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州长敢怼总统,为什么不敢自己当总统?

州长自己当总统就是闹独立,全美都可诛之,谁敢?




首先告诉大家的是:美国的州长权力确实是有点大的,已经大到了可以当面怒斥、怒怼总统的地步了。可是由于有两样东西的限制,直接导致美国的州长根本就不敢、也根本不可能自封总统的。

美国确实有些州经常在闹独立的事情,看过报道的人都知道,德克萨斯州经常没事就号称自己要独立、自己不愿意跟着联邦继续混下去了等等。可是最终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德克萨斯州那还是老老实实地呆在联邦里面的。

很多人都知道: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是一个联邦和各州实行高度自治的国家。虽然美国的全名叫做:美利坚合众国,但是美国说到底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

很多人曾经说过:美国内部像一个联合国、甚至把美国跟古代的东周列国相提并论,这其实都是不准确的。美国的国家形势虽然不是大一统模式,但是基本上也属于是个对外的“小一统”模式。

我们先来分析第一个问题:美国的州长权力到底有多大呢?美国这套模式又是怎么来的呢?

很多人都说美国的州长权力非常之大,其实这么说是不太准确的。州长虽然不归总统直接管理、虽然在各种场合可以怒怼总统,但是州长本身的权力并不是很大——权力大的是各州本身而已。

首先要普及一个知识: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在这种模式下,总统是不管州长的、但是州长也没有权力管下面的县、市(镇)长。

说白了就是:不管是总统、州长,还是下面的县市长都是由选民选出来的,平时只要对选民负责就行了。总统无法任命州长、各州的州长也无法任命下面的县市长,这就是美国模式的最大特点——上级无法管理下级、大家都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

目前美国各州拥有着极其广泛的权力,例如:州内部的司法权、内部有国民警卫队、立法权、行政权、 独立的执法权等等。

另外每个州也是相对独立的,所以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州和州之间的法律不一样、各种规定也不一样,例如:你的行为在某一个州可能是犯罪了,但是换个州完全可以屁事没有。

不过这些权力有一个共同的约束,那就是不能违背美国的宪法,如果问在美国什么最大的话,那么一定是宪法最大了——这是美国的立国精神。

州议会开会

那么在美国的州里面是不是州长说了算呢?不好意思了,州长在州里面的江湖地位跟总统在联邦里面的江湖地位差不多。他们都要依照法律来办事情,要不然一样会变成寸步难行的。

大家都知道美国联邦实行的是三权分立模式,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是互相分开、互相制衡的。其实州里面的模式也是三权分立的模式,州里面也同样有州法院、州议会的。

如果州长涉嫌胡乱作为、涉嫌违法的话,州议会一样可以弹劾他、州法院一样可以审判他的。另外州长又管不到下面的县市长,所以州长在州里面的江湖地位其实也不咋地。

我想跟大家说的核心观点就是:美国权力大的是各州,而不是州长本人。无论是总统还是州长都受到了权力的约束和制衡,他们一样都是三权分立模式下的“受害者”之一。

我们再简单地分析一下:美国这套神奇的模式到底是怎么搞出来的呢?

我想说的是:国情或者本土的当时的现状决定了一个国家模式诞生的土壤,美国人是在一个特殊状态下成立的非典型国家。

1776年,华盛顿带领北美大陆十三个殖民地的联军打跑了英国人以后,居然没有建立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居然没有搞大肆封赏、各就各位乃至于自己也没有搞登基那一套。

大家不要忘了:华盛顿跟乾隆可是一个时代的人哦!当时华盛顿的威望那是非常之高的,很多人都曾经劝过:要求华盛顿出来当国王的。

可是华盛顿那是明确地拒绝了,打跑了英国人以后,这些大陆军们也就解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华盛顿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当时打跑英国人的军队实际上都是:当时十三个殖民地拼凑出来的民兵,既然外部威胁没有了,那么大家也就觉得——没有必要继续在一起混了,美国又回到了各州各自为政的状态了。

这样松散的状态维持了长达11年之久——1776年——1787年,美国都没有出现一个统一的联邦。

往后这种松散的模式遇到了两个无解的难题:

一是,没有一个统一的联邦,别国来建交、来谈贸易的话无法有效地进行,总不能十三个州一个一个谈;

二是,万一英国人卷土重来的话,连个统一抵御外敌的军队都没有。

于是乎在1787年的时候,美国最早独立的十三个州的代表们在华盛顿的主导下开了一个会——费城立宪会议。其实在开这次会议的时候,各州代表们的心态很复杂。

当时由于每个州的文化不一样、现状不一样、经济不一样、大小和实力也不一样……按照我们现在的话说叫做:各州都是有着自己的小算盘的,很多州甚至对成立联邦都不太感兴趣。

很多州的代表都坚定地认为:万一成立的联邦变成了侵害自己州权力的机构的话,那么还不如不成立联邦,自己单过更好。

1787年的费城立宪会议前前后后谈了几个月的时间,这其中发生了各种争吵、各种争议、各种博弈,甚至有好几次会议都差点流产了。不过在华盛顿以及美国开国先贤们的主导下、各种智慧的发挥下,大家还是谈成了。

这个会议实际上就是美国的建国会议,最终确立了美国最重要的东西——立国宪法。在这个立宪会议上规定了美国存在的形式、治理的模式,例如:三权分立、联邦与州的高度自治、个人要保持相对的独立等等。

说白了就是:美国各州与联邦的关系、各州之所以权力如此之大,那是在费城立宪会议上谈出来的。

当时的各州极其害怕联邦的成立侵害了各州自己的利益和权力,所以才有了现在的——各州高度自治、总统无法管理各州内部事物、各州内部也实行三权分立模式等等。

总之一句话,美国目前内部实行的是一套高度自治的模式、权力制衡的模式、联邦无法管理各州具体事物的模式。这样一来,州长的权力看起来就比较大了、也不用去理睬总统了。

看完了美国模式的本质情况以后,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各州州长不敢自封为总统呢?

前面分析过了,各州的州长权力还是不错的,起码不归总统管理,平时绝大部分事务也是自己按照法律来执行的。

那么为什么各州州长不敢自己封自己为总统呢?其实核心原因有四点:

一是,美国的那部三权分立的1787费城宪法已经执行了200多年了,这是美国最重要的立国精神。无论是美国的领导们,还是普通群众们已经把这种精神深入骨髓了。

大家试想一下:如果哪个州的州长出来自封为总统的话,显然是在破坏美国的立国精神、破坏美国的基础,估计美国普通群众会拿着武器直接灭了他的。说白了就是:州长自封总统首先就过不了民意这一关。

被迫辞职的尼克松

二是,美国总统在外面看起来很威风、在国际上比较厉害,可是在美国国内总统一点也不厉害。平时要受到各种制衡、又无法直接管理联邦以下的事物,这样的总统很多人根本就不愿意当。

州长无非是管理的地盘小了一点,其实本质上跟总统也没啥区别,除了不管对外的军事、外交以外,剩下的本州事情都可以管。

三是,前面跟大家说过了,州长也是受到各种制约的。一个州里面也是实行的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模式,另外州长也无法管理下面的县市长等等。

在这样一种现状之下,州长自封为总统根本就没有人会理睬他的,最后的结果要么因为违宪进监狱、要么就会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

四是,州长平时的权力或者管辖的事物都是以法律授权为基础的,没有授权啥也干不了的。

这样一来,州长如何培养自己人、如何控制本州的军队。一个没有强大的人事任免权、军事指挥权、甚至是财权的州长,他拿什么来自封总统。

总之一句话,在美国那种权力超级制衡的模式之下、群众也无比勇猛之下,州长自封总统根本就是天方夜谭了。话说回来,州长从小也是在美国长大的,受到的教育、文化的熏陶也是美国的那一套,也许人家从骨子里都没有自封总统的想法。

最后我想说,美国是一个在奇怪的环境和土壤下诞生的一个奇怪的国家。美国人也靠着这一套看起来很奇怪的模式一步、一步混成了今天的世界超级大国。不知道大家觉得美国这一套神奇的搞法,到底怎么样呢?




美国有限制州长权力的制度,避免各个州成为独立的小王国,这也是各个州长不会自封总统的根本原因。

美国,州长权力之大

我们知道,美国是美利坚合众国(USA),由五十个州组成。各个州的州长权力很大,在媒体上经常与总统“对怼”,也就是互相对骂,没什么后果。


(美国五十个州)

美国作为超级大国,总统虽然在国际上很威风,在各个州长面前也都是夹着尾巴做人。如特朗普想召集各个州的州长开会,州长觉得会议内容与自己无关,也可以不去。因此,特朗普也没办法召开过一次全美国各个州的大会。

又如如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任时候,曾经发布了一条很严厉的禁枪令,当时遭遇德州州长的反对。就是特朗普修改美国的移民政策时候,也遭遇许多州的州长反对。

在美国,也只有听说总统把政府成员撤职,却没听说过总统撤离州长。所以,美国总统也并不是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能干涉州长的事务。总统与州长是一种合作关系,没有上下级之分。州与州之间也不能越权执法,每个州的法律也是各不一样。如某一行为在这个州是合法,在其他州却是非法!


美国是一个国家,不是各个州的联盟

很多人奇怪,美国各个州的州长,权力这么大,为什么不自封总统呢?

在这里,需要指出,美国各个州州长,有着充分的独立权与自由,除了外交权限之外,几乎类似于一个个独立的王国。比如州的一切事务,如持枪的合法性、死刑、堕胎、婚姻年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方略都是由各个州的议会决定,联邦中央政府也是管不了。

但是,美国各个州却不是一个国家,也都是美国一部分。所以,有人把美国联邦制国家比喻为西周分封制下周天子与诸侯国的关系,小编认为是不科学。在春秋战国时候,诸侯国都有语文文字货币使用单位,国家是完全脱离于周天子的,周天子不管诸侯国的事务,诸侯国的国王只是对周天子象征性礼仪地尊敬,当时中华大地是涣散的。

但是,美国却是一个有着统一主权、统一文字、统一凝聚力的国家。各个州的州长只能叫自己为“Governor”,与省长是一样,州长却不能叫自己为President(总统) ,这也是美国也有严密的措施防止各个州独立,避免各个州成为独立的王国。

美国“邦权”与“州权”的历史

我们看看美国联邦政府(建成“邦权”)制约州政府权力(简称“州权”)的历史。

我们知道,美国曾经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十七世纪,由于英国国王允许殖民地公司在北美大陆开发殖民事业。于是,当时英国为躲避宗教迫害的清教徒,逃避政治斗争的王党分子,还有被英王封赏土地的贵族臣子,都纷纷涌入了北美大陆。就是这些移民,把北美大陆开垦为十三个殖民地。

(最早北美十三个殖民地)

刚开始,美国州权大于邦权

由于这些北美十三个殖民地都是英国移民,也秉承着英国中世纪以来城市自治的传统。所以,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之后,北美殖民地为了联合起来对抗英国,就建立一个具有共同政府性质的永久性同盟协调十三个独立殖民地的军事事务,于是“联邦”就这样诞生了。

我们知道,联邦就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组成的国家联合体,是一种联盟关系,如同现在的欧盟。所以,在美国《独立宣言》中,北美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规定十三个州拥有自订法律、自建武装、结盟、营商、自营贸易等权力。

由于州权的权力过大,在独立战争胜利之后的美国也是一个松散的联邦体,也存在联邦政府权力与州政府权力的矛盾之争。当矛盾越演越烈与激化的时候,那就是美国的南北战争。

南北战争之后,州权被削弱

南北战争时候,美国南方是州权主义的大本营,盛行种植园经济,担心联邦政府会利用奴隶问题干涉他们的事务。于是,南方各个州就宣告脱离联邦政府独立,组成美利坚联盟国(南方邦联)。

北方联邦政府自然也不能允许南方各个州的独立,于是展开了战斗,最后,以林肯为首的北方联邦战胜了南方诸邦,废除了奴隶制,也粉碎了“州权至上”理论,把美国变为一个真正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

州权与邦权的平衡

之后,美国联邦政府主权确立之后,逐渐扩大了对州权力的范围。尤其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罗斯福新政时候,也加强联邦的行政权力控制立法,积极干预各个州事务,借此扩大联邦政府的职责范围。这时候,美国从“二元联邦制”走向了“合作联邦制”。

之后,经过了美国很多届总统的努力,达成了联邦政府权力与州政府权力的平衡。现在,美国各个州不能与联邦政府分庭抗议。

(美国州权与邦权之平衡)

虽然州的权力可以很大,但是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联邦政府承担国防、交际、经济货币政策,各州担任本州的教育、环保、交通等事务。在国度行政上州长不附属于总统管理,联邦行政上对州也不存在单方面管辖权……各个州制定的法律,如果与联邦政府法律有冲突,就由最高法院来裁定。而且各个州也不能独立,如果独立的话也要得到其他州一致的同意,这也使得压制了州的独立欲望,避免了美国分裂!

三权分立,也使州长不能自封总统

从美国三权分立制度来看,各个州的州长也不能自封为总统。三权分立限制了美国总统的权力,与之相应的,三权分立也限制了各个州的州长权力。

美国各个州没有外交、军事等权力,实现也是三权分立的原则,设立州长、州议会、州法院。州长乃是一个州最高的行政首脑,如美国总统大选一样,也是由州内民众选举产生的。如施瓦辛格也曾经当选为加州的州长。

所以,州长是由民选产生,并不是由总统任命。除非州长做了违法的事情,否则总统与议会也没有免除他职务的权力。而且,州长的权力也受到州议会的制约,即使他想自封为“总统”,议会与民众也不允许他为总统。

结语

所以,美国各个州更像一种服务工具,有着相对比较独立的空间,以及地方自治与自主的权力。但这个权力都还是受制于联邦政府权力之下。由于各个州权力受着联邦政府权力制约,美国才能成为一个统一国家,才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




美国的全称是美利坚合众国,注意是合众国而不是合众州,也就说州应该翻译成国!一国之主怎么能翻译成州长呢?说起来,怎么也得跟曾经的俄罗斯一样,大家都自称总统嘛!然而,合众国的“国主”的称号并不高大上——Governor。Governor,翻译成中文就是省长之意,但美国的州长可比省长权力大多了!

美国州长到底有多牛!美国的总统有多衰!

2019年1月第四十任加州州长,这个号称帅哥州长在任职演说中,怼得特朗普瞠目结舌,说他腐败、无能。而特朗普面对指责,也没有跟他一般“见识”,十分地大度,简直就是帝王腹中划龙舟(福垊对宰相肚里能撑船的升级版)。众所周知,特朗普人品很烂很不靠谱,面对指责这么绅士,还不是他这个总统不给力啊!

到哪里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美国总统的地盘也就在“白宫”,再大一点儿就是华盛顿特区,撑死了对美国属地影响力大一点儿,而属地中有的长官的称号也是“Governor”,不过一般都将他们翻译成总督,他们的权力比州长小太多了。用不不恰当的比来说。其实美国的体制跟我们周代的体制很相似,周代国号其实成为周朝诸侯国也是不错的。特朗普就相当于周天子,属地总督相当于周朝附庸,而各诸侯国国君则相当于州长,

美国50个州的州长们,握有当地的军权、政权、财权,跟诸侯国、汉朝州牧、唐朝节度使权力相当。州长拥有国民警卫队,用以自卫,州长掌握当地的财、政权力。不过州长的权力也比较虚。他跟总统管不到州一样,州长也管不到县!在美国,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州徽、州旗、税收规定,在美国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废除了死刑。每个跟古代的诸侯国一样,完全是自治。总统不仅不能干涉,而且州长还能对总统说三道四。

周天子是天下共主,而特朗普也是各州的盟主。在不干涉各州具体政务的情况下,美国总统依据联邦法律规定,统一将各州融为一体,使各州不用为联邦的防务、外交所忧虑。一句话说白就是,下面自治,上面共治。也就是说总统的在执行防务、外交等政策时也收到了各州的制约,除了在保镖、空军一号等过瘾外,美国总统权力并没有那么大。不过,美国总统可以提名州长在联邦政府任部长,一旦成为部长后,那他再也无法和总统抗衡了。这就和周天子让诸侯国的亲贵甚至国主人公卿一样。

州长为什么不敢自封总统?

别看在清朝,我们把总统翻译成伯理玺天德。其实总统这个名号在国外其实不想我们想象的那么高大上。总统的英语单词是president,这个词像总统、竹溪 ;(机构、俱乐部、学院等的) 会长,院长,竹溪; 银行行长; 总经理; 董事长; 总裁都能叫总统。在战国初期,诸侯国也是不敢称王的,因为这是僭越,跟是一种制衡。他们不仅不称王还尊王攘夷。同样在美国,各种法律早已规定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称谓名号。如果州长私自称总统的话,严格来说涉嫌违宪了。再说,你称呼总统,别的州长怎么看?必然受到总统和州长的打压,特朗普一生气就会说,来我这里当部长吧,保证不气死你。而且地方议会、选民很轻松都能把你的“大不敬”变成你的不归路。州长们自治多过瘾,才不会为了虚名而这么作呢?

春秋战国的诸侯国有公侯伯子男之分,美国的州长也有“高低之分。最典型的就是在总统选举的各个州的选票分配上,那等级观念可相当地严重啊。美国最大的州阿拉斯加州才有3票,有没有想到楚国的子爵,而加利福尼亚的选票有55张,有没有想到公爵宋国呢?就这加利福尼亚州,时不时还喊着成家立业而分家分行李地单干呢!不过,也只是说说,真要这么干,就会成为众矢之的的。




美国的州长很牛,牛到敢当面怼总统,比如纽约州的州长科莫,就因为特朗普说了一句:“我是美国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科莫当面怼他:“有种你再说一句,绝对权力,反了你了”。

看到这里,估计有的人要喷了,美国总统就这么弱鸡?美国州长就这么牛吗?还有没有上下级关系了,还有没有领导的权威了?

权威,这是川普做梦都想要到东西,可惜,他没有。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由50个州组成,这50个州是相对独立的,除了没有外交权,其他的一切自己做主,美国总统管不着,他和州长之间,也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当然,按时“进贡”是少不了的,毕竟美国联邦政府,是靠着各州养活的。

美国的州长,不是总统任命的,而是由各州选举出来的,总统就是看这个州长再不爽,也拿他没办法。各州有自己独立的州议会,州法院,各州的法律甚至都有可能不同,俨然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国家。

说白了,就是各州在一起搭伙过日子,总统就是一个大管家,替大家跑腿办事,解决一下邻里纠纷而已。

美国这套“联邦制”,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分封制”,美国总统就是周天子,各州就是诸侯国,美国宪法就是周公制定的“周礼”。

在周礼的约束下,各诸侯国都扛着“大周”的招牌,在一个锅里吃饭,当各个诸侯都吃得肥头大耳后,就不再需要这口大锅了,至于什么时候把这个大锅给打烂,就要看各路诸侯的心情了。

没啥高科技,都是老祖宗玩剩下的。

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美国州长很牛,是因为他背后有自己的州在支持,归根结底,牛的是美国的各个州,州长,只不过是一个“台前演员”而已。

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负责“立法”,起草美国的各种法律;美国最高法院负责“司法”,监督各种法律的执行情况;美国总统负责“行政”,执行两院的各种决定。

同理,在美国的各州,也有州议员,州法院,州长三权分立,在各市,县,区,镇也有类似的机构。

美国总统和美国州长,在外人看来非常的风光,但其实,他们手中的权力非常有限,他们的决定要议会同意才能执行,他们的行为要受到议会的监督,一旦有违法行为,还会受到议会的弹劾,甚至是法院的审判。

那么,谁来监督议会呢?人民吗?NO,NO,NO,是宪法!

美国这个国家机器,其实都是在宪法的指导下运转,无论是美国总统还是美国州长,还是美国议会,美国法院,都是一颗大螺丝钉而已,他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宪法都做了规定,各州的法律可以不同,但,都没有违反宪法。

可以说,在美国当家做主的,既不是美国总统,也不是美国州长,而是美国宪法。

这个事儿,还要从美国这个国家成立的时候说起。

北美是欧洲人眼中的“新大陆”,自从发现了北美之后,欧洲的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纷纷开始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其中,英国在北美的东海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分别任命了总督,设立了议会,照搬英国的管理体制。

当时英国是世界老大,北美这13个殖民地,虽然一直被老大压迫,当也跟着老大喝了不少肉汤,北方工商业发达,中部农业发达,南方种植业发达,小日子过的也算不错。

但是,英国这个老大当的不地道,到最后甚至连肉汤都不给小弟喝了,弄出来一个《茶叶法》,让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北美的茶叶生意,这断人财路,如同断人生路,北美这些殖民地决定不跟大哥混了。

1774年,在费城召开了第一次大陆会议,这一次还没有和英国决裂,而是向英国国王递交了请愿书,让大哥给小弟一条生路,以后还跟你混。但是,大哥显然没有把小弟看在眼里,直接出兵武力镇压了。

1776年,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13个殖民地还心存幻想,第二次递交了请愿书,表示愿意继续和大哥合作,但是,“大哥”乔治三世直接宣布:“北美殖民地处于叛乱转态,直接出兵镇压”。

这13个殖民地一看,得嘞,大哥是彻底抛弃我们了,怎么办,他说我们叛乱,那我们就真叛乱吧。他们分别成立了大陆军,推举华盛顿为总司令。

既然要干大事儿,总得有个组织吧,13个殖民地一商量,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并发表了《独立宣言》。

这个宣言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说明为什么要发表这个宣言;第二部分,阐述了主权思想;第三部分;历数了英国的罪状;第四部分,宣告美国成立。

战争打了7年,到1783年的时候,英国正式宣布,承认美国独立,战争结束。

战争结束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13个殖民地还是各过各的。家庭都已经组建了,老这么单过着也不行了,别的国家要来建交,找谁去?商人要来做生意,找谁批条子?独立是独立了,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的美国政府。

1787年,在费城召开了一次大会,会议的主题,就是讨论制定一个怎样的美国政府。

13个州,本来就是各自独立的,现在要组合在一起,当然谁也不服谁,因此,相互制衡,从美国建立起,就根植在了他们的基因里,任何人都没有绝对的权力,都必须要接受第三方的监督。

在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争吵,甚至是冲突之后,终于在三权分立,主权在民,联邦共和的大原则之下,成立了美国联邦政府,华盛顿担任了第一,第二届美国总统。

三权分立,根本目的还是权力制衡,总统不能有绝对的权力,议会的决定也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司法必须独立,任何人都不能干扰司法办案,大法官由总统提名,但是要由议会来通过,环环相扣,谁也不服谁!

主权在民,根本目的还是要自由,他们被殖民怕了,担心英国人走了,美国联邦政府会成为新的殖民者,因此,他们给了自己最大的权力,给了人民最大的权力,这也是美国人为什么动不动就搞事情,因为人家的宪法就说了嘛,主权在民,美国,是美国人的美国,不是川普的。

联邦共和,说穿了就是搭伙过日子,推举一个总统出来,对外代表美国,对内就是一个大办事员。各州同样也是,州长只是本州的一个大办事员,对外代表本州。

为了明确这些原则,防止大家反悔,在麦迪逊的主持下,他们把这些内容写成了一部宪法,就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是美国的根本大法,美国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违反这个宪法。

麦迪逊被誉为是美国的“宪法之父”,他在他的书中写到:“人都是自私的,所以需要政府来管理,但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所以需要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管理了”。

可见,美国人对“相互制衡”的理解,是相当的透彻。

既然美国州长的独立性这么大,那他为什么不敢直接当总统呢?

第一,州长是本州选民选出来的,他要为本州的人民服务,他要是天天不务正业,老想着当美国总统,那本州的议会分分钟就让他下课了。

从根上讲,美国的“州”和“美国”是两码事,就好比东周时期的郑国和周天子,郑庄公再牛,他也不敢想当周天子。

第二,“选举”在美国是深入人心的,无论是镇长,市长,州长,总统都是选举出来,美国人一天不选举,就浑身难受,不选举,怎么能体现“主权在民”?美国人对“自由”和“民主”那是狂热的追求,被压迫怕了嘛,你说你来当总统,你来了压迫我们怎么办?

你得让我们自己挑,哪怕挑到“川普”,我们含泪也得让他干满4年。所以,在美国没有人敢自封总统,都得过了选举这一关。

第三,美国总统的位置,也没有那么大吸引力,外人看来很风光,在美国人眼里看来,就是他们选出来的服务员,物业经理,不满意可以再换掉,州长其实和总统是一个性质的,只不过管辖的范围小一点,该有的体验都体验到了。

第四,州长在美国的地位并不高,他甚至不如本州的两名参议员地位高。因为州长只为本州人民服务,不参与美国联邦政府的任何事务,但是,参议员却是美国参议院的组成人员,整个美国只有100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这100名参议员,在决定着美国的命运。

网上经常会有人问一个问题:“美国既然是联邦制,各过各的,为什么还能成为超级大国,而不是一盘散沙”。

其实有三点原因:

第一,美国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发展起来的,美国在成立之前,就已经承接了英国工业革命的成果,起点高,没有什么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第二,美国有一套严密的制度,是这套制度,在推动着美国前进,无论谁来当总统,只要他不打破这个制度,按部就班,就不会出现大的错误。

第三,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已经成了一个“金字招牌”,各州需要这个金字招牌,跟着美国联邦政府,各州有肉吃,共同的利益决定了,他们要围绕在这个大旗之下,在一口锅里吃饭。

美国也有几个州跳得比较欢,比如加州,德州,这都是嚷嚷着要独立的州,不过也就是嚷嚷一下罢了,比郑庄公射王肩的力度要小的多了。

还是那句话,各州都要在美国这口大锅里混饭吃,一旦有人吃肥了,吃壮了,在美国大锅里吃不住肉了,那这口锅,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50个诸侯国,保不齐就会出来一个郑庄公,射王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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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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