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一个酒店,说塌就塌,救援同时应当追问:为什么?谁的责任?
苏州四季开源酒店的倒塌具有偶然性,但是,回顾这栋建筑物近十来年的历史,我们也不难发现,这场悲剧本可以避免……
倒塌的四季开源酒店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油车路188号,这是一家20年才新开业的中小型酒店,大家都觉得理论上不会出现建筑年久失修问题。
然而,实际上在过去十几年间,这家酒店曾四次更名易主,但是建筑物却一直保持着原来的样子,从来没有大型的修缮工程,只有小修小补。
而这次的倒塌,正是发生在酒店装修期间。
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到底是装修时不小心砸了承重墙,还是高龄建筑经不起风雨侵蚀寿终正寝,尚未有确切结论。
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接手酒店的老板显然缺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首先从“四季开源酒店”的名称来看,不免有蹭全球连锁的高档“四季酒店”名气的嫌疑,这样的商标侵权擦边球在餐饮服务行业也十分常见。
酒店作为特种行业,经营需要申办特殊行业许可证,但是该倒塌酒店只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酒店所使用的建筑也应当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投入经营使用前必须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定期对酒店建筑结构进行安全排查,提前做好房屋安全预案是经营者的义务。
酒店业主不仅不能对建筑进行违章搭建,如果要进行改造装修,一定要请专业的设计院或者该建筑的原设计单位进行承载力评估。
如果经营者在接手时没有对建筑物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无视高龄建筑的风险,直接让毫不知情的客户入住,不仅是对自己经营的酒店不负责,更是对客户的生命安全不负责。
从这家酒店2006年就开始由别人经营的情况来看,建筑本身应该是合规的,但是在15年后发生了坍塌,可见中间接手的这几个老板都没有考虑到建筑本身的安全问题,进行修复。
其实可以理解,对中小型酒店的老板来说,审查和重修整栋建筑物是一个大工程,不仅耗时数月,经营几年赚的钱也未必能把装修成本补回来,所以只要面上看起来过得去,老板通常也不会考虑去重修酒店。
但是,没有能力去做不代表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尽管酒店老板没有财力让整栋建筑物焕然一新,但是至少他应该在装修期间暂停营业,在能力范围内降低客户的安全风险。
可是他为了保住营业额,选择了正常营业,对客户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也要对此承担沉重的法律责任。
不仅是酒店经营,现实中有太多的人为了眼前一时小利,忽略法律上最根本的生命健康权。
无论是之前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中的绿城物业,还是“徽州宴”案中出言不逊的老板娘,都是贪图一时方便或愉快,没有尊重和保护他人生命的意识,最终酿成悲剧。
这就像曾经听过的一个冷笑话:“蹦极的绳子多久换一次?” “断了就换!”
乍一看很可笑的回答,却是生活中绝大多数人对待他人生命的态度。
我们都知道要珍爱生命,也都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有尊重他人生命的意识?
《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但是,法律不应当只是被害人主张救济时的武器,而是应该成为我们约束自己行为的准则。
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危险防范意识,在悲剧发生前就意识到其出现的可能性,努力去阻止,这才是法治社会公民应当有的意识。
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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