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被批:对衍生公司过于苛刻

亥姆霍兹协会 、马普学会 、弗劳恩霍夫协会和莱布尼茨协会常被大家统称为德国四大所。在挖掘德国高创新度公司的过程中,弗劳恩霍夫协会的衍生公司的”出镜率“最高(更多)。近期,该协会面临着很大压力。

11月8日,德国《经济周刊》对弗劳恩霍夫协会提出了批评:越来越多的自科研机构、公司和政治家批评弗劳恩霍夫协会对衍生公太过苛刻。研究机构应该让科研人员成立自己的创业公司,减少对他们的障碍。

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被批:对衍生公司过于苛刻

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

报道称,许多弗劳恩霍夫协会的衍生公司在成立之初便遇到棘手的问题:


弗劳恩霍夫协会在企业成立的头几年要求初创企业支付数十万欧元的固定许可费用、可变的销售许可费及高达25%的股权。这些都使得风险投资机构”望而生畏“,进而放弃投资这些创业公司。而企业创始人在经历过数轮融资后,或许将仅仅拥有极少的股份。更重要的是,创始人与弗劳恩霍夫协会就许可费和投资的谈判非常复杂,往往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无疑,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培育德国企业家。


弗劳恩霍夫协会等科研机构在为德国前沿技术的初创企业提供这基础技术相关的支持,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机构都需要进行改革,以更好的培育本国的创业生态环境,而非仅仅停留在科研上。

对于大学和非大学科研机构,德国联邦经济部和德国联邦教育及研究部的下属机构跨越式创新署(Agentur fuer Sprunginnovation)的负责人拉斐尔·拉古纳(Rafael Laguna)也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科研机构在其衍生公司的股权固定占比为3%、没有投票权,但可以附加防止股权摊薄的条款。


这样的话,不仅不会再“吓退”衍生公司的投资机构。而且,如果这家衍生公司发展到数十亿欧元阶段时,科研机构还可以获得可观的收益。


德国联邦政府官员呼吁德国的这些科研机构能够为国家建立由高增长、科研密集型的衍生公司所组成的生态系统。像诸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或斯坦福大学那样,设定有利于衍生公司发展的许可协议和投资占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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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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