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属性。在现实生活中,“丛林法则”是一个普遍现象,除了在自然界中动物之间存在“丛林法则”以外,还要人类社会中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和经济竞争无不体现“丛林法则”,谁能熟知和掌握“丛林法则”之道谁就获利、获胜;再是,“丛林法则”与每个人生存、生活息息相关,只要自己的生存、生活不能自主、自立或自强,或者只要自己不能干、不能胜任或不能承担责任,或者只要自己不善于经营家庭、公司或组织,或者只要自己斗不过小人、坏人或敌人等,就会让自己成为废人、穷人、弱者、受害者、失败者、被淘汰者、被掠夺者、被欺压者或被绞杀者等;
(2)特殊属性。虽然“丛林法则”具有普遍属性,但是我们不能滥用“丛林法则”,西方人奉行的“丛林法则”是一种以强欺弱、以大欺小或以暴制暴的“丛林法则”,又是一种不讲情理、不讲法理或不讲道理的“丛林法则”,也是一种唯我独尊、为所欲为或滥杀无辜的“丛林法则”,因此,西方人奉行的“丛林法则”具有特殊属性。
页面更新: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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