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
(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五)妊娠控制;
(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二、我国对医疗器械是如何分类的?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风险程度由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综合量定。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手术刀、医用退热贴等;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医用口罩等;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等。
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
(三)第三类医疗器械
四、医疗器械生产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
(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五、法律责任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二)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未经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作者:田薇
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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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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