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人公司老板多,当心公司债务自己还。
一、一人公司老板何时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谁负有举证责任?
1、没有财产独立证明
如何才能证明股东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果公司未依法进行年度财务会计审计,并形成年度报告,就足以令人对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形成合理怀疑。在此情况下,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降低交易风险,公司法通过年度法定审计和公司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倒置来加重公司和股东义务,加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制。
2、没有用以举证的证据
当债权人以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适用举证倒置的规定,由股东提交用于证明自己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证据。如果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公司老板如何避免被公司债务所累?
1、必须建立公司规范的财务报表及账册,保证公司的独立人格。
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如果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也不编制账务报表,反映不出公司独立经营的状况,甚至出现公司也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况。
2、必须坚持年度审计。
编写年度审计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负责审计的会计师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二是公司必须逐年进行审计,并保留相关的资质。当然,公司年度审计不是唯一的证明公司与股东财产独立的证据,但是公司一旦涉诉,应立即申请司法审计,以达到证明公司财务独立的目的。
3、公司分红时应依法扣缴股东个人所得税款。
纳税是公司应尽的义务,也是证明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证据。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公司在分红时,单位依法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股东从公司分红仅有公司的分红决定是不行的,还必须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实质要件来佐证,这样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才能作为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有效的证据。
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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