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朝当一名赘婿是什么体验?历史真相也许会打破你的幻想

近几年,有许多以赘婿改编的古装电视剧。主人公的人设是一位上门女婿,和女主先婚后爱,最后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这让戏外的观众对此生活充满向往,但历史上的赘婿真如影视剧中的那般幸福美满吗?

赘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倒插门女婿。人们对赘婿的印象一般都是,“吃软饭、没出息”,这也导致古时候很多上门女婿会受到老丈人和妻子的冷落,以及恶意对待。

也因此,一般都是穷苦人家的男子上门做赘婿的,很少有上层社会的男子。不过,很少不代表没有,晚清名臣左宗棠就是上门女婿。

左宗棠入赘

其实左宗棠小时候的家境一般,父亲是家乡的教书匠,仅靠他一人维持全家的生活费用。但家境贫寒并没有磨灭左宗棠的心志,他反而十分有志气,立志要出人头地。

不过现实是残酷的,左宗棠到了二十出头还没有娶上媳妇,这在古人看来他已经是大龄青年了,年龄再大一点就不好娶妻了。他的好友也为他着急,时时刻刻帮他留意。

一次湘潭县周家豪门公开招入赘女婿,好友知道后,便劝左宗棠前去参加。但受到古代封建思想的影响,左宗棠认为做上门女婿会让他十分丢人,便拒绝了好友的提议。

好友深知他的脾气秉性,便用激将法,将左宗棠骗去了。没想到左宗棠的气度令周家的夫人十分满意,随后周夫人出了一个上联,左宗棠很快便答了上来。

而躲在屏风后的周小姐,看着这个满腹经纶、长相英俊的年轻公子,已经芳心暗许。周家人十分满意左宗棠,比联招亲后,左宗棠才抱得美人归。

所幸周家人对左宗棠还不错,他也十分争气,只用了十多年的时间便成了朝廷的封疆大吏。他的赘婿身份也没有人敢再胡言乱语了。

但左宗棠的例子只是少数,大多数的赘婿地位十分低下,且不被社会承认。这从历朝历代对赘婚的规定便可看出来。

元朝以前,赘婿社会地位的低下

秦朝规定赘婿不能为官且不能拥有田地和住宅;唐朝之前的赘婿社会地位十分低下,为世人所不齿;即使到了文明开放的唐朝,赘婿依旧不被承认。

到了宋朝,对赘婿的法律规定十分详细:赘婿如果要继承女家财产,必须和妻子生活19年以上;且要履行养老任务;赘婿的继承资格也要排在儿女之后。

到了明清时期,又增加了几条规定:在婚礼仪式上,男方要下跪,女方直立;赘婿还要改为女方姓,且不入家谱。古代社会一系列对赘婿的规定,都说明了古代社会对赘婿的鄙夷、蔑视、不承认,赘婿的社会地位显而易见。

而此篇文章是以中国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并统一的元朝为例,简单说一下他们在赘婿问题上的解决方式。

元朝对于赘婿地位的承认,以及对于赘婿问题的应对

元朝建立之前,由于蒙古族是游牧民族,因此婚姻形式与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原人十分不同。

元朝建立后,承认了赘婿在社会中的合法地位和权利,统治者甚至颁布了四种上门女婿的形式,即养老女婿、年限女婿、出舍女婿、归宗女婿。

但元朝社会中的百姓以汉人居多,因此元朝对于赘婿的合法地位承认并没有在社会中普及开来,元朝社会中的赘婿地位仍是十分低下,很大一部分还会在老丈人家遭受虐待。

比如1268年7月,一位叫做宋小梅的女子准备改嫁,宋家家境殷实,但宋小梅的父母早已不在,因此宋家决定招上门女婿。恰巧此时一个叫石显的男子家中有一弟弟,名叫石虎虎。兄弟二人的父母也早已不在,因此家中全凭哥哥石显做主。

很快石虎虎到了娶亲的年纪,但家中贫寒,石显又不愿拿出自己的积蓄来为弟弟做聘礼,他在得知宋家招上门女婿后便有了将弟弟出赘的想法。

他托人联系上宋家后,很快两家一纸婚书定了宋小梅和石虎虎的婚事。但婚后,因为宋家家境殷实,宋小梅十分有底气,因此常常对石虎虎颐指气使,非打即骂。

但石虎虎自小家境贫寒,内心的自卑发挥到了极点,这样不对等的经济关系,令两人的矛盾爆发。两年后,石虎虎不堪忍受宋家的虐待,便出逃了。

宋家报官将石虎虎抓回来后,石虎虎又在第二天寻找机会逃出去了,且三年都没有被找到。从此事也能看出来,元朝社会并没有普遍接纳赘婿,世人依旧十分唾弃。

石虎虎出逃后,地方上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桩案件,只能以“不见断过如此案例”为由呈报户部。但户部也没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便又呈报给了中书省。

但中书省也没有过类似经验,只能先判定两人决断离,再想办法。

这时有底下官员进言,说造成大量赘婿出逃的原因在于婚书中的大量不平等条款,二人还未成婚,婚书上便已经有了对赘婿的义务和责任的强制规定,婚书更像是“休书”,如果赘婿没有达到要求,就会被抛弃。

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女方因为婚书上都是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因而对丈夫颐指气使;丈夫因为条款上处处都是制约,处于低等的位置,长时间下去,心中难免积怨,这样不利于家庭和谐,也就造成了众多赘婿出逃的结果。

中书省十分重视这名官员的上书,此后规定,婚书中不可出现类似于“如有女婿在逃等事,如同休弃”这种条款。

另外,元朝还承认了赘婿对于财产的公平继承权,规定:如果夫妻二人自愿同居,妻子身亡后没有子女,财产自动并入同居的家中;如果没有同居,那么女方家的财产应由亲属继承,不能出现争夺财产的事情。

虽然元朝统治者改动了一些关于赘婿的法律规定,但在大环境下,社会依旧对赘婿这一身份存在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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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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