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大家开玩笑时都会说”笑死我了",但是你能想到开玩笑真的能笑死人吗?
而且笑死了还要进行赔偿?!
案情回顾
贵州遵义县周某某遇见邻居苟某,两人开起了玩笑,并相互推搡,苟某突然倒地。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
虽然小卖部老板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荀某还是不幸去世。
家属了解情况后便报了警。
最终,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
法院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其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
因此,周某某对此只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以后都不敢逗别人笑了吗?
也不一定。
首先,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需要有一定的合理的、理性的认知以及判断。民法的很多规定都是以此为基础的。
所以,法律才会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同人所做出的民事行为的效力以及需要承担的后果也不尽相同。
但是如果你涉嫌以下行为可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1、你事先知道对方患有某些不宜激动的疾病,你仍拉着他看《欢乐喜剧人》。
2、你明知对方吃了头孢,还开玩笑说喝酒没事,劝其喝酒,致人死亡。
以上两个例子说明,开玩笑可以,“故意”开玩笑不可以!
那么,如果自己看喜剧乐死了,导演、制片方等有没有责任呢?
当然没有。
不可以将侵权责任扩大化的解释。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就应由自己承担。
明知自己不易激动,仍然观看一些可能刺激自己的东西,然后因为激动过度心脏病突发去世。
这种情况下是自己对于有可能会发生于自身的危险后果持放任的心态,此时不能无限的讲侵权责任、赔偿义务扩大化。
最后提醒大家,玩笑时一定要适度,切莫因为开玩笑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哦。
页面更新: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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