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佳 康笑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近年来关于医生会诊费的投诉不断见诸报道,原本仅在较小范围内被人知晓的行话“飞刀”(院外专家医生会诊和手术)也越来越被大众所知。
医生“飞刀”,是对患者的利好。患者足不出县或者足不出市,即可享受更加专业、更有经验的医生服务,手术更安全、患者整体花费更少,这是医疗资源不平衡的一种弥补措施,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需求。
在患者事前同意,知情自愿的情况下,“飞刀”医生收取劳务费,就是一种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市场行为。
与以往多次类似事件的处理不同,2020年末就一例大庆市第五医院邀请哈尔滨专家“飞刀”收取患者专家费被举报的事件,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卫健委霸气回应:“医生没有强制让患者出费用,就是患者自己的行为,只要没有强制行为,卫生部门没有任何监督管理的依据。这与医院也不存在任何关系,只要患者同意交,就允许这么收费,没有此类法规禁止收费。”
大庆卫健委的这条回应被广泛叫好,大部分网友都表示支持,医疗行业从业人员更是为卫健委的硬气力挺感到欣喜。但我们依旧应该从历次类似新闻事件中清醒地认识到,医生收取“飞刀红包”事件,只要东窗事发患方反水,受伤的大多数时候会是医生。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合法合规也是最好的规避风险的办法,只有让专家医生能够堂堂正正地“飞刀”,才能更好地达成患方和医方及整个社会的综合收益。本文就“飞刀”医生会诊的基础合规法律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梳理,供从事该类活动的医院、医生、医生集团和患者参考了解。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从事会诊活动,应注意流程、会诊费用和涉及会诊手术方面的问题。
一、会诊流程的注意事项
1. 获得患者书面同意
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邀请医疗机构的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书面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未成年人和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 邀请医疗机构应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书面会诊邀请函的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
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3. 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职责
接受会诊任务后,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 会诊结束后的程序工作
邀请医疗机构应当将会诊情况通报会诊医疗机构。
会诊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5. 管理和存档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医师外出会诊的管理,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会诊费用问题
1. 诊疗费用
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 诊疗费用支付
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
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3. 差旅费用
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
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于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三、会诊手术医师的诊疗行为要求
1. 会诊手术医师应当参与术前讨论,并记录在案
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2. 会诊手术医生应当按照规范完成病历记录
· 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参考文件: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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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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