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时为什么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各国人才纷至沓来,使得秦国多是可用之才。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实行军功制后,极大地提高了战士们的积极性,使得秦在对外战争中获得重大胜利,领地面积扩大,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

那么究竟为什么强制父子兄弟同宅居住呢?

公元前771年,周幽王立褒姒为后而废太子,改立褒姒之子为嫡子,并多次失信于诸侯,因而诸侯反叛。西戎中的犬戎和申侯伐周,把周幽王杀死在郦山下。而秦襄公率兵援救周王室,作战非常卖力,立了大功。周为了躲避犬戎侵犯,迁都洛邑,襄公率兵护送周平王。

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给他岐以西之地,说:”戎人无道,强占我岐、丰之地,秦若能赶走戎人,即可拥有这些土地。” 襄公从此正式建立国家,与诸侯互派使节往来,并用赤色幼马、黄牛、公羊各三,祭祀上帝于西岐。公元前766年,襄公攻打戎人至岐时去世了。

儿子文公即位,继续着父亲未完成的事业,建都城于汧水、渭水交会处,那是祖上秦赢得到赢氏称号的地方;制定祭祀规则,开设史官记事,制定法律,领兵攻打住在岐地的戎人,并收留当地的一些遗留的周人,把领地扩大到了岐。

文公死后,孙子宁公即位,迁都平阳,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之后一段时间王位频繁更换,无暇顾及扩张国土面积,直至公元前659年,缪公(秦穆公)任好即位,正式开启秦国的扩疆之旅,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使秦国更加强大。

秦穆公剧照

穆公之后,就是与其他小国进行混战的时期。到秦孝公时期,秦以东有六国强国,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对秦国虎视眈眈,尤其是魏,楚已经完成了改革,实力强劲,孝公迫切需要能人来领导改革,使秦国强大起来。在众多人中,商鞅脱颖而出,实施变法,目的也只有一个,强秦,在以农耕为本的国家里,强国注定需要更多的人和更有力的经济支持,于是乎只能想法进行税收 制度的改革。这就注定了这场变革只能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来进行。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封建的奴隶土地制度逐步向着私有化土地制度过渡,新生的地主阶级在拥有了土地之后,逐渐渴望在拥有权利,迫切的要求改革,故这场改革保障的是新生地主阶级的利益,保障的是管理层的利益。

前面我们说到,商鞅变法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强秦,那么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自然也是为了强秦,怎么能达到目标呢,一个国家要强大,国防力量的强大是根本,而国防强大的根本是人和财力。怎么拿到呢,征税,这是直接有效的方式。

商鞅变法推行小家庭制,将每个大家庭进行分户,每户进行户口登记,这是首次变法的内容之一,第二次变法进行了细化,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这样变法有什么好处呢?

  1. 将大家庭分为小家庭,极大地增加了户籍数目,征兵的时候征到的兵就多了。
  2. 秦是按照户口数目征税,户口数目多了,国家财政收入自然就上去了。
  3. 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前面我们说到,秦国就是通过攻打戎人发家的,这一路走来,收拢的戎狄人自然不少,而戎狄人都是以大家庭的形式存在,这与其他六国的人放在一起看起来格格不入,再加上其都是未开化的,各种风俗习惯还残留着远古时期母系氏族社会的制度残留,比如什么继婚制、掠人等等,自然需要整改一番,未免出去被人叫戎狄。
  4. 大家族不利于查处偷税漏税,私自躲避军赋,处理时如果几个大家庭的人联合起来,怕会出现差错

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原各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




现在男婚女嫁后一般都会跟父母分家居住,这已成为常态,称之为成家立业。先秦时代却不是这样的,四世同堂,数代不分家才是常态。古人聚族而居,今人分家而立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居目的有三:其一、分家而立增加户口,户口多了税就多了;其二、减少宗族势力对国家治理的威胁;其三、移风易俗,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

战国时代国家收税不是按人来收的,而是按户来收的,也就是按户征税。如果一个家族数代不分家,几世皆同堂,那么国家的人口虽然增加了,但是户口数却没有增加。户口数不增加,那么国家的税收就少,国家税收少那么国就不会富,兵就不会强。商鞅变法后规定的法定税收是十五分之一,也就是6.67%,每户人家的收成6.67%要上交给国家,另外还有兵役、劳役等等徭役需要百姓承担。数代同堂虽然人口众多,但是交税时却按一户人家的正常收成交税,这样就会导致全民投税漏税。商鞅变法后,男女必须在归定的年龄内结婚,然后分家立户,严禁数代同堂不分家,此举大大提高了生产力,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

先秦时代宗族的力量很强大,同一姓氏往往结寨而居,自成一体系,一村或者数村皆为一姓。这些村里的事务皆由族老管理,族老的权力很大,他们对族人有生死赏罚大权,类似于一个土皇帝。宗族的存在往往会引发大规模内斗,也就是说这些宗族为了争地、争水往往会组织全族与别族私斗,这种私斗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秦人内部仇杀惨烈,每年都有数千人死于私斗。东方六国讥笑秦国愚昧莽荒,说秦人勇于私斗,怯于国战,也就是秦人私斗时不惧生死,在战场上打仗却时却喜欢做逃兵。商鞅变法后,拆大家为小家,拆宗族为国治,基层治理权收归国家,私斗者死,仇杀者斩,民事诉讼皆归国家法律决断。

最后就是为了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当时东方六国生产力提高后,男婚女嫁后都分家而立,城市建设得井井有条,家家户户都干干净净,经济繁荣而文化昌盛。秦国由于穷弱,几代不分家,数世皆同堂,为的是抱团取暖,因此秦国乡村萧瑟,城市肮脏无序。商鞅变法后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然后按人口数量分给百姓人家,从而改善了秦国的经济状况。在经济条件具备后,商鞅强制各家分户,父子不得同居一室,兄弟要各立家业,聚小户为村落,聚村落为市邑,改变了秦国的乡村城市面貌。《史记.商君列传》中写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当时的鲁国、卫国虽然不是战国七雄,虽引领天下文明,商鞅治秦二十年,使得秦国文明程度到达鲁国的水平,确实不容易。




商鞅变法中的很多政策,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都觉得不可思议。举几个例子,让大家贴切地了解一下商鞅变法的特别之处。

  1. 商鞅强调用愚民之术来管理老百姓,他把民间开化思想的儒家典籍,全部要求上交焚毁。老百姓就好好为朝廷服务好了,想七想八的不好。什么仁义礼智信,老百姓需要懂这些干什么?
  2. 此外,商鞅还强调轻罪重罚,啥意思?就是你在路边摊顺走一把韭菜,可能就要被拉去菜市口砍脑壳。
  3. 商鞅建立了监督告密机制,这是干啥的呢?就是鼓励老百姓们自己互相举报、互相监督。老百姓们自己搞自己了,就没工夫跟朝廷作对了。

我想,看到这里,很多朋友都会不寒而栗。商鞅在搞什么鬼?难道就是这么折腾老百姓的吗?其实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国富论和民富论,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讨论的焦点。

要想国家强大富有,那么老百姓必然需要缴纳各种税收,老百姓自然就穷困了。而要想老百姓富有,那么国家必然需要轻徭薄役,那么国家就穷困了。很显然,商鞅是国富论的坚定执行者。

在商鞅变法的过程中,有这么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条例。商鞅不允许父子、兄弟同室居住,这是什么情况呢?


一、商鞅推行小家庭政策。

在现实生活当中,父子、兄弟居住在一起,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尤其是那种大户人家,一大家子几十号人,全都居住在一起。

可是商鞅却严厉打击这种行为。家中但凡有2个儿子,且到了成家的年纪了,那么就必须要和父母分开居住,自己出去另立门户。

其实这已经是改善过的条令了,此前商鞅曾经颁布了“异子之科”的法令。该法令中要求,家中如果存在两个成年男性,却没有分家的话,那么就要加倍征收户口税。

后来,这条法令又得到了细化,也就是上面提到的这种情况。那么问题来了,商鞅变法,为何要干涉人家的家庭人口呢?这是不是做得太细致了呢?


二、小家庭政策的原因有很多。

这事儿对整个秦国来说,可谓是一剂猛药。因为很多变法的法令,可能涉及不到某一部分人。可分家制度,却涉及到了秦国的每个百姓。而且是让亲人之间分离,这事儿说到底还是有点儿不厚道,那么商鞅为啥要这么做呢?

第一,商鞅为了改变戎狄残留下来的旧俗。

别看秦国是统一六国的强国,其实刚起家的时候,秦国就是专门给周王室养马的。所以说,《大秦赋》里周天子才会说秦国国君当年是他们家的马奴。

养马的集团怎么能成为强秦呢?自然是要不断吸纳周围的势力。很可惜的时候,秦国周围全都是戎狄,也就是尚未开化的部落。

因此秦国发展壮大的同时,也自然吸纳了大量戎狄的力量。这事儿对秦国民风的发展是有很大影响的。

戎狄父子兄弟居住在一起,经常会出现后母改嫁给儿子,嫂子改嫁给小叔子等一系列事情。这在华夏文化面前,还是很难接受的。商鞅要改变的,就是这种现象。家里的人,都是直系亲属的话,那么就没这些陋俗了。

秦国一向被山东六国瞧不起,主要就是因为他们野蛮的风俗。商鞅变法这么一搞,逐渐提升了秦国的文明程度。


第二,分家出去,自然就增加了户口。

商鞅变法时期,秦国是按照户口来收税的。以户口为单位的话,那么分家的优势自然就体现出来了。

儿子分出去单过,那么就等于自立门户了。自然也就要服兵役、服徭役、缴纳户口税。虽然年纪轻轻的儿子负担增加了,可秦国变相强大了,商鞅只管大局。

但是你要知道,不是每家每户,都有钱给娃盖房子、娶媳妇儿的。那么这些没钱的孩子咋整呢?很明显,就成了社会上的街溜子,或者只能跑去入赘到其他人家。


第三,小家庭便于朝廷统一管理。

大户人家,人口众多,团结起来,那就是一股不简单的力量。五口以内的家庭,人口比较少,而且以妇女儿童为主,这就很方便管理了。

最关键的是,分户以后,大家的利益就相互独立了,也就不容易团结在一起搞事情了。只有利益一致的大家庭,才会团结起来一起搞事情。

每个老百姓首先考虑的,都是自己这个小家的利益。那朝廷就笑哭了,毕竟再怎么压榨他们,这帮人还是会忍着,力量单薄,又不团结,自然搞不起来事情。


第四,增加消费。

现代促进消费的方式是发消费券,发消费券真的能够促进消费吗?没钱的就是没钱,还能变出个花来吗?

商鞅的这一套策略,其实无形中,就带动了秦国所有的产业。成年的小伙子,分出去单过,是不是要娶媳妇儿?没有媳妇儿的话,在外面辛苦干了一天活,回来连顿饭都吃不成。

是不是要盖房子?没有房子,就问你,小夫妻俩住在哪里?那时候建房成本就算不高,好歹也需要人力物力的支出。这么一来秦国的经济不就被盘活了嘛!

是不是要生娃?生了娃还得喝奶粉、上幼儿园,说不定还要给娃准备一套学区房。不买当地的房子,可是不能上学的哟!

老百姓们,可以在分户的过程中,互相赚取他们应得的报酬。自然也就逐渐能够接受分户带来的损失了。


总结:都说商鞅变法好,可惜没人愿意做秦民。

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现代人总是以上帝的视觉来看待历史问题。他们觉得商鞅变法是真心好啊,因为强大了秦国,使得秦国有了统一六国的资本。

可是如果让你成为商鞅变法下的秦国百姓,那么你会愿意吗?就算嘴上愿意,心里也不会愿意的。虽然普通人始终都是韭菜,可商鞅手里的镰刀似乎特别锋利。

普通百姓,就要以统治者的视角来看待问题了,多关心关心民生问题是不是更贴近现实呢?而且商鞅变法的余威,也是导致秦朝15年而亡的主要原因,不信你看秦法。




商鞅的目的很明确,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那么父子兄弟就得异地建宅居住,说得简单点,按现在的说法就是分家,一旦分家,户数就会增加,商鞅是从法律上达到了增加户数的最终目的。

商鞅为什么要增加户数?



因为户数是秦国法治变革的基本单位,无论是收税还是服役,都以户数为基本单位,这个变革甚至影响到了今天。

商鞅变法中对于户数增加前后有两个规定,第一次是规定:两个男子及以上家庭,如果不分家的话,向国交纳的赋税要翻倍。

第二次的规定是:禁止父子兄弟同在一个居室居住



两次规定的目的都是差不多的,就是增加秦国的户数。户数就是全国登记在册的户口数,秦汉以来的国家登记在册的全国人员名单,都是以户为单位的。比如《三国志后主传》注引王隐的《蜀记》中明确记载了,刘禅向魏国投降时,上交了蜀汉的户数等全国人口花名册,就很详细的记载了刘禅投降时蜀汉的人口数:

户数28万户,男女人口合计94万人,带甲武士十万二千人,官吏4万人。



商鞅为什么要强制用法律来分家?

因为在先秦时代,古人是没有分家的概念,一个家族的人,都是同居一个屋檐下,四世同堂、五世同堂那是常有的事,家族一大,人口一多,就非常难于管理,而且国家要征税的话,也很难准确征收,也实在难以弄清楚一个大家族到底有多少人,而且大家族大了之后,势力也大,容易引起对抗。



看看东汉三国时期的世家大族就知道了,一旦形成大家族,是多么难以管理,而且弄不好,还能与国家对抗,夺取政权等等。

而且在当时的秦国,除了有外敌,在内部也存在有矛盾的宗族私斗,也就是不同家族为了各自利益,持械战斗,这种家族间的私斗对于秦国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商鞅用法律将大家族变成一个个小家庭,私斗问题自然就不存在了。



商鞅在变法时,就考虑到这个问题,就以法律的形式强制大家族必须分家,一个家庭以一个成年男子为单位,一个成年男子就会找一个成年女子成家,就会形成一个新的小家庭,再接着生孩子,一个小家庭就会不断衍生出无数个小家族,就像细胞裂变那样,迅速增加人口和户数。

但商鞅之所以这么规定,最主要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税收。



战国时期的税收主要以土地税为主,商税为辅,毕竟当时大都是抑商重农的,土地税又包括地税、户税,先秦时期,税收是以户数为单位征收的,也就是户税,户税最早出现在齐国管仲治国时期,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开始推行户税。

户税就是以户数为单位来征收土地税,管子《山至数》中曾记载:邦布之籍,终岁十钱。意思就是国家按户数收税,一户一年向国家交税十钱。而丁税是以人头来收税的,那已经是唐宋时期了。



商鞅推行这两种关于增加户数的法律后,秦国的户数就呈直线上升,户数一多,国家征收的税收就越多,国家就越富强,而户数越多,一个个小家庭就越多,交的税一多,家庭生活就不富有,不富有就需要奋斗,就会越努力种地和打仗,终身为国家服务,这也是商鞅的目的之一。

商鞅的变法其实就是加强中央集权和优先富裕国家,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就是将更多百姓的赋税收归国有,这就是典型的藏富于国。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出土了大量的秦国的竹简,有1155枚竹简,也称“睡虎地秦简”,震惊了世界。上面记载了很多秦国的法律制度、医学著作、行政文书等,里面有详细的秦国赋税制度。

商鞅变法时曾经禁止秦国的父子(儿子已婚)、兄弟同宅居住,睡虎地秦简可以解释商鞅变法为何如此做法!(商鞅和秦孝公剧照)

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真的是移风易俗吗?

《史记.商君列传》中曾经有这样记载,当时商鞅自己说父子、兄弟分别居住的原因:

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

商鞅说秦国以前的风俗是父子没有差别,一家人都居住在一个大宅子里面,有伤风化。今天我更改这种风俗,男女区别开来,大力营造宫殿,像鲁国、卫国看齐。

商鞅在这里是忽悠其他人,掩盖了父子、兄弟分居的真实目的,商鞅这种做法是根据当时秦国的国情做出的。根据睡虎地秦简的记载,秦国当时有田租、田亩附加税、口赋、算赋、户赋、关市税、商品税等。(睡虎地秦简图)

父子、兄弟分居涉及到人口、户籍、征兵,涉及的税赋有口赋、户赋、征兵和劳役。父子、兄弟分居也确实起到了移风易俗的目的,向传统礼教的诸侯国看齐。但真实的目的确实调查民间隐匿的户口人数,很多人一大家族在一起,都有隐匿户口的现象,这样做可以逃脱口赋、征兵和劳役,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不但普通民众这样做,贵族也这样干。

父子、兄弟分居后,将大家庭分割为小家庭,便于官员分辨户数、户口数,可以将隐匿户口的人显露出来,如此可以增加秦国的口赋、户赋,征兵和劳役也更加详尽了。商鞅针对不分户的家庭有这样的措施: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商鞅对分开的民户进行编户制度,以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实行连坐制度。对待隐匿户口的人以“匿户罪”进行处罚,有两个男丁不分家的加倍征收赋税。口赋、算赋、户赋都是以人口和户数来征税的,口赋是按照人口数量来征税,算赋则是15岁以上男女征收的税,户赋则是按照户数来征得税。隐匿的户口不用服劳役、缴纳口赋、算赋等。(商鞅变法中立木为信图)

商鞅变法父子、兄弟分居的真实作用?

商鞅变法时,将秦国的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登记户口编册,分土地给民众,收取田租等赋税。商鞅变法中父子、兄弟分居后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

第一、大户变小户,查隐匿户口,增加赋税。

秦国的大户中人比较多,更容易集中财力,出现很多隐匿户口,逃税、逃兵役现象严重,也有足够的财力贿赂底层的官员。

分小户则可以使隐匿户口的情况减弱不少,也有利于发挥小家庭的积极能动性,虽然在分小户的过程中有很多反对意见,时间一长,小户的积极性显露出来。人口增加、户数增加,国家可以多得更多税赋。

第二、父子、兄弟分居移风易俗。

秦国人在山东六国看来是野蛮人的风俗习惯,与六国习俗格格不入,父子、兄弟在一个宅子里面吃住生活,确实生活中有很多不便之处。这一风俗的改变使得秦国能够融入到其他诸侯国社交圈,加深各诸侯国的联系和政治外交活动。

第三,小户制度增加劳役和征兵的数量。

秦国人17岁的男丁一般都要参加固定的劳役时间,秦国采取的征兵制度,每一个男丁一生要服役四年半的时间,劳役和兵力的增加巩固了秦国的军事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也是秦国能够统一六国的根本所在。

第四、大户分小户,减少宗族势力对国家政权的威胁。

秦国的很多民众出身戎地,民风彪悍。如果不分户处理,很多户的家庭非常大,对秦国的基层政权威胁非常大,如果很多家族联手对抗中央政府,引起的民乱还是相当大的。是国家政权的一种潜在威胁。

譬如:东汉豪强地主在东汉末年崛起就是典型的家族势力膨胀的结果,葬送了东汉王朝。商鞅的这一做法还是有相当的远见卓识的。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相当成功的变法,为秦国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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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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