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娱乐圈的又一个大案子水落石出了。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以及天津、浙江、江苏、北京等地税务机关的配合下,上海市税务总局第一稽查局就郑爽“阴阳合同”涉偷逃税的问题做了深入的调查。
调查的结果,有点触目惊心。
根据公开数据,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不过你要说这2.99亿都是罚款的话,那还真有点冤枉。
严格来说,这里面不仅有依法追缴的税款及滞纳金,也有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进行的4倍罚款、以及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进行的5倍罚款,说白了真正属于“罚款”的部分,应该是2.1亿多。
当然了,那个举报郑爽的张恒也有问题。
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张恒涉嫌帮郑爽打了不少掩护,比如为了拆分片酬弄合同、设立乱七八糟的掩护公司、催钱收款、帮忙偷逃税等等,最终也一定逃脱不了有关部门的制裁。
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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