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就2020年4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8期)》(以下简称《公告》),指称我司信远斋桂花酸梅汤产品单批次20190909(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9日)抽检出现问题一事,我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对信远斋三类产品进行再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GB2760-2014标准要求(三类产品检测报告附后)。

至此,除《公告》中标称我司20190909批次的问题样本外,同批次及其他产品检测均无异常,也再次证实确由我司生产的信远斋桂花酸梅汤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本声明委托检测的产品共含三类:一是信远斋留样的涉事20190909批次产品;二是市场在售涉事20190909批次产品;三是自2020年1月至今生产的部分批次产品。其中,前两类覆盖了涉事20190909批次产品所有灌装母罐的汤品,经检验均符合国家标准。

针对此前信远斋官方声明中提及的涉事检测样本来源问题,我司继续持质疑其为假冒产品的态度,上述检测结果也进一步证明了质疑的合理性,我司将继续调查核实事实真相,并保留对我司名誉权等正当权益造成损害的主体诉诸法律的权利。同时,恳请相关媒体及新媒体号转发新闻时,加强信息核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与损失。

疫情当下,行业维艰,希望社会各方一起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克时艰!

感谢广大消费者在事件发生之时,仍选择在网络平台为信远斋产品站台发声,这将成为我司的一笔巨大品牌财富,我司将永怀感恩之心与您同行。

再次向一直支持我们的消费者、相关政府部门、合作伙伴、媒体以及员工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谢。我们将继续努力,力求以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


信远斋(天津)饮品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附:本次三类产品检验结果公布如下:


图一:涉事20190909批次信远斋留样产品检验报告1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图二:涉事20190909批次信远斋留样产品检验报告2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图三:涉事20190909批次信远斋留样产品检验报告3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图四:市场在售涉事20190909批次产品检验报告1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图五:市场在售涉事20190909批次产品检验报告2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图六:市场在售涉事20190909批次产品检验报告3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图七:2020年1月至今部分批次产品全项检验报告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涉事同批次产品再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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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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