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社会的发展,大大提升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电子支付方式的出现,使得人们购物消费支付更加灵活便捷。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可以给人带来方便,也可以带来不方便。
扫码支付是方便,但如果手机没电了,或者其它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电子支付,对方又拒绝收取现金的话,尴尬就出现了。况且还有很多老人,不习惯或者不会使用电子支付,而习惯于使用现金的诸多生活场景。
这些场景的存在,使得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就会给大家添堵,给人们带来不方便。当然拒收人民币现金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然受到严惩。
人民银行对此高度关注,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2021年二季度拒收人民币处罚情况,共有18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因为拒收现金而被处罚,处罚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10万元。被处罚的单位,基本都和大家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有公共服务机构,比如燃气公司、公交集团等。还有医院、加油站、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从违法案由来看,大概有九种违法事实:
从以上违法事实来看,每一项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支付行为。通常来说,不会有大的问题,但是特殊情况下,如果不支持现金支付场景的话,就会出大问题。当然,有问题的单位远远不止上述的18家,这些也只是典型案例,希望其它相关单位引以为戒。
处罚这些单位并不是说打击电子支付,刚好相反,国家是大力提倡并支持大家电子支付。但是不能因此剥夺大众的支付选择权。
页面更新:2024-05-3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