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不忽木家族的汉学修养与造诣

在蒙古统治者实施的多元文化氛围下,来自西域的不忽木家族自第二代始,即学习汉文化,推崇儒学,至回回、巎巎、太禧奴等辈皆能文善诗,精通书画,表现出颇深的汉字修养,其诗文、书画成就亦颇显品位,为世人所推重。

家庭背景

不忽木家族华化有其特殊的社会、家庭教育和文化背景。元朝统一全国,大一统的局面使不忽木家族成员进入中原,有了接触汉文化的契机。元廷任用儒士,推行汉法,倡导儒家思想,亦为不忽木家族提供了汉化条件。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吸引了不忽木家族学习汉文化的热情。加之其家族成员多与汉人通婚,子孙受到系统的文化教育,乃为不忽木家族成员一系列社会文化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大一统格局的形成及元廷的事儒政策

元朝一统天下,蒙古以草原民族入主中原,面对广大的汉地,如何实现大治。即“思大有为于天下”,世祖忽必烈乃“延四方文学之士,问以治道”。继而重用名儒姚枢、王恂、窦默、许衡等,推行以理学、汉法为主的治国之道。随之兴学校,立国学,以教蒙、汉、色目子弟,激发其投身汉文化学习。至成宗、武宗、仁宗、文宗等在位,亦推崇儒学,施以文教。成宗尝下诏“中外崇奉孔子”,武宗以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仁宗更是崇尚理学,重开科举,“非程朱学,不试于有司”。元人许有壬乃曰:“我元一文轨,然后程朱之学大名于世,造诣深者蔚为名贤。”

朝廷的极力倡导,汉文化自身的博大精深与强大魅力,吸引了蒙古、色目人学习的热情,并促进了其汉学认同。不忽木家族成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精通儒学,取得卓越成就,成为有元一代的儒学名臣。

良好的家世背景和教育环境

在元朝大一统多元化社会中,不同族际间的通婚常有发生。元廷政策规定“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例”。不忽木家族数代联姻对象却主要为汉人,且通婚之对象多来自汉文化底蕴深厚的儒臣家庭。原色目家族融入了汉人,必将为不忽木家族带来汉文化的新鲜血液,为他们提供汉文化教育的学习环境。

不忽木先后所娶寇氏、王氏,皆为汉族士大夫之女。父寇元德早年“以文学名天下”,历任同知京畿都漕运使、燕南河北提刑按察副使、两浙都转运使等。其兄寇幹臣“蚤岁读书,有志节”,曾任湖州路总管。王氏则为集贤大学士、御史中丞王寿之女。而回回“先配史氏、王氏,……再娶崔氏”,亦皆出汉人望族。

而且与回回家族联姻之汉人,多出自元代世家大族。其多具文化素养,遵从儒家礼教。如回回继母王氏“生长名门,天质纯美,父教母范,闲习见闻,懿徳夙成,如古淑女”。其“沉静寡言,廉俭中度,克相克顺,官事无违,礼于族姻,仁于媵御,闺门之内,雍雍如也。暨康里公薨,屏居一室,称未亡人,非归宁不至门外。”他们在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教育、思想观念等方面对不忽木家族成员耳濡目染,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之文化倾向明显受到汉文化浸染,乃成为元代中华一统疆域内颇具特色的家族之一。

其实除了家庭内部文化氛围熏陶外,不忽木家族成员与皇室关系也十分密切,且与不少名儒及汉族士大夫交游频繁,也为其接触汉文化教育和熏染提供了条件。不忽木自小长于皇帝身边,不仅受到了许衡、王恂等名儒的亲自教导,还得以进入国子学学习。其子巎巎在国子学亦受到了系统的汉文化教育,还曾出任元文宗和元顺帝的经筵官,相当于皇帝的老师,进入奎章阁、宣文阁任职,为其接触、鉴赏历代书画藏品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

文化归属

不忽木家族成员受到良好的汉学教育,且他们与名儒及汉族士大夫交游频繁,使之具有深厚的汉文化修养和造诣。该家族虽出身色目家庭,却浸染华风,习随华俗,俨然皆以我国士大夫自居。在元廷为官的过程中,他们主张以儒治国,一言一行无不体现儒学文化的烙印。传统文化中的儒家道统伦理,治世思想等也成为其主要的文化归属。

对儒家伦理观念的认同

作为我国传统思想的儒学,在中原地区一直处于思想上的支配地位,上至治国,下至礼俗,都在儒家伦理思想的制约之中。“以名为教”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即通过上定等级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社会制度,其主要内容即为三纲五常。“三纲五常”是我国传统社会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作为我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标准,印刻于古代社会国人的骨子里。

首先,忠君孝亲。不忽木家族成员认同儒家的忠君观念。忠君观念虽不为儒家所独有,但不忽木家族在中原文化侵染下,忠君观念得到了加强。家族成员拜住在元末明兵攻入大都时,为显忠义,投井自杀,体现家族拜住因生于中原,教于中原,深受中原文化大义观影响,与其苟且偷生,不如赴死殉国的忠君忠国观念。

其次,提倡妇德。“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利益需要。比如巎巎赞同妇德。有一王氏烈妇,因其夫被贼寇所杀,贼寇欲娶该妇,该妇宁死不从,咬破手指,题诗崖上,然后投崖而死。

第三,尊师重道。尊师重道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有“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语。荀子则云:“君师者,治之本也。”“道”是儒家知识中最高的学问。“朝闻道,夕死可矣”。儒家和道家思想都认为尊师和重道应该相辅相成。不忽木受教于许衡时,许衡“非旬休不至家,恐妨授徒,每令诸生直日,以谢客至。公(不忽木)则持书崇朝放夕,坐中门不移,否则拥篲播洒,褰帘操杖。(许衡)出必乘马导前,无马徒从,循循安之。其敬以孝,犹子事父,唯恐斯须仁义之言不闻,道德光辉不接也。”不忽木对许衡“其敬以孝,犹子事父”,即是其尊师的具体表现。

第四,尊卑分明。我国传统社会十分讲究辈分与等级,身为重臣的不忽木亦不例外。有奴隶状告主人,主人因此遭诛杀,皇帝命令将主人之前的官职赏给奴隶,不忽木认为不妥,认为如此以来必“大坏天下之风俗,使人情愈薄,无复上下之分矣”。有西番佛僧为做佛事,请求释放罪犯以祈求福佑,并以此为秃鲁麻。于是犯法的有钱人全部想通过贿赂来求取赦免。有些杀主人、杀丈夫的人,西番僧人请求给他们穿皇帝皇后的衣服骑着黄牛犊出宫门去释放他们,说这样可以得到福保。不忽木知道了以后,便上书说这样的人岂能放过。

第五,重视儒礼。重礼是儒家伦理道德的一个基本精神。我国自古被誉为礼仪之邦。礼是四德、五常之一。不忽木在朝廷做官时,有一位枢密院大臣接受别人玉带贿赂,元廷惩以终身不仕。一位御史认为这样的惩罚实在太轻,不忽木却认为按照礼的规则,大臣贪财好贿,如果鞭打和羞辱他,不符合刑不上大夫的原则,故认为不应该过分处分该大臣。

礼俗之汉化

自汉代以来,儒家礼仪文化深刻影响着中原的社会风俗,成为汉文化重要的特征。深受儒家思想教育,且处处遵循儒家伦理观念的不忽木家族,其习俗礼仪自然也受其影响。

习中华之风俗

就礼仪风俗来看,居留中原数代的不忽木家族基本上沿习了汉人的习俗。比如不忽木家族按汉人土葬俗,有其家族墓地,从回回和巎巎的友人胡助曾有诗载其与之去扫墓的情况可以看出,不忽木墓地十分讲究风水,环境清幽。且按达官贵族坐西朝东之方位讲究掩埋的。

效汉人之礼仪名号

受汉文化的熏染,入居汉地的色目人使用汉名的人逐渐增多,正如元代儒士安熙所说:“近世种人居我国者,类以华言译其旧名而称之,且或因名而命字焉。”不忽木家族不少成员皆有自己的汉文名字和字号,亦为自己的书斋取了雅致的汉文名字。如不忽木,名时用,字用臣,号静得。回回,字子渊,号时斋。巎巎,字子山,号正斋,又号恕叟,自称蓬累叟。回回的儿子帖木烈思,字周贤。不忽木的族孙拜住,字闻善。巎巎的儿子名字叫维山,可能也是汉文名字。回回的书斋,则名为“时斋”。

汉人取字号的历史由来已久,并形成礼制文化。所谓“自称以名,名以正体;称人以字,字以表德。”不忽木家族不少成员取字号即为华化之表现。为书斋命名也是汉文化的特征之一,如何取书斋名字也是十分有讲究的,一般都是些文人雅士,或表明志向,或寄托情怀,或自警自勉。许多东迁的色目人亦纷纷效仿。

总之,不忽木家族高度认同汉文化,自不忽木始,回回、巎巎,直至帖木烈思,都是元廷以儒治国的重要推动者。这一方面与蒙古统治者的治政策略相关联,另一方面其家族成员数代子孙自小接受汉文化教育,因而使之学养深厚,乃在传统诗文、艺术中卓有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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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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