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抑郁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

抗抑郁药是当前治疗各种抑郁障碍的主要药物,能有效解除抑郁心境及伴随的焦虑、紧张和躯体症状,有效率约60%~80%。

使用抗抑郁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诊断要确切。

(2)全面考虑患者症状特点、年龄、躯体状况、药物的耐受性、有无合并症,因人而异地个体化合理用药。

(3)应尽早使用抗抑郁药,并注意监测药物治疗不良反应。

(4)剂量逐步递增,尽可能采用最小有效量,使不良反应减至最少,以提高服药依从性。

(5)小剂量疗效不佳时,根据不良反应和耐受情况,增至足量(有效药物上限)和足够长的疗程(>4~6周)。

(6)在一种抗抑郁药疗效不佳时可并用其他药,如小量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维思通、氯氮平等)、部分抗癫痫药(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

(7)如仍无效,可考虑换药,换用同类另一种药物或作用机制不同的另一类药。在换药过程中应注意要逐渐减少原用药物的剂量,同时逐渐增加新用药物剂量,不可突然停用。否则,新药尚未起效,而突然撤掉原用药物,会导致病情反弹及停药综合征。但是因为氟西汀半衰期较长,一般可直接停药,其他药物(如伏氟沙明、帕罗西汀等)则必须逐渐停药。如果想换用MAOIs则不可合用,必须将原用药物逐渐停用,并待原用药物基本排出体外后方可使用MAOIs。氟西汀需停药5周才能换用MAOIs,其他SSRIs需2周。同样,MAOIs 停用2周后才能换用SSRIs。

(8)尽可能单一用药,应足量、足疗程治疗。当换药治疗无效时,可考虑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抑郁药联合使用。一般不主张联用两种以上抗抑郁药。

(9)如患者为双相障碍抑郁发作相,应予以心境稳定剂合用兴奋性较低的抗抑郁药物,推荐丙戊酸钠合用西酞普兰或氟西汀。丙戊酸钠应从小剂量开始,每次0.2g,每日2~3次。逐渐增加至每次0.3~0.4g,每日2~3次。高量不超过每日1.8 g。西酞普兰或氟西汀从每天10mg起量。如患者转入双相障碍躁狂发作相,则主要应用心境稳定剂,不使用抗抑郁药物。对于症状较轻的双相障碍患者也可使用黛力新治疗。

(10) 心理应激因素在本病发生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在药物治疗基础上辅以心理治疗,可望取得更佳效果。

(11) 对于伴有强迫症状的抑郁症患者,除足量应用抗抑郁药物外,还可加用小量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和心境稳定剂。

药物治疗无效或有禁忌证时,电痉挛治疗(ECT)可作为后备手段。——《走出绝望:心理医生教你摆脱抑郁的折磨》

抗抑郁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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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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