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前段时间的几篇个人观点的文章,自觉不自觉地很大程度上把单位始终放在一个强势的位置上,且在主观上更多地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其实法律的本身对双方是平等的,是维护双方合法的权益,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相关赔偿金或补偿金的。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般来说就业选择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双向选择,试用期就是在短暂的期限内双方能否达成共识的阶段。很多单位招聘的岗位具有专业性、技术性、针对性,一旦招聘员工达不到要求,尽快解除合同对双方都是负责任的。当然也有个别单位为了减少费用支出,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在短时间内不断地解聘人员和招聘人员,对于这样的企业丧失的是社会信用问题,这类企业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比如甲单位规定在工作期间严禁在车间、仓库等处吸烟,但是张三不按照规定执行,在被单位安全员现场抓住后,表面承诺改正,但是背后继续明知故犯,在劝说、警告、书面通知等无果的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的是本条写到“严重违反”,什么叫严重违反,比如说张三第一次被抓到,以后改正了那么就不叫严重违反,严重要体现出多次且其违反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等。另外还要注意单位的规章制度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要进行公示,比如单位规定职工相互之间不能在职期间谈恋爱,否则确定恋爱关系后必须有一人离开单位,这就是明显违背法律的规定,不能做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上面的例子,比如因张三吸烟引发火灾,造成单位车间机器被焚毁,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比如有的劳动者在甲单位工作期间在外兼职,利用甲单位的资源处理自己兼职的工作,这些是不合适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这条来说举证较为困难。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的几种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对解除做了一定的限制,且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而不要因单位某某领导的意愿、心情等随意解除。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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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营私舞弊   乘人之危   安全员   明知故犯   补偿金   试用期   劳动者   规章制度   车间   兼职   情形   条件   单位   人员   法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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