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各大媒体报道,阅文集团宣布管理团队调整,腾讯集团管理人员正式接管了阅文集团。以此为标志,2015年1月腾讯文学与盛大文学整合并组建阅文集团后,已经完成了管理上的全面过渡。
随后不久,一些与阅文集团签约的网络文学作家向媒体透露,阅文集团单方面修改了与作家的协议条款,为将来进一步开发免费阅读网络文学市场埋下了伏笔。而这也引发了一些相关网络文学作家的担忧,例如网易转载证券日报记者的报道《阅文推免费模式单方面大改合同 作家:我们就是代价》(http://money.163.com/20/0502/18/FBL2NEKU00259DLP.html)。文中披露了协议修改中的争议要点:
从读者角度来看,腾讯拓展免费网络文学对读者而言可能是更有利的。但是,对于与阅文集团签约的网络文学作家而言,则可能意味着收入的减少,而上述其他有争议的条款则是对作者权利的限制。
于是,也有一些观察者认为文阅此举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那些与其签约的网络文学作家设置了不合理的签约条件。
那么,问题来了:要判断阅文单方面修改与作家的合同的部分条款是否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需要进行哪些论证呢?
对于关注反垄断法合规的各位学友而言,可以将该问题作为一道习题,酌情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
以上所有问题都是开放的。
欢迎对《反垄断法》适用感兴趣的学友在本文评论区和大家分享自己的观点,也欢迎网络文学作家可以分享自己的看法,一起推动反垄断法普法宣传和适用!
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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