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晒粮可罚5000元,造成事故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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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路边的小麦到了收割的季节。想老王小时候,一到了这个时候,老王就高兴,因为收割麦子的时候,七大姑八大姨的都会聚到老家一起割麦子,西瓜、饮料、冰棍停不下嘴。傍晚了,打粮的“场”里,支上一个小桌,大人们酒过三巡,小孩们玩闹嘻嘻,好不痛快。

道路晒粮可罚5000元,造成事故需赔偿

但是,随着土地资源的不断减少,而且收割机械化,以前专门用作晾晒谷物的场地大多都用于耕种了,而且现在的公路都是沥青路面,要比以前的土路干净,所以越来越多的老乡把粮食晾到了公路上。

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谷物堆放在路边不仅仅是影响了交通,更大的危害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想想,那些经常见到的画面:电动车,在晒得粮食上滑倒;汽车底盘下刮的一堆麦秆摩擦起火;汽车在粮食上打滑发生交通事故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一、面临的处罚

我们先来看一下,在道路上晾晒粮食,可能面临的处罚:根据《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结合当事人的过错情况等进行综合确定。

如16年一起案例:马某在公路上晾晒小麦,谢某途径时,因小麦打滑,外加车速过快,撞上同向骑自行车的王某,致王某受伤。经认定,谢某因无驾驶证且未投交强险,为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马某被判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合计5万多元;道路管理部门承担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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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标签:边沟   麦秆   道路   民法典   谷物   麦子   畅通   小麦   粮食   路边   事故   公路   物品   单位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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