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气血病的治疗宜忌你知道吗?

清·唐容川《血证论》谓:“旧血不去,则新血断然不生,瘀血之去,则新血日生。”《难经》谓:“血主濡之。”概括了血的主要功能,全身五脏六腑、五官九窍、四肢百骸无一不是在血的濡养下而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因此,一旦血出现异常,则百病丛生,如血行无力,停于脉内,即为瘀血;血不循经,溢于血管、机体之外,如吐血、衄血、便血,即为血证。凡瘀血或血证均可引起血行失常,不能濡养脏腑,导致脏腑生理功能失常,生血无能,继而出现寒热虚实各种病证,故《血证论》强调:“既是离经之血,虽清血、鲜血,亦是瘀血。”

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气血病的治疗宜忌你知道吗?

瘀血不去,则血难止

瘀血不去,则新血难生,凡治血证,不可一味单纯止血,当审证求因。

属瘀血出血者,当以祛瘀止血;

属血虚有瘀者,当在补气生血之剂中配以活血药,以补血祛瘀。

明·张景岳《景岳全书》谓:“凡人之气血犹源泉也,盛则流畅,少则壅滞。”故血虚必有瘀,在瘀邪未清的情况下,骤用补法,有留邪之弊,在健脾补肾剂中加入丹参、桃仁、虎杖等活血祛瘀药,可促不足之血速生,有事半功倍之效。

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气血病的治疗宜忌你知道吗?

气血病的治疗宜忌

1.大实有羸状,至虚有盛候

气虚者宜补气,但临床须要明辨虚实,所谓“大实有羸状,误补益疾,至虚有盛候,反泻含冤。”倘若误用补剂,而犯实实之戒,使实者愈实,而资敌助寇。

2.因人而宜,中病即止

理气之品多芳香辛燥,易耗气伤津,治疗中,应中病即止,不可过剂,特别是年老体弱、孕妇,或素有崩漏者,则更应注意。补血之品多黏腻,易妨碍消化,应适当佐以健脾助运之药。活血化瘀之品易动血伤胎,月经过多者、孕妇等应慎用。寒则凝,治疗血热妄行之出血,不宜过用寒凉药,防其留瘀,且寒凉之品易伤胃,不宜大剂或久用。

3.出血证禁忌

汗血同源,发汗则阴血受伤,且阳气随汗而泄,出现亡阴亡阳,故出血证不可发汗;吐易伤胃气,使其气逆而出血更甚,故出血证严禁使用吐法。清·林佩琴《类证治裁》更指出:“不可骤用止涩,不可专行腻补,不可轻用苦寒,不可妄事攻伐。”

4.治吐血之宜忌

明·缪希雍《先醒斋医学广笔记》提出了著名的治吐血三法,“宜行血不宜止血”,行血可使血循经而行,不致留瘀; “宜补肝不宜伐肝”,伐肝可损肝之体,使肝愈虚,而血不藏; “宜降气不宜降火”,气有余便是火,降气即可降火,而凉血之品易伤胃,使吐血更甚。

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气血病的治疗宜忌你知道吗?

凡是血证,总以祛瘀为要。”明·王肯堂在《灵兰要览》中对其机理作了精辟论述:“血溢、血泄、诸蓄妄证,其始也,余率以桃仁、大黄行血破瘀之剂,以折其锐气,而后区别治之,虽往往获中,然犹不得其所以然也。

后来四明遇故人苏伊举,曰:吾乡有善医者,忘其姓字,每治失血蓄妄,必先以快药下之。或问失血复下,虚何以当?则曰:血既妄行,迷失故道,不去蓄血,则以妄为常,曷以洁之?且去者自去,生者自生,何虚之有!余闻之愕然曰:名言也。昔之疑,今而后释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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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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