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振养父母一家为他买房买车,这种爱在犯罪事实面前毫无温度

近日,《失孤》原型亲子重逢的篇章引爆网络,而随着郭新振留守养父母身边报恩的表态,更是直接掀起一波舆论狂潮。对于公众而言,他们的情绪躁动本质上就是对郭新振这一决定的不解和愤慨。一边是24年漂泊寻子,青丝熬成白发的郭刚堂,另一边是认亲仪式刚落帷幕就仓促表态对养父母的恩情论,这对于公众来说,不仅仅是对“假亲”的愚孝,更是对“真亲”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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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公众舆论的性情向来是感性、直观的,它对一件事的评判不会有深层次的剖解和理性认知,大多时候全凭一腔正义感和结果论来进行道德审判。而对于郭新振的“执迷不悟”,显然触碰了舆论底线。当吃瓜群众将批驳和谩骂向郭新振集中倾泻时,却突然传来一种对养父母怜悯和赞美的声音。

其实,大多数民众对于被拐卖的郭新振是受害者,不该承受恶语的事实是予以认同的。而他在那个家庭里享受了绝对的资源和爱护,情感依托、社会资源、事业发展等关系全都在养父母这一边,他选择留在利己之地无可厚非,这也是他的权利,和私德、人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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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有报道站在郭新振养父母角度歌颂二人勤劳持家的纯朴人性,感慨对郭新振视如己出的养育恩情时,殊不知这种论调是在混淆视听,更有试图洗白之嫌。

“村里大都知道孩子是抱来的,这么多年,大家并不清楚也不去打听孩子是怎么来的,但郭新振养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大家都看在眼里,农村人订奶的不多,就是当亲生的养。”

郭新振养父母一家从小为他买牛奶呵护有加,长大后合力为他买房买车,似乎都在佐证郭新振留在养父母家坚决报恩的合理性。但,这一切都难以掩盖了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作为郭新振养父母双女结扎户,还想要一个儿子,在这种病态的男根需求下有意识地进行买卖被拐儿童,这是这场变故的根源。毋庸置疑,新振养父母的行为就是犯罪。而对于买来的“男根”而言,本就承载着为他们养老送终、传宗接代的功能,既然是暮年依靠又怎会怠慢,订奶、买车、购房不是正常投资吗?况且掠来别人幸福的人,又怎能与“勤俭持家”此类纯良词汇产生关联?因此,那种视如己出的爱在犯罪事实面前根本毫无温度、分文不值更不值得赞佩。

郭新振养父母一家为他买房买车,这种爱在犯罪事实面前毫无温度

诚然,当外界对郭新振养父母道德审判的呼声愈发高涨时,出现这种调和论调在所难免。毕竟这场风波背后,涉及的不只是司法公正的问题,更夹杂着亲情伦理的情节。从法律角度出发,参与犯罪的就该接受法律制裁;但是社会人情角度出发,被拐卖的孩子对于自己的养父母的感情更深,这就导致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存在矛盾——受害主体不认为自己被犯罪方侵犯了权力,自然也不愿意自己的养父母被法律严惩。

如果郭新振养父母被法律严惩,郭新振自然会极力维护,甚至对抗司法和人性,这也就意味着郭刚堂与分离24年的儿子的关系再难亲近。于此,三方家庭的关系便陷入纠结甚至怨恨。

而如果郭新振的养父母不被法律严惩,对于律法约束性、公众情绪以及社会正义都是一种挑战。同时这种这种宽松尺度的处理方式不仅是对买卖人口犯罪活动的放纵,更是对人贩子诱拐儿童的变向激励。

郭新振养父母一家为他买房买车,这种爱在犯罪事实面前毫无温度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种买方家庭,就是整个拐卖儿童犯罪流程的助推手,宽恕等同犯罪。当我们大多数人呼吁卖乖同罪时,处理机构何必在试图以调和矛盾的方式降低舆论情绪,希望律法能惩治邪恶,正义能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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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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