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春:道与文的理论和实践

到了现代,艺术和真理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真理被认为不是理性的,而是存在的。因此真理是存在的真理,存在是真理的存在。艺术在把握存在的真理时具有优越的地位。

彭富春:道与文的理论和实践

■ 文| 彭富春

我们集中讨论作为文学艺术的文以及它和道的关系,看看艺术是否是和如何是道的显现。当我们面对这一问题时,却遇到了一些对立观点的争论。

西方的文与道的关系的争论具体为文艺与真理关系的矛盾。柏拉图著名的“诗与哲学之争”就认为诗歌表现情欲,而哲学思考真理。在这样的意义上,艺术不仅无关于大道和智慧,而且是对于它们的破坏。因此,当在理想国里哲学家成为国王的时候,诗人则要被从王国中驱逐出去。与柏拉图相反,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模仿真实,比历史更具哲学意味。如果艺术也揭示哲学意义的真理的话,那么它则可理解为大道的一种显现形态。中世纪随着哲学成为神学的裨女,艺术也成为了宗教的工具。于是,艺术所表达的真理就是上帝启示的真理。

与古希腊不同,西方的近代关于艺术与真理关系的讨论集中在艺术把握真理的独特性上,亦即它在人的精神领域中与认识和道德的差异。康德认为美和艺术作为判断力的领域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过渡,谢林强调艺术是哲学的最高官能,而黑格尔则断定艺术是绝对理念的感性显现。到了现代,艺术和真理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真理被认为不是理性的,而是存在的。因此真理是存在的真理,存在是真理的存在。艺术在把握存在的真理时具有优越的地位。如尼采认为艺术是创造力意志的直接表达,马克思认为艺术是人以形象把握世界的方式,海德格尔认为艺术是真理自行设入作品。随着后现代对于真理问题的瓦解,艺术和真理的关系也终结了。

和西方美学相比,中国美学对于道与文的关系有更直接的讨论。但在道与文的关联中,道虽然理解为一般的道,也就是关于天地人的真理,但最主要地解释为儒家的真理,也就是孔孟之道。这在于不同于道家和禅宗的真理,儒家的真理更成为了中国历史性的真理。

但道与文的关系的讨论经历了一个过程。文艺尤其是文学的本性在先秦被描述为言志和感物。“诗言志”指出了诗歌的抒情言志的性质,但它还是侧重于强调诗歌是人的情志的表现,而未明确地指出情志是从何而来的。因此,人们对于情志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思考,认为它源于感物。当然物具有丰富的意义,它不仅是自然物,而且也是人间物。同时,人与物相遇,并去经验物和感悟物。

自两汉以后,特别是六朝的美学强调文学自身的特性,将它与非文学艺术如学术著作区分开来,认为文学抒情言志、吟咏情性,因而言志(缘情)说占据着主导地位。虽然各种美学都将自己的思想回溯到儒家的“诗言志”的开端,但对于情、志的意义却有完全不同甚至对立的解释。一种认为情志是由于人对于自然景物与社会现实的感发所引起的。因此,文学要以自身的方式来描写现实。另一种则把情、志归结为个人的心灵的活动。因此,文学主要是表达人的各种感觉和情感。

到了唐宋时期,载道派的美学理论强调了文与道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它反对把文艺作为表现个人情感的工具,力图恢复与建立儒家的道统与文统。尽管这样,但各种美学也表达了不同的文与道的关系。古文家主张“文以明道”、“重道充文”、“文道合一”。他们既强调道对于文艺的重要性,也注意文艺表达道的过程中的自身的本性。与此不同,理学家则把“载道”说片面化并极端化,认为文艺只是圣贤之道的附庸,从而根本否定了文艺自身的特性及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不仅如此,他们甚至加深文与道的对立,提出了所谓“作文害道”。但这种理论在明清之际遭到了彻底的拒绝,人们不再主张大道,而是主张情欲。#大道哲学#

彭富春:道与文的理论和实践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美学原理》,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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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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