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剑行动”,最严手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北京海关、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等16部门,近期将在全市开展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简称“网剑行动”)。行动主要有8项重点任务,将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11月18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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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剑行动”,最严手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买的物品纷纷到货,虽然在庞大交易金额背后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买到了自己需要的商品,但是同样被一些网店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行为“坑过”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为此,此次16部门携手开展“网剑行动”,正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发出的最强指令。

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监管,明确平台主体责任。行动将指导各电子商务平台,根据《主体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各项法定义务;开展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对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抽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强化涉民生领域广告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此次行动在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方面,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对疫情期间涉及防疫用品、生活物资等的虚假违法广告,旨在严打虚假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回应市民去关切,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重点领域。针对接诉即办中市民反映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的问题。此次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尤其是疫情期间夸大、虚构产品功效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肃查处刷单炒信、仿冒混淆、违规促销、违法搭售、平台二选一、诋毁商誉等违法行为。

同时此次行动还将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食品、防疫用品、儿童用品等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网络交易产品质量抽检,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义务。

加强新业态监管,确保执法触手全覆盖。针对直播营销的新业态,此次行动重点予以关注,直播营销今年以来发展迅速,日前中消协公布“网络直播侵害消费者权益类型化研究”成果,归纳出虚假宣传、退换货难、销售违禁产品、诱导场外交易、滥用极限词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据此,“网剑行动”将规范网络直播营销等新业态,开展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网络直播营销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引导直播行业龙头企业制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提升执法能力,强化监管职能。当前,网络违法行为更隐蔽、传播更广泛、后果更严重、影响更恶劣,依靠传统监管方式和有限监管力量,很难应对海量违法行为,因此,此次行动中执法部门依托大数据等手段,不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水平,进而实现对网络市场全面、高效的监管。

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网络市场而言同样如此,此次“网剑行动”在有力提升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的同时,更是对网络市场一次严肃的“法制教育”,警示网络市场主体和经营者牢记底线意识,严格守法尊法,让我们不断蓬勃兴起的网络市场能够健康运行、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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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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