金和政府的补贴。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新农保每个参保人退休后所领的养老金都是从哪里来的?

58岁农民突发疾病去世,新农保500档次缴费7年,账户里的钱归谁?

《2009年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意见》第三条指出,国家设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目标是: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农村养老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说,新农保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农村农民六十岁以后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其中个人缴费就是参保人六十岁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指当地政府和村集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参保人的补助,政府补贴就是国家财政出资为六十岁以上老人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刚开始只有55元,现在最低省份也已经增加到一百多元。比如,山西省2019年为110元/月。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这两部分只有在参保者达到60岁才能领取,所以,那位58岁去世的农民朋友,其合法继承人只能继承他账户里七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3500元。

58岁农民突发疾病去世,新农保500档次缴费7年,账户里的钱归谁?

昨天,还有一位网友留言说,如果参保人六十岁时只领了一个月养老金就去世了,其子女还能继承他账户里的钱吗?我回复他说,不能。因为他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意见》第六条“养老金待遇”开头一句话就是: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支付终身。其“支付终身”就是支付到你去世。这位农民朋友只领了一个月养老金就去世了,的确很亏,但这是国家政策,谁也不能违背。这种特殊情况是非常小概率的例子。如果他家庭的确困难,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国家救助。

总之,新农保参保人如果不到六十岁去世,其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其余资金可由子女或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我是西门白甫话三农,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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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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