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坚武传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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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坚武传略(15)

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苏俄对华的基本政策是扶植中国国民革命力量,推翻北京政府,建立一个亲苏的政权。因此,先后派了几个代表来华,与中国各方面接触。他们曾经有一度看好吴佩孚,想促成吴与孙中山组成联合政府。此事虽然未能成功,但苏俄人却给吴佩孚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因为地缘政治利益所系,俄国人又开始谋求同北洋政府及一些地方军阀开展谈判,吴佩孚做为当时中国最有实力的军阀,对中俄恢复邦交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这其中,自然也有白坚武的很大因素。

1923年6月,俄方任命加拉罕为驻华全权代表,而中国方面派王正廷负责中俄交涉事宜。当时人们最为关注两大问题:一是中东铁路问题,二是外蒙古问题。通过长期的谈判,1924年3月,草签了一个协定草案;但是这个协定,是王正迁越权擅自签字的,在国内引起了强烈反响。3月16日,加拉罕向中方下了最后通牒,要求三日内签署协定,“如过了三日,本代表对于该协定所规定各节,不受若何之约束”。当时,俄方提出的条件与其他外国与中国签订的那些条约相比,确实要公平许多。比如谈判一开始,他们就主动放弃了庚子赔款、法外治权以及在中国组织司法机关等权利。但是总的来说,它是在宣传对华友好的口号下,实际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沙俄时代留下的在华利益,有不少地方损害了中国的利益。比如外蒙古问题。中国主张立即废止所谓的俄蒙条约,俄方却只答应废止俄帝国政府与第三者所订条约等有损中国主权者,而不肯明白取消苏俄与所谓“独立外蒙”所签条约。关于驻外蒙俄军问题,中方主张驻蒙俄军立即撤退,而俄方则坚持要在正式会议中确定撤兵条件,即限期制止白党办法后才能撤军。关于移交俄国教堂财产问题,中国法律从不准许外国使团、宗教团体以及传教士在中国内地置产,因为担心其他国家会援此例也要求在中国置产;更何况也无法确定俄国教会在中国拥有土地的数目与位置。另外,草案重提了废除辛丑条约和退还庚子赔款的事,但又规定在扣除以庚子赔款为担保的各项义务所需之后,余额由俄方确定其用途。围绕着中俄谈判问题,中国国内意见产生了很大分歧,有的主张应立即无条件承认苏俄,持此观点的以知识界为主。北京大学教授蒋梦麟等47人致函外交总长顾维钧等人,要求即行恢复中俄国交;2月27日,青年国民俱乐部、八校教职代表联席会议、北京教育会、中华教育改进社、北大平民教育演讲团、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六团体致函中国代表王正廷,促其无条件承认苏俄;有的的意见更为激进,认为即使把外蒙置于苏俄的支配和统治之下,那里的人民也有可能生活得更好。 外交总长顾维钧后来在回忆当时接待李x钊的情形时说道:“北京大学派了一个代表团来到外交部,要求与我面谈。我记得代表团的团长是李x 钊,他是由大约八至十名北京大学的教授和学生组成的代表团的发言人。他的主要观点是王正廷博士与加拉罕先生所达成的协议草案是中国外交史上最好的协议,他想了解政府予以否决、不批准的原因所在。向他们讲明政府何以反对这一协议并不困难,于是我便向他们解释了协议草案中的各点,并着重指出,外蒙问题是中国对该地区的主权和中国领土完整问题,不容随意侵犯。在谈判中,王博士无权将过去俄国与中国或任何其他方面所签署的有关蒙古的条约排除在外,而不置于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列,从而默认外蒙不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李x钊教授的回答使我极为震惊,他说,即使把外蒙置于苏俄的支配和统治之下,那里的人民也有可能生活得更好。他讲话时非常激动,以致使我觉得他已失去了辨别是非的理智。以此我便对他说,他当然可以发表或坚持个人的见解,但是作为中华民国的外交总长,有责任设法维护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使之免遭任何外国势力的侵犯”(见《顾维钧回忆录》,中华书局1983年版)。当然,反对力量也不小,其中包括当时的北京政府。3月20日,北京政府颁发大总统令,由外交部取代王正廷办理中俄交涉事宜。此举一是因为王正廷越权签字,已无法再任谈判代表;二是因为苏俄方面态度强硬,中国方面借更换谈判代表以图转转圜。同一天,国务院发出号电,向各省通报政府与苏俄代表所争论的三个问题并申明理由。

吴佩孚和白坚武 与俄国人早就有接触,并且就这些问题进行过讨论。其实,他们对俄国人的心思看得很明白。白坚武早在1923年11月27日的日记里就写道:“新俄代表,非正式来洛三次,关于中东路、库伦等问题,出言无条件归还,为外交界开一新纪元;继则恍惚其辞,不肯为确定之答复,终则先以承认为尝试,愈变诈,足证其所言之伪。旧外交家尚知已知彼,今新俄代表并不知主客环境之情势,徒见理想学子之接洽欢迎,忘其所以。余意中国唯有靖内乱、整实力以对外交,不可转凭口舌,现对彼待以冷静耳。国界打不破,和平交涉无效。”但是,吴佩孚自有他的打算:一是可以通过订协议牵制奉系,破坏奉系想与俄单独签约的计划;二是图谋将外蒙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正是因为这些,他于1924年3月18日致电北京政府,催促签署协定:“详绎草案各条,大体均尚妥适,不悖平等相互之精神……伏恳当机立断,原订各条件,早日妥为缔定,以利国交,而敦睦宜。”3月20日,吴又发电力催:“此事关系国信国权至巨,深望毅力主持,仍本原皆,将协定即行签字,勿扰浮誉。”21日,再电北京,责备政府犹豫,“今兹协定,幸尚维持公平。自外交政策言之,亦仅为桑榆之收耳。倘并此而不急起直追,一误再误,坐令国信国权,堕地无余。外交当轴,责无旁贷,其何以自解于国人?”3月24日,又发电逐条驳斥国务院有关协定的三点声明;稍后又发电称,如果顾维钧能比王正廷挣回更多权利,国人当然无话可说;如果仍照原协议签字,而徒然多此一举地以外交部取代王正廷办理,将外交时机迁延,则顾维钧不能不负责任;如果中国外交部的坚持而外交上发生变化,协定不能成立,所挣回的权利又失去,顾维钧更不能推脱责任。这些电文,自然都出于白坚武的手笔,读一下他3月22日的日记,就可以看出他在这场事件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中俄交涉协定大纲,本平等互惠之精神,平妥无大损,犹可为桑榆之收;徒以顾维钧与王正廷争私见之故,多所挑剔,并中途收归外交以专职责,全不知中国所居国际地位及第三国之居心,深堪痛恨。连日吴电中央迅为决定,并约齐、肖两使、王副使、冯检使等协争,电王兰亭秘书长陈元首速定俄约,为国家留光荣。”为了促进协定的签署,吴佩孚甚至主张要抛开顾维钧,要求顾维钧以请病假为名换人。4月16日,他派自己的外交科长薛撼岳入京参与中俄会谈事宜。

后来 ,曹锟派专人到洛阳,对吴佩孚进行解释和劝慰,吴的态度才逐渐平和下来。但是,这种疆吏干预外交现象,却引起了社会上的极大不满,有多名议员致电吴佩孚,劝其勿再干扰外交,使中央有回旋余电;内阁也做出决定,由大总统曹锟致电各省疆吏,说明情形,请其不再发电干涉外交。果然,后来吴佩孚也没有为此再发通电。

4月1日,中国对俄发出最后照会,表示对于内阁所坚持的三点,以王签草案为基础加以修正,只须附加换文声明,即可签字。后经双方反复交涉,终于达成了共识。5月30,内阁会议过了关于中俄交涉情况报告;5月31日,顾维钧奉大总统令,作为中国正式全权代表在协定签字。经过修改后的协定,已经与王正所签订的文本有了很大改变,中国政府所坚持的条件基本得到了满足。协定签署后,社会反响热烈,有人甚至认为此协定为中国外交开了一个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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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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