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范的人才管理

——读《魏书》记(7)

失范的人才管理

在实行科举制之前,由皇帝颁诏,令地方推荐人才,几乎是每年的惯例,也是朝廷选拔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没有一套规范的人才管理机制,这种选才往往带有重大的弊病。选才标准不明确,选才方法也无定律,因此,难免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同时,也就给用人方面的各种不正之风开了方便之门。

以元兴五年春的诏命为例。它列举了数条人才标准,其中包括豪门强族为州闾所推者,以及有文武才干、临疑能决、先贤世胄、德行清美、学优义博、可为人师者。除豪门强族和先贤世胄聊可充当人才要求的"硬件"外,其他的条件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没有明确的要求,因此缺乏科学的操作性。这样,就给选录大权在握的贪官污吏造成了可乘之机:一来可以选人唯亲,二来可以索财受贿。选人唯亲可以催生各种宗派和集团,索财受贿则不但导致人才队伍的素质低下,而且使无权无钱又无关系的真正人才被拒之门外,从而压制了人才的出现与成长。

直到唐代开科举先河,情况才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虽然目前史学界对科举制度还存有争议,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即:开科取士,确实选拔了一批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进入管理层,改善和提高了人才队伍的素质;同时打破了门第观念,使一些平民子弟中的佼佼者因此而进入上层社会;反过来,也使社会上形成一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氛围,加速了文化的普及,提升了国民素质。但清代以后,废科举,兴学堂,虽然使教育事业有了一个大的发展,却又使人才的管理重新回到了一种无序的状态,以至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种局面仍无大的改观。

现在,人人都在高喊要发现人才,重用人才,可就是因为缺乏一套完整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使人才的选择、干部的任用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特别是在一些主要领导人独断专行的地方,干部的管理就更带有浓重的个人色彩,而各级制定的《干部管理条例》几乎成了一纸空文。纵观各地出台的各种干部管理条例和办法,除了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属于"硬件"外,其他的,也都象过去的诰命里所说的,均是些似是而非的条件,如政治可靠、品学兼优、政绩突出之类,从未听说哪里强调将GDP增长和财政收入以及具体的政绩列为提拔干部的必备条件。所谓考察,大多是找一些人座谈座谈,搞搞形式上的"民主测评",然后根据其单位的工作总结列几条成绩,写成考察报告交差而已。这样的"取士"方式,不降低干部队伍素质,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那才是怪事。

所以,选拔人才光靠朝廷颁诏是不成的。如果真的想寻贤求能,必须建立起真正行之有效,公平公正的干部管理机制。这机制当中必须包括类似科举制那样的硬性的,任何个人也不能左右的必备条件和明确要求。这样,才可能遏制住干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使真正的精英人物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这种机制,恐怕要比诏书管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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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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