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3份声明: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再检

就2020年4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18期)》(以下简称《公告》),标称我司桂花酸梅汤产品单批次20190909(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9日)抽检出现问题,我司高度重视,在完成了相关批次产品所涉全部汤品的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点击查看发布自查检验结果的《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2份声明》)后,跟进采取了如下措施:

我司正式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以我司全程不参与为前提,在上海市场随机提取了涉事20190909批次产品样品,送至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此次全程避嫌式检测结果表明,正品20190909批次信远斋桂花酸梅汤符合国家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测结果及公证书如下图)。


检测报告1: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3份声明: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再检


检测报告2: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3份声明: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再检


检测报告3: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3份声明: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再检


公证书1: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3份声明: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再检


公证书2: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3份声明: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再检


公证书3:

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问题的第3份声明: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再检


至此,除《公告》中标称我司20190909批次的问题样本外,我司对涉事同批次及其他批次产品已进行自主送检、委托第三方避嫌式送检等多轮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标准。


目前所获检测结果能够证实:

第一,我司生产的信远斋桂花酸梅汤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而且是质量第一、卫生、安全、健康的可靠饮品;

第二,信远斋作为信誉至上的老字号企业,一直坚守的甄选原料、古法熬制、严谨工艺流程、严把出品关等生产环节,经得起市场的监督和考查;

第三,进一步证明了,我司怀疑《公告》中涉及的初检、复检20190909批次产品样本,并非信远斋桂花酸梅汤正品、真品的合理性;

第四,对媒体发布信远斋产品检测相关新闻报道后,踊跃跟评、关注信远斋的消费者表示感谢的同时,也用第三方公证机构避嫌式检测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结果,积极回应了消费者有关“产品检测不应只自己送检,还需第三方送检”的声音。

同时,我司仍在进一步核实此次事件的相关信息,后续结果将陆续通过我司声明、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公开,也请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监督。另外,需再次强调的是,我司保留对信远斋名誉权等正当权益造成损害的主体诉诸法律的权利。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所有给予一路支持的相关人士和广大消费者朋友,我司将继续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品控如初,古味依旧”的高质量饮品。


信远斋(天津)饮品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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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1

标签:徐汇   全程   声明   酸梅汤   公证书   名誉权   产品   饮品   样本   国家标准   正品   消费者   机构   美食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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