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袭人有始有终?

格非在担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期间,讲授小说叙事,论及《红楼梦》时曾经指出:

“在中国的小说发展中,《红楼梦》的出现同样标志着一种成熟的叙事方式的诞生。和《三国演义》所不同的是,曹雪芹‘假语传事’,‘曲笔传神’,叙述观点极为隐晦、相对,以至于有关这部作品的主题、人物评价等等重要问题至今在学术界争论不休。这其实是正常现象,因为曹雪芹本人并没有在作品中提供一种‘权威’的解读方案。那么任何一种阅读方式都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虽然对很多人物都寄予同情,但这种同情又是相对的,所谓‘千红一哭,万艳同悲’。除了‘赵姨娘’等人之外,几乎所有的女性形象都具有美好与偏狭的一面。作者通过‘显示’的叙事方式将故事与人物和盘托出,评价的任务却交给了读者。”


《小说叙事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30-31页

其中袭人,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当然,这里的分析评判,也只是一种解读、一家之言,不敢冒称权威。

袭人上位引发不适

《红楼梦》中,荣国府内,时间推移,需求变化,个人地位有升有降,原有的平衡不断地被打破,必然引发心理不适,产生矛盾冲突。其中,袭人地位的提升,就引发了一系列的不适。


第十九回,省亲过后,袭人回家。以石头随宝玉降临人世为纪元之始,此时已是石头十三年,袭人已经长到了十七岁,到了要议嫁的年龄,错过了就不好办了。此时,宝玉前来探视,花家人看到两个人的情形,赎身议嫁的事也就终止了。顺理成章,就有了“花解语”的情节。


宝玉跟袭人近了,离奶妈李嬷嬷就远了。到下一回,就有李嬷嬷哭闹绛云轩一事,对着宝玉,骂袭人狐媚,揭袭人的老底:

“你只护着那起狐狸,哪里认得我了,叫我问谁去?谁不帮助你呢,谁不是袭人拿下马来的!我都知道那些事。我只和你在老太太、太太跟前去讲讲。把你奶了这么大,到如今吃不着奶了,把我丢在一旁,逞着丫头们要我的强。”

李嬷嬷还提及宝玉醉闹绛云轩、因吃了枫露茶撵出茜雪事。据此推断,当初宝玉还小的时候,李嬷嬷次序在前,是很当家的,袭人等丫鬟,是要顺从李嬷嬷,不敢要强的。袭人上位,也引起了晴雯的不适。

花袭人有始有终?

李嬷嬷离开,宝玉一声叹息,又引发了晴雯的嘲讽:

宝玉点头叹道:“这又不知是哪里的帐,只拣软的排揎。昨儿又不知是哪个姑娘得罪了,上在她帐上。”一句未了,晴雯在旁笑道:“谁又不疯了,得罪她作什么!便得罪了她,就有本事承认,不犯着带累别人!”袭人一面哭,一面拉宝玉道:“为我得罪了一个老奶奶,你这会子又为我得罪这些人,这还不够我受的?还只是拉别人。”

袭人与晴雯的矛盾,也是贯穿始终的,到晴雯死了,争执还在继续。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宝玉呵护袭人,袭人称宝玉与自己为“我们”,二人冲突到达极点:

(袭人)道:“好好的,又怎么了,可是我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晴雯听了冷笑道:“姐姐既会说,就该早来,也省了爷生气。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服侍爷的,我们原没服侍过。因为你服侍得好,昨日才挨窝心脚;我们不会服侍的,到明儿还不知是个什么罪呢!”袭人听了这话,又是恼,又是愧,……推晴雯道:“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晴雯听她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她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哪里就称上‘我们’了!”

第三十七回,袭人薪水上涨,在怡红院中惹了众怒:

众人听了,都笑道:“骂得巧,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笑道:“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了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儿。一个个不知怎么死呢!”

再到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写晴雯之死,宝玉道:

“这阶下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有异事,果然应在他身上。”

袭人就不答应了:

“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她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她。想是我要死的了。”

花袭人有始有终?

但自一开始,袭人的地位就高于晴雯。一个拿银子,一个拿铜钱,晴雯和袭人的地位待遇本就不一样。清代,货币实行银、铜二位制度,官方全用白银,民间多用铜钱。一般规定,银一两兑铜钱一干文(用绳串着,名一贯、一串、一吊),但也有升有降。第三十六回中,凤姐笑道:

“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她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就是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佳蕙等八个小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五百,还是老太太的话,别人如何恼得气得呢?”

现在,袭人又上位,月钱从一两银子升为二两银子一吊钱,到达姨太太级。可见这次序的形成和稳固,是会引发矛盾、很难平复的。甚至可以说,次序即职场,次序即政治,次序即人生。一生一世,争的无非是个次序。

宝玉和袭人渐行渐远

宝玉与袭人在第六回初试,也是书中明写的惟一一试,袭人成为人间收获宝玉童贞的女人。


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更为尽职。


宝玉与袭人的亲密关系,在第十九回到达顶峰。这一回的回目是,“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烟”,上一句指的正是宝玉与袭人的甜蜜对话。宝玉到宁府看戏,意外撞见茗烟与一个丫头在行警幻秘授之事,算是拿住了茗烟的短处,趁势要求茗烟带他到袭人娘家。袭人这次被家人唤回,是因为她的终身大事。袭人表妺年十七,已经备嫁。袭人二月十二生日,也到了议嫁的时节,家人有意赎她回来。


宝玉到来,花家人看到二人亲密情状,也就断了替袭人赎身的念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袭人晚上回到怡红院,假托家人要赎她回去,趁机将宝玉“拿下”——答应她三件事:一是不要再说化灰成烟之类不着调的胡话;二是哪怕只是作出爱看书的样儿;三是不许再谤僧毁道,改了那爱吃胭脂的毛病。

花袭人有始有终?

此时袭人,心中之事,必是终身大事。袭人规劝宝玉答应下这几件事,跟宝玉的关系就吃准了、拿稳了。宝玉也难得看明白了,虚与委蛇,最后说:

“你这里长远了,不怕没八人轿你坐。”

意思极为明显。


宝玉本就是胡乱答应,袭人最终也没能将宝玉“规引入正”,此后二人却渐行渐远——顺便说,警幻仙子那叫“规引”,袭人这一套,只能算作压制。


第三十二回,回目“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含耻辱情烈死金钏”。宝玉本是跟黛玉诉说衷肠,没觉察黛玉已经走开,更没觉察袭人已经走来,和他说话。宝玉一把拉住袭人,说道:

“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

袭人直接听到了宝玉的肺腑之言,于是在宝玉挨打的当晚,向王夫人建议:宝玉和姑娘们,一日大似一日的,想个什么法,让宝玉搬出园子去……宝玉挨打,一为与琪官暧昧,被人告发,忠顺王派长史来贾府要人;一为金钏投井,贾环告密,贾政怒不可遏。袭人恰到好处的提醒,一下子说到了王夫人的心坎上,王夫人当即对袭人说:

“我的儿……”

次日,贾母等进园探视,中饭时,王夫人让人送来两个菜,指名给袭人,且言不必来谢。袭人当着宝钗的面,对宝玉说起此事,待宝钗点明之后,也就走开了。此时的袭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无非是向宝玉、宝钗宣示,蒙王夫人抬举,她已然上位了。

到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公然作出安排:袭人按赵姨娘、周姨娘的成例,每月二两银子一吊钱,以后有两位姨娘的,就有袭人的……凤姐说何不直接开了脸,王夫人不同意,又讲出一番道理来。至此,袭人的如夫人地位,算是定下来了。

花袭人有始有终?

而恰恰在这时,宝玉有意疏远袭人。第三十四回,黛玉前来怡红院探视之后,宝玉放心不下,要打发人去看看黛玉,“只是怕袭人拦阻”,只得支走袭人,安排晴雯去潇湘馆,给黛玉送去旧绢子,这才有了黛玉旧帕题诗的情节。


以今天的眼光看,袭人真的爱宝玉吗?宝玉的思想行为,袭人是不认可的。她的目标是,拿下宝玉,改造宝玉,或者边拿下边改造,边改造边拿下,把宝玉塑造成她理想中的样子。书中明写,宝钗、湘云都曾劝宝玉留意经济仕途,被宝玉直接怼回去了,袭人明显是站在宝钗、湘云一边的。第三十六回有一段话:

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劝导,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得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


在宝玉眼里,闺阁中的须眉浊物,首指宝钗,不止宝钗,但没有明说是否包括袭人,留待读者判断。


到第七十七回,宝玉将海棠半边枯死视为晴雯将死的征兆,袭人称晴雯纵好,“也越不过我的次序去”。宝玉无耐打住,袭人心中暗喜:

“若不如此,你也不能了局。”

袭人貌似解决了问题,实则是宝玉隐忍,之后通过《芙蓉女儿诔》,才将一腔悲愤之情宣泄出来,袭人这边却茫然无知。宝玉从倾情到忍情、绝情,一路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二人最终还是分手了。

花袭人有始有终?

人是要激发和激励的,而不是控制甚至压制的。宝玉就没有准备进入当时社会规范的模子,袭人这种碾压式的规引,最终是彻底失败了。以现代人的眼光视之,三观不合,纵是不小心走到了一起,也不会长远。

厚诬袭人实属不该

宝玉和袭人渐行渐远,既是因为袭人接受了当时的社会规范,宝玉压根儿就不吃这一套,就不能以此作为腹黑袭人的依据。宝玉本就是当时社会的非典型存在。读者群中,有的嫌袭人俗气,袭人跟了贾母,心中就只有贾母;跟了宝玉,心中就只有宝玉。实际上,也无非是个性没那么张扬,活得没有自我,不合现代人的口味儿而已。


有论者称,袭人从贾母处来,却又投靠王夫人,站队金玉良缘,实是背叛了贾母,违逆了宝玉,祸害了黛玉——这还是源自荣府站队“木石前盟”与力挺“金玉良缘”两派斗争论、阴谋论,不说也罢。更有论者称,袭人曾向王夫人建议,变着法儿把宝玉搬出大观园,以免做出“不才之事”——也就是宝黛二玉私相授受之情事,而她自己,偏偏是跟宝玉“偷试”过的,其虚伪、狡诈可知。


这些都难免有些诛心构陷之嫌。


晴雯被赶出大观园,袭人告密嫌疑最大,根子就在于,首先是宝玉对她起了疑心。且看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周瑞家的将司棋带走,王夫人亲临怡红院,驱逐了晴雯,发配了芳官等十二个戏子,宝玉战战兢兢,一句话不敢说。送走了王夫人,宝玉回来一路盘算:

“谁这样犯舌?况这里事也无人知道,如何就都说着了?”

接下来有这样的文字:

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她生得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很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倒好。”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被那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若论我们,也有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们,也未可知。”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之人,她两个又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还有孟浪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些,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她,……叫上来作些细活,未免夺占了地位,故有今日。只是晴雯……虽然她生得比人强些,也没甚妨碍去处;就只是她的性情爽利,口角锋芒些,究竟也不曾得罪你们。想是她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好所误。”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劝……

花袭人有始有终?

这里,宝玉直言不讳,袭人却不能理直气壮,简直就坐实了告密者的角色。况且,袭人曾向王夫人建言:

“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子来住就好了……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

袭人也因此蒙受王夫人抬爱,提前落实了给宝玉当“屋里人”的待遇,也留下了因告密而收获丰厚、得到晋升的口实。


其实,袭人是被冤枉的,她断然不是一个告密者。


首先,书中明写,是王善保家的告倒了晴雯。第七十七回有交代:

“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

——以程乙本为底稿的印刷本,这段文字被删除了,这怕是不少读者误解袭人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七十四回有详写:

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她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得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她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

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马上问起凤姐来:

“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槛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

于是,病中的晴雯被带来上来,王夫人一见她:

“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

有王善保家的添油加醋,又有王夫人亲眼目睹,晴雯已是无路可走,还用得着别人去告密吗?

花袭人有始有终?

那么,到底是谁透露了怡红院中的隐秘事情呢?前文已引:

“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

“本处”是何处?该是王夫人处,扩大一点该是荣国府。既然与“园中”对举,可以肯定告密者不是园中之人。当代红学家蔡义江也说:

认定宝玉所疑、认准袭人告密,没有根据,也不公平,到底是谁,进谗告密者,小说已经明写出来,除王善保家的外,犯舌说事的人尚多(见《蔡义江新评红楼梦》第七十七回总评)。


告密者是谁,虽不能明了,也不难推测,自有一帮自媒体人,自有畅通无阻的传播渠道。宝玉曾有大观园即事诗传出,在坊间引发热议。袭人身份地位,连妓女云儿都知道。黛玉作《五美吟》,诗成之后不愿让宝玉看,也是着意防范的意思。宝玉与琪官相与,通共也没见几面,忠顺王府竟然都能知悉,传到袭人那里,已然成了“二爷霸占着戏子”。宝玉金钏口无遮拦,顶多就是戏言无度,可从贾环口中说出,却是“强奸未遂”。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无论深宫大内、王公显贵,隐秘之事,尤其事涉风月,自然不乏传话者、段子手,自然不缺中伤者和告密者。东府即是现成的例子。

“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也就门口两个石狮子,还称得上干净。”

甚至有“聚麀之诮”,口碑极其不好,后来连惜春都“矢绝”宁国府。正如袭人对王夫人所言:

“世上多少没头脑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反说坏了。只是预先不防着,断然不好。二爷素日的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的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牲不如。”

花袭人有始有终?

袭人向王夫人私下建议,不可视为告密,实则因为第三十二回中,宝玉忙中出错,把本该倾诉给黛玉的肺腑之言,倾倒给了袭人:

袭人听了这话,吓得魄消魂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我了!”便推他道:“这是那里的话!敢是中了邪?还不快去?”宝玉一时醒过来,方知是袭人送扇子来,羞的满面紫涨,夺了扇子,便忙忙的抽身跑了。这里袭人见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想到此间,也不觉怔怔的滴下泪来,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祸。

建言之时,袭人并没有把这一段隐情供出去,而是黛、钗并举——与宝玉日夜一处起坐的,不止黛玉一 人,宝钗有也份儿,晴雯还曾抱怨过。袭人切切表明,此系职责所在:

“二爷将来倘或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设若叫人哼出一声‘不’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俗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太太的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

再回到第七十七回,王夫人临走时,吩咐袭人麝月等人:

“你们小心!往后再有一点分外之事,我一概不饶。因叫人查看了,今年不宜迁挪,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

正可看作是对此前袭人建议的回应。


再看袭人与晴雯的关系,虽说彼此不能互相欣赏,但也不至于决裂,到互相陷害的份上。袭人有争荣夸耀之心,有炫富比贵之实,自觉次序在晴雯之上。晴雯也难免恃宠而骄、争风吃醋,见不得袭人受宠,容不下小红亲近宝玉。为了怡红院的和谐,袭人与晴雯却能相安无事,即使有些口角,也都会拿捏分寸,不至于闹到不可收拾的份上。晴雯这边,暴炭脾气,即使打骂小丫头,也多为宝玉以及怡红院的地位、名声。袭人这边,严守礼法,宁可隐忍,但求无事,与晴雯在大目标上还是一致的。


且看第三十一回,宝玉心情欠佳,晴雯上来换衣服,扇子落地,跌断了扇骨,宝玉大骂蠢才,晴雯冷笑回应,最终演变为一场大闹,宝玉赌气,要回明王夫人,打发晴雯出去,晴雯哭诉,袭人跪求,宝玉无奈……这场戏,最终以宝玉服软低头收场,袭人依然选择了隐忍。晴雯“作孽”,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也算争回一口气。晴雯袭人,依旧相安无事。即使在晴雯被逐之后,袭人也还是明里暗里出手相助。

花袭人有始有终?

称袭人虚伪,告密,自己与主子偷试警幻所训之事,反过来却为宝黛私情而谏言,似有贼喊捉贼、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其实不然,主子要试,“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她只能从,不为越礼。而大家公子小姐,无父母之命,无媒妁之言,私相授受,偏不合礼。何况宝黛二人,形迹已露,诉说衷肠,私下传递情物,黛玉不避嫌疑,在宝玉送来的旧手帕上题写情诗三首,将来会不会生出不才之事,还真让人悬心。后世读者,不解当时情形,沉浸在宝黛爱情之中,而不知自拔,当然也就容易误解袭人了。

有始有终并非善始善终

袭人没有告密,她的厚道不止于此。仍是在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的当晚,王夫人主动问及贾环告状的事,袭人已经听了茗烟关于贾环向其父贾政谎称宝玉强奸未遂致金钏投井一事的汇报,也深知王夫人讨厌赵姨娘贾环母子,当时又没有其他人在场,即使如此,袭人仍然曲为保全,息事宁人:

王夫人见房内无人,便问道:“我恍惚听见今日宝玉捱打,是环儿在老爷跟前说了什么话。你可听见这个了?你要听见,告诉我听听,我也不吵出来教人知道是你说的。”袭人道:“我倒没听见这话,只听说为二爷霸占着戏子,人家来和老爷要,为这个打的。”王夫人摇头说道:“也为这个,还有别的原故。”

袭人的忠诚厚道,温顺克制,对得起曹公所赠之“贤”的评价。


袭人与晴雯,列金陵十二钗之副册,同属薄命司。晴雯在不足十六岁时夭亡,其为薄命,自不待言。袭人又何以言称薄命呢?袭人自小卖与荣府,签的是死契,不能赎回。遇到了好主子,吃穿用度,堪比姑娘,该说是幸运了。又兼提早落实了姨娘待遇,之后嫁了个琪官也就是蒋玉菡,恩爱一生,哪还算薄命呢?

可能,我们都没能深刻体会曹公的悲悯。曹雪芹曾在第十九回,通过人物话语:

“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

脂砚斋批语

原文是这样的:

“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其实又不难了。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

花袭人有始有终?

石头十五年,袭人已经十九岁,“荣国府元宵开夜宴”,贾母突然发现袭人没有跟来,严厉批评袭人“托大”,只派小丫头上阵。王夫人称袭人才死了亲娘,尚在热孝之中,不便前来。贾母不以为然,称在主子面前,说不上什么孝不孝的,倘是依旧跟着我,她还能不上来伺候么?还是凤姐上来救场,说她安排袭人在家看灯火,薰被窝,好伺候宝玉睡觉的,贾母才作罢。


袭人身为奴才,就是奴才,既没有自己,也没有自己的家。俗话说入职就是“刻模子”,就是给人洗脑下套,袭人便是模子里刻出来的,装进套子里的,把对奴才的规范视为自觉的追求,心甘情愿,做稳奴才。我们读过鲁迅的书,受过现代教育,对此当然是鄙视,不好理解。即使是奴才,袭人自然要争个好前程,这也无可厚非,何况她没有什么坏心眼儿。再说袭人,一心规箴,也没能把宝玉送上仕途经济的康庄大道,最后嫁给了蒋玉菡。


那蒋玉菡即是琪官。宝玉对琪官早有耳闻,可见坊间早有传说。与琪官初次见面,是在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府里的宴会上。琪官是演小旦的,与宝玉初见,即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

“这汗巾是茜香国女国王进贡来的,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给我系着。”

袭人归于琪官,书中指向甚为明白。在冯子英家的宴席上,琪官说了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当即嚷起来,妓女云儿说出缘故,众人称不知者不为罪。宝玉赠与琪官的松花汗巾,正是袭人的。宝玉自知理亏,还在夜间偷偷将大红汗巾系在袭人腰间。当然,更为确切的证据,是袭人的判词是:

“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花袭人有始有终?

琪官赠与宝玉的茜香罗大红汗巾子,得之于北静王水溶。而忠顺亲王府长史至荣府索要琪官,称琪官出自内园,乃皇上赠与亲王的,转赠即是对皇上不敬。长史称荣府如若留下琪官,须向皇上递一道密折。——这跟当今的宫廷戏一个路数。长史指证大红汗巾子,宝玉不敢抵赖,供出琪官城外私宅,这更是十足的小说家言。


琪官自幼被王公贵族当作玩物,以满足他们乖戾的性需求,给琪官留下的心理阴影有多大,实难求证。且袭人在荣府享受着姨娘待遇,跟宝玉也是有感情的,出嫁蒋玉菡,说不上再谯之妇,可也不比正常的民间婚嫁。再者,优伶之身,跟今天的艺人名星差着十万八千里呢。那是要入特殊户籍的,地位远在士农工商之下,十足的下九流。


那么,袭人出嫁这么一个人,内心之苦,恐怕只有自己知道了。续书写袭人离开荣府,嫁蒋玉菡,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极为不堪,这又是后世读者鄙薄袭人的重要原因。


“花袭人有始有终”的说法,来自脂批。第二十回,李嬷嬷排揎袭人,有眉批云: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誉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回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复,畸笏叟。


又二十八回回前批语: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批书人称见过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本子,借阅迷失。从批语中我们可以拼接出这样的图景:宝玉落难狱神庙,茜雪曾去探访安慰。贾府落败,宝玉宝钗生活不保,曾得蒋玉菡花袭人“供奉”——站在现在人人平等的立场上,实际上是“接济”,从而与宝玉宝钗“得同终始”。所谓的“花袭人有始有终”,若从她自身而言,始于被卖,终于嫁给一个戏子,不是善始善终。细按批语,是指袭人对荣府、对宝玉的忠诚有始有终,“供奉”也好,“接济”也罢,后来是帮了落难的主子,尽了绵薄之力的。

花袭人有始有终?

袭人最终也是入了薄命司的,千红一哭 ,万艳同悲,也有袭人的份儿。只不过是,她没有像晴雯一样年少夭亡而已。“花袭人有始有终”,是说袭人对宝玉、对荣府忠心不改,有始有终。不要忘了,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仅有两个丫鬟,第一个是晴雯,第二个就是袭人。


曹公悲天悯人,宅心仁厚,对待袭晴二人,一如对待宝钗黛玉,她们也“都具有美好与偏狭的一面”。后来读者,心有偏爱,难免厚此薄彼,甚至制造对立。可还是要追根溯源、正本清源,不要嫁祸于人、殃及无辜才好。曹公立志为闺阁昭传,悲悯之情,惠及袭人。我辈读者,亦当有同情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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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有始有终   宝玉   优伶   告密者   红楼梦   姨娘   嬷嬷   薄命   奴才   主子   次序   老太太   太太   地位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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