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礼崩乐坏,“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说明统治阶级内部为争夺利益互相残杀已成“风气”。有时一句玩笑,一口吃食就能突生杀气,成为弑杀的导火索。《郑世家》就记载了这么一件血案:
郑穆公卒,其子夷立,这就是郑灵公。新君登基,各诸侯国必然有礼节上馈赠。郑灵公元年春,楚国就向灵公献了一只珍奇野味鼋( yuán )。
鼋的吻部极短,头部较钝、宽而较扁,鼻孔小。身体扁平,呈圆形,扁而薄,背部较平,背甲不凸起,呈板圆形。
子家、子公一起去拜见郑灵公。快到王宫时,子公的食指抽搐了一下。子公对子家说:
“佗日指动,必食异物。”
意思是说,以前这个食指一动,必定能吃珍奇的食物,今天又有好东西吃了。子家半信半疑。
等他们进王宫,闻到一股特殊的肉香,灵公正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一碗肉羹。询问才知是鼋羹。子公、子家只听说过,从没有吃过。两人相视而笑,子公说道:“怎么样?灵吧?”子家笑着附和道:“灵,灵。”
灵公见他们嘀嘀咕咕地,好奇地问:“你们为什么发笑?”子公就把自己食指以前动一下就有“异物”吃。今天在到来之前又动了一下,已经知道在大王这里能吃到珍奇的野味,现在看大王在吃鼋羹,我食指地预测还真神。
灵公一听解释兴致来了,就招呼子家说:“你也来尝尝鼋羹,子公预测准确,但他没预测到不让他吃。”随行的还有其他人都品尝了鼋羹,唯独没有让子公品尝。子公生气了,这不是存心找我难堪吗?心有怨气,就做了一个灵公与其他人都没想到的动作:
染其指,尝之而出。
用手指在灵公的碗里蘸了一下鼋羹,放嘴里尝了一下,愤然离去。灵公也怒了,且不说一碗珍贵的鼋羹被脏手染指,在这么多臣下面前太失尊严了。所以,想让要杀掉子公。这一次君臣想到一块了,子公与子家在灵公动手前先动手。
夏,弑灵公。
读这个故事的收获是:
一、我们认识了一种珍奇野味:鼋。
它不仅是春秋时代的珍奇野味,而且是当今我国的自己保护动物,存世很少,不可杀,不能吃。
二、我们还知道了“染指”的典故。
原意是手指蘸了一下鼋羹,现代意,比喻插手以获取不应得的利益,是贬义词,不能做。
三、灵公不灵光,不能学
在诸侯国的国君里谥号“灵公”的国君,生前就是不“灵光”的王,基本是被人杀死或是被迫自杀的。
晋灵公不君,相杀赵盾,后被赵穿弑杀;
楚灵王勒死侄子,杀死两侄孙,自立为王,残暴无比。自己儿子被杀才知道作父母失去儿子的痛,最后自缢而亡。
这个郑灵公只做了半年多的国君,因为一口鼋羹而丢失了性命,可悲但不可怜。
页面更新: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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