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

文/管剑刚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

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英语系学生刘和珍在段祺瑞政府前遇害,一个星期后召开追悼会,有学生问鲁迅说:“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鲁迅回答了两个字:“没有。”鲁迅对学生刘和珍的遇害十分悲痛、悲愤,但是,在遇害事件发生时他什么也没有写,过了一个星期还是没有写,追悼会后又过了一个星期,也就是说至少是过了十四天,鲁迅才提起笔来,撰写了那篇著名的纪念文章《记念刘和珍君》。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

鲁迅在学生遇害的当时和之后的十多天里一直没有动笔,相信会有许多人质疑,刘和珍等四十余人被段政府杀害,鲁迅作为学生的师长,作为有良知有担当的知识分子,为什么在这样重大事件之时竟然没有声音?鲁迅在文中回应了这个问题,他说:“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

这一句话,令人顿然释疑。其实这是一个常识,所有的人都能体会到,假如你家里不幸亡故了亲人,你有没有可能此时写诗,或是写文章?答案肯定是不会写的,不是不会写,是在那样一种悲痛情绪的重压下,你根本没有心情动笔。

这使我想到了湖北作协主席李修文先生。在疫情肆虐前期,人们惊慌失措,医疗资源被挤兑仍有人得不到救助,在有不断失去亲人的人们痛苦之时,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的心是乱的,现在没法写作。”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

这就是说,在人们遭受了不幸之时,假如你是真的感同身受,你是真的痛苦的话,此时的你是写不出诗文的,除非你是一个冷静的观察者,他人的不幸只构成了你的写作材料。你或者冷静地记录事实,或者选择性地记述真实,或者拿听来的未加核实的消息误当作真实而予以叙述,这都没有大碍,倘若加上以有意或无意的语言引导读者往恶意的方向揣测或联想,这就有点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了。而这也最直接表明了,写作者与不幸者决无感同身受。因为感同身受,就会对不幸者的不幸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痛苦,在痛苦的笼罩下、重压下,一个有良知的人是写不出任何东西的。就像李修文说的那样,像鲁迅说的那样,心是乱的,没法写作;长歌可以当哭,但必须是在痛苦缓解了之后才可以。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

我在这里把当年鲁迅面对的是反动政府的屠杀行为给人们造成的不幸与眼下新冠病毒给人们造成的不幸放在一起述说,似乎有点不伦不类,不过,我只是取其同样是生命亡故这一点,用以说明其对真正感同身受者所带来的感情痛苦是相似的道理,不及其他,相信读者是能够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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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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