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产继承新变化!4种情况下,子女将无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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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一间平房或一套楼房,作为遗产分给谁,可能都没办法发家致富;谁少得到了,也不会错失多大的财富机遇。但随着通货膨胀及房价的不断上涨,房产的继承也越发成为家族中的较大矛盾点。

哈尔滨房产继承新变化!4种情况下,子女将无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而且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未来会有更多关乎房产继承的问题出现,所以为了完善法律制度,2021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新版《民法典》。

其中关于继承法的内容有所变化,不仅涉及到遗嘱设立,还扩大了继承人范围。这意味着,不良之心无法再钻法律的空子,更意味着子女继承房产也将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在这4种情况下,子女将“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虽然听起来有些危言耸听,颠覆了很多人的对继承的认知,但确是不争的事实。

哈尔滨房产继承新变化!4种情况下,子女将无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第一种:2021年起,老人有权利把房子留给任何人,包括国家、亲属以外的人等等,前提是必须通过立遗嘱的方式。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子女仍为第一顺位继。但是遇到子女不孝等情况,老人是有权在生前立下遗嘱,将房产赠与照顾自己人或是捐献给国家的。

第二种:如果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却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在遗产分配时,将要比其它子女少分或是不分遗产。

因此《民法典》这条新规也给了广大有房家庭的后辈一个警示,如果以后不好好孝敬长辈的话,长辈还真的可以依法不将房子传给你呢。

第三种:如果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子女无法在第一顺位继承。何为居住权?通俗来讲就是仅有使用权,而无权转租、售卖或以其它途径获取利益。仅能等到居住权失效时,子女才能享受继承权。

第四种:继承人范围扩大,第一、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侄、甥可以代位继承。即便其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考虑到公民之间的财产保护,亲人代位继承能能有效增加亲人之间的财产传承。这也意味着,未来房产收归国有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不得不说,新规较以往更具人性化,也更与时俱进。而且新规之下的房产继承,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合情合理,更对子女尽孝有了更多约束。

@龙江地产观察认为,新规背后的真正意义在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孝”的真谛。因为新规赋予了父母更多自主分遗产的权利,未来将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老人自主立遗嘱分割财产的可能。

总之对于子女来说,的确是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只有对父母真心的付出,或许才能得到更大的回报。

你对新继承法有哪些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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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标签:居住权   父母   继承法   民法典   房产   顺位   女将   哈尔滨   遗嘱   继承人   遗产   子女   财产   义务   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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