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能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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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一些骑电动车、自行车的行人,面对交通规则肆无忌惮,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鬼探头等行为频有发生。机动车如若兔子见到鹰,生怕碰到一点点被“赖到”。在常识里,貌似只要不是驾驶机动车就可以横行霸道,出了事,也没有啥责任。但是,真的如此吗?让老王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讲讲:

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能构成犯罪吗?

据报道,某日,Z某骑自行车在公路上由南向北行驶,Y某由西向东直行。在Z某左拐时,因未避让正常行驶的Y某(左转让直行),导致双方碰撞,Y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审理,Z某因违反交通规定,造成Y某死亡,且负主要责任,判决Z某交通肇事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第1应当是主观上的过失,即该罪应当是过失犯罪,如果是故意发生事故,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

2应当存在违反交规的行为,这一点跟第一条中的过失主观是对应的,如果行为者正常驾驶,不存在过失,发生事故自己不可遇见,则不构成犯罪,如实践中高速上突然闯入行人;

第3应当造成重大事故。具体标准为:(1)负主要责任以上,造成1人死亡或3人重伤以上;(2)负同等责任,造成3人以上死亡;(3)负主要责任以上,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负主要责任以上,造成1人以上重伤,并有酒后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明知安全装置不全失灵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载驾驶、逃逸等清净之一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交通肇事罪,并没有规定,必须是机动车。那么非机动车,是否能构成该罪呢?!老王觉得是可以的,开始的判例也印证了这一观点。甚至对于行人,是否构成此罪,老王也是持肯定态度的。

第一,刑法并没有把非机动车驾驶人与行人排除在外

第二,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都属于交通法规的调整对象,即三者都可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第三,虽然行人、非机动车,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较大的危害性,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同样可以危害他人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安全,不能因其可能性小而否认其可能造成的法益。如:判例中的自行车在拐弯时,造成他人死亡。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的判例也有,如广东省中山市一案例中,行人横穿马路,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驾驶人死亡,行人被判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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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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