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毒了!婚内出轨生下儿子,与情人同居后又出轨,还将幼子杀害

婚内出轨还为情人生下了儿子,道德已经够败坏的了,可之后与情人同居期间又再次劈腿,甚至将刚满1岁的儿子狠心捂死,那就是丧尽天良,必须严惩!

案情简介

小莲与张某本是一对合法夫妻,并育有一个儿子,本是幸福美满的一家。可小莲却在居民的微信群内,与陈某(离异)通过聊天相识,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对于小莲婚内出轨的行为,张某绝对无法容忍,经过与小莲协商后,双方协议离婚,儿子归张某抚养。小莲与陈某便共同生活在一起(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久,便产下了一名男孩,小名强强。

虽说小莲先前的出轨行为有些缺德,但既然选择了陈某,并为其生了一个孩子,那就好好珍惜现有的生活吧,可结果并非如此。

在与陈某共同生活期间,陈某经常在外打工,小莲则带着强强与陈某的父母住在一起。众所周知,婆媳关系之间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尤其是陈某这个准丈夫(未结婚登记,姑且称为准丈夫吧)又长期不在家,难以起到调和作用,导致小莲与陈某父母之间经常发生摩擦。

小莲觉得既然陈某不在家,自己带孩子也比较辛苦,陈某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理应帮忙多照看些强强,可陈某父母却经常出去打麻将,为了此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

而陈某父母对小莲其实也并不太满意,平时对小莲也比较一般。而且在外面还常跟别人说,还是以前的媳妇好(陈某前妻),这个小莲比其以前的媳妇,那可差远了。邻居的闲言碎语,自然也很快就传到了小莲耳中,更加剧了婆媳关系的恶化。

本来就是住在陈家,而陈某又常不在家,婆媳关系又不好,唯一能陪小莲解解闷的,就只有儿子强强了。但毕竟只是个未满周岁的孩子。

太恶毒了!婚内出轨生下儿子,与情人同居后又出轨,还将幼子杀害

内心孤独的小莲,再次犯了同样的错误。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又认识了郑某。双方加为微信好友之后,小莲便向郑某倾诉自己的苦楚,以及自己的家庭处境。郑某很会安慰小莲,聊过没几次,二人便确立了情人关系。小莲再次劈腿。

不知小莲是有心为之,还是缺心眼,在与郑某确立情人关系后,便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张郑某的图片,并配文臭小子我的余生就看你了”。陈某见了自然是火冒三丈。

但陈某并未选择极端的方式,而是建了一个微信群,将小莲和郑某均拉进群中,商谈三人之间的事情。最终商定的结果是,陈某退出,小莲跟郑某走,但孩子强强归由陈某抚养,而小莲可以去探望孩子。商定妥当后,微信群解散。(还算比较和平的解决方式)

按理说此事已经算是比较圆满地解决了。可谁能想到,又出问题了。

小莲跟了郑某之后,因为想念强强,便前往陈家探望。期间提出,想将孩子带走住几天再送回来,可没想到陈某及其父母却拒绝了,看望孩子可以,但只能在这看,不能带走!这让小莲心生不满,“我可是亲生母亲啊,让孩子跟自己住几天都不行?”

后来一连几次,小莲去看望强强时,也只能是在陈家,最多带到附近的公园玩一会。而陈某父母则生怕小莲偷偷将强强抱走,防范心理很强。这让小莲愈发觉得郁闷,并联想到之前在陈家的遭遇,以及和陈某父母的矛盾,便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某日,小莲再次前来看望强强(此时已经13个月大了),并打算带着强强去附近的公园玩。陈某母亲因一时脱不开身,又担心小莲抱走孩子,就让外孙女娜娜跟着小莲一起去。大概走到通往公园的桥上时,小莲对娜娜说:“小弟弟我不会抱走的,你先回去好了,去和外婆说一下”,娜娜毕竟是个孩子,听了小莲的话,就回家去了。

太恶毒了!婚内出轨生下儿子,与情人同居后又出轨,还将幼子杀害

而小莲确实没将强强抱走,反而是在公园的凉亭内,狠心地将强强捂死了!为了报复陈某及其父母,既然不让我把孩子带走住几天,那就谁都别想再看到孩子了!

再说另一边,陈某的父亲因为不放心小莲,也跟了出来,刚好遇到回家途中的娜娜,二人便一起来到了凉亭,发现小莲正抱着强强坐在亭子里。过了几分钟,小莲抱着强强走了过来。

陈某父亲发现强强没什么动静,以为只是睡着了。小莲抱着强强回家之后,陈某母亲让小莲带着强强去浴室洗一下,虽然小莲说不用洗了,但后来陈某母亲和小莲还是带着强强进了一楼的浴室。

强强被捂死的事,就这样被发现了。陈某母亲带着孩子赶忙前往了医院抢救,而小莲则主动报了警,等待公安机关的抓捕。强强被送到急诊室时便已无生命迹象,经抢救无效死亡。小莲则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审理及结果

小莲因与陈某及其父母之间的矛盾,因而心生怨气,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而庭审中,小莲的辩护人提出陈某及其父母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可对小莲从宽处罚。但法院认为,小莲作为成年人,本应理性对待其与陈某的感情纠纷,以及与陈某父母的关系,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小莲在与陈某同居期间的感情问题还是婆媳矛盾,均可通过理性方式予以解决,而且事实上也已经通过协商解决了。

之后因探望强强问题上产生的不同意见,属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问题,也可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非属于那种退无可退、被逼无奈之下的“被害人过错的情形”。

太恶毒了!婚内出轨生下儿子,与情人同居后又出轨,还将幼子杀害

但小莲却未能正确处理,在有合法途径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形下,反而将怨气转移到自己年幼无辜的儿子身上,以杀害强强为手段来报复陈某等人,其恶劣的犯罪行为与陈某等人先前的行为并无直接关系。

最终认定小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例来源: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语

一个女人,两次出轨,不仅破坏了两个家庭,更伤害了两个无辜的孩子,一个早早缺失了母爱,另一个更失去了生命。

感情问题,贵在专一。即便真的出现了无法调和的矛盾,也应正确、理性地对待。张某也好、陈某也罢,在面对小莲的出轨行为,均能理性处理而没有选择极端的方式。反而是小莲,却将怨气转移到自己的亲生儿子身上,痛下杀手,真是罪有应得!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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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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