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奴才与奴隶

刘悦


俄国作家契诃夫《变色龙》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警官奥楚蔑洛夫意外的遇到了一件狗咬伤人手指头的小事,起初他装腔作势,表示要严办狗的主人并打死那条狗。可是得知这是当地一个权贵(将军)家的狗,他马上转变态度,找理由为狗开脱,对被害人大加训斥。人们却从小说中看到了一个对上俯首帖耳、献媚邀功,对下专横跋扈、作威作福的奴才的丑恶行径,如闻其声,如见其形。作者在表达方式上独具匠心,用主人公五次转变态度,六次改变对那条狗的称呼,来表现他出尔反尔的卑劣行为

诙谐幽默,刻画奴才的丑恶嘴脸就连他穿的那件用以显示身份的军大衣也成了有趣的道具,一会脱下,一会穿上,暗示他面对难以自圆其说的尴尬场面所发生的心理变化。未加一句评论,却使主人公欺下媚上的奴性心理暴露无遗,真是“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变色龙”已成为谄媚逢迎,见风使舵,投机钻营的代名词,为世人广泛应用。

有尊严或懂得尊严的,是“奴隶”,没有尊严或根本就不懂尊严的,是“奴才”,奴隶与奴才,两者虽仅一字之差,本质却有天壤之别。

 鲁迅所讲的奴隶有三种定义,一种是清朝的国民臣民;第二是被压迫的人——中国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另一个是做不稳奴隶的时代;第三,鲁迅后来对奴隶又有了一套新的定义:吃了苦,没办法反抗叫奴隶,但吃了苦,还要在苦当中找出乐趣,就是奴才了。

鲁迅说,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说出了奴隶和奴才的本质区别

商鞅变法促使秦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这种学说令众人产生了一个误会,似乎在秦王扫六合之后,中国就不存在奴隶这类人了。

可事实上,商鞅变法不仅仅没有让中国的奴隶消失,而且从秦汉,乃至唐宋,直到到明清,奴隶一直都合法存在,只不过换了个名字——奴婢。有人总为了种种可笑的原因,极力否认“奴婢”就是奴隶,然而事实上二者毫无区别。

东汉典籍《太平经》记载:“奴婢者,衰世所生,象草木之弱服者,常居下流,因不伸也,奴婢常居下,故不伸也,故象草木。”说明奴婢地位非常低下,如同草木一般,一辈子只能听命于主人,服从于主人。而“奴才”是甘愿着为奴,从“主人”那里得到些残羹剩饭的赏赐就很满足,且试图让别人加入自己的行列。

虽然我们的生活中并没有了“奴才”这一个阶级,但是阿谀奉承的嘴脸却从来没有减少。很多人都说中国人缺少“创造力”,许多“前辈”大肆宣扬‘拍马屁’这样的所谓的“职场/官场规则”,这也是一种“奴性”,扼杀了“创造力”的奴性——奴才没有完善的自我人格,只能迎合主人获得小恩小惠。

奴才的嘴脸。一是对比自己官小、钱少、社会地位低的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嘴脸,那种恃强凌弱、欺男霸女的行为;那种在百姓面前趾高气扬,无所顾忌的丑态;二是在比自己官大、钱多、社会地位高的人面前、满脸堆起的谄媚的笑容,身躬屈膝的语言,温顺谦恭的样子,活脱脱的奴才相。

契诃夫惯于使用白描笔法,不做任何评介,也没有心理表述,而是用表情、动作和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给读者留出丰富的想象余地。蛰声世界的文坛巨匠列夫?托尔斯泰在精心研读他的代表作之后,发自肺腑的感叹:“从技巧上讲,他,契诃夫,确实比我更为高明。”中国有句古话:“言为心声”,意为即使说的是假话,也可显现出本质。契诃夫作品在这方面可奉为圭臬――那些奴才们丑恶灵魂大多是在自身的语言中暴露无遗的!有时一些景物描写似乎与主题无关,但却起到了烘云托月的特殊作用。还有一些似乎可有可无的闲笔,初看好像画蛇添足,有的还多次重复,甚至互不连贯,让人不知所云,仔细回味后却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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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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