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


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

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

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

最近,于继勇(以下统称老于)出了一本新书《城市里的庄稼》,书名我喜欢,有一种被击中的感觉。

虽然离开乡村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自己何尝不也是生长在城市的一株庄稼呢?城市一隅里的这样一株庄稼,白天面对的是繁华都市的喧嚣,而当夜晚来临沉入梦乡的时候,梦境里一定是炊烟缥缈安宁朴实的那个村庄。就像老于在书中说的那样,虽然进入城市生活了十几年,但在梦里时常出现的依然是家乡那一幅田园牧歌式的场景:平阔的原野、村庄上空缭绕的炊烟、洁白的羊群以及村头高大的钻天杨……

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

就是因为有着这样根深蒂固的来自乡村的质朴,所以在他的文字里,才有着对土地与土地上生长的万物的深沉的爱与关切。也正是因为得自乡村和土地的哺养,老于的文字厚朴而倔强,就像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呼吸不到河流山川的气味,只能抑郁而孤独地生长,不放肆,仍阳光”。

《城市里的庄稼》是老于从他发表过的一千多篇文章里精心筛选的几十篇文字结集而成,共分四辑:关于地理历史方面思考与回味的“地理有道”;行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有所感悟的“城乡走读”;专栏文字集结而成生香活泼的“人间烟火”;读书笔记形式的“文本之余”。

这本书老于其实还写了一篇自序,书出版的时候没有收进去,不过这也在老于的意料之中。当时他将这篇自序发给我看的时候,就说了,自序里的一些话会得罪人,编辑可能不会将之放进书里,果不其然。这篇自序我读了好几遍,虽然短小,但道出了老于对于写作对于文字的一些肺腑之言,让我非常有同感。

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

这是一个万事万物都能拿来变现的时代。打着读书和写字的幌子去赚钱的也不少,倒不是说读书人写作者就活该受清贫,而是在这个事情当中总有那么一些虚晃和欺瞒以及收割的味道。说着违心的话干着见不得阳光的勾当,发馊的鸡汤连自己都不喝,却声嘶力竭地贩卖不休,真的是就连脸面都不要了。看了太多这样的人和事,所以当我看到老于说“我爱惜自己的脸面,更爱惜自己的文字”时,不禁要对他脱帽致敬。

写字读书的理由千万种,每一个人都会罗列一串独属于自己的理由。作家赵焰说:读书是为了和有趣的人相遇,写作是自我需要,文字是我们和这个社会交流的方式之一。于继勇说他赞同这样的话。而在我看来,阅读不仅仅是为了和有趣的人相遇,更是一种对荒诞现实的抵抗,还是在喧嚣、浮躁的时代安顿灵魂的方式。从本质上来说,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阅读虽然不能改变这种孤独的状态,但是能给人的孤独确定方向,甚至能够把孤独挖空,挖出一个窝来。

有书籍和文字陪伴的人生,不管外在的世界如何的动荡不安、不怀好意,他的心灵都会是安然的,灵魂是笃定的。而写作,是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是对世界、对人生,甚至是对自己重新认识的一个过程。“我手写我心。”帕慕克说,“写作,就是把内省外化为文字,就是以耐心、执着和快乐的心情用自己的思想去探寻一片全新的天地。”作家用文字为自己营造一个世界,同时也在塑造内心世界的另外一个“我”。

一株生长在“城市里的庄稼”

老于说:“文字是作者的脸面,不能为了流量不要脸。”他说他看不起写那些、写那种文字的人。一个珍视自己文字的人,一个对文字有洁癖的人,对于自己文字的读者也是挑剔的。所以老于说:“我希望我的文章,是给对文字认真的读者看。”

和老于认识有十余年了,虽然彼此并不算是非常熟稔,但在诸多同时期认识的写作者当中,老于是我颇有认同感的一位。这种认同感不仅仅是彼此颇为相近的出生背景和成长经历,还有对世事的相似相近的认识和看法,就像他在这本书中所说到的那样,判断一个人能否合得来的标准,就是听听他和自己有没有共同的认识和看法。

通读这本书,我觉得我不仅仅是看到了一个有趣的人,还看到了一个有着良知和风骨的人,他不仅仅说“每一种庄稼都曾经与我亲如兄弟”,他还说“洪水淹死百姓的时候,皇帝没怒,淹了祖坟他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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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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