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01


你好,我是杨颖。是西安的一名律师,执业11年了。


11年间做了许多的诉讼案件,承接了许多的法律顾问工作,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团队。


老陈是我的一个朋友介绍来的,来的时候一审都结束了,跟很多人一样,老陈输了一审的官司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委屈,非要上诉不可。


原来老陈是做餐饮生意的,他租了四层楼房用来经营火锅店,这么大的面积,光装修就投了不少钱。


不过老陈经营餐饮经验丰富,选的店址自然是没得说,经营上也是轻车熟路,手到擒来。


再加上他有一套自己独创的炒料秘方,火锅的味道又香又醇,火锅店开张以来生意当然是红红火火了。


可是好景不长,还没到半年,老陈这红红火火的火锅店因为消防不过关被强制关闭了


因为需要两个以上消防通道,可是这个房子只有一个消防通道。


试营业刚结束,老陈就风风火火地去办理二次消防验收手续,可是他租的这个店铺只有一个消防通道,所以这二次消防手续自然没能顺利办下来。


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老陈眼看着生意这边红红火火,那边没有消防手续要关店,就赶紧跟房东联系,让房东快帮他想办法解决消防通道的问题


可是房东是个公司,不巧这个时候人事变动,公司大换血,根本没人有心情管这事儿。


消防不过关,还有什么好说的,消防队一纸文书要求老陈停业整顿,什么时候整顿好了什么时候再开业吧。


老陈的房租都交了,不能开业就天天赔房租,而且店里的工人也是问题。


都让走了吧,万一哪天开张了招不到人。不让走吧,这养活一天就是一天的工资,没有进账天天光出,任谁也撑不了太久。


那段日子里老陈可谓是心力憔悴,一夜白头,可是他愁他的,房东这边提前收了6个月的房租,房东可不着急。


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02


6个月之后该交下半年房租了,可是这消防通道还没解决,老陈想起来都生气,怎么可能愿意付下半年的房租?


房东可不管这些,你不付房租我就起诉你,于是一纸诉状把老陈告到了法院,要求老陈支付拖欠的租金。


老陈虽然是店面没开张,可是东西一直在房子里放着,一审的时候喊了一通冤枉,只说自己租了房子不能用凭什么付房租?却也没有其它更多的抗辩理由。


法院说,老陈没搬离,当然要付房租,所以就判决老陈败诉,解除了租赁合同,要求老陈限期搬离,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房租。


老陈来的时候一肚子冤枉,说无论如何想不通,我租个房子就是为了做生意的,这消防通道也不是我二次装修的问题,明明就是房东的责任,生意没法开张,还要付房租,哪有这样的道理?


都是这样,房东都坐收渔利了,什么不用管,房子你能用不能用的,我都照收房租。


我看了看这个一审判决,发现了一个问题,房东出租房屋当然要能够达到合同中约定出租目的。


就是我租了个居民楼你得保证能住,我租了个商铺得保证能做生意,这个在法律上叫做房东应当承担的“适租义务”。


可是这个案子虽然房子已经不适租了,但是老陈总觉得这个地段好,一直让房东解决消防通道的问题,从来没有说不适租,我解除合同。如果解除了合同,那后面的租金当然就不用付了。


可是老陈没有解除合同,并且还一直占着这个房子没有搬,不说租金了吧,就算是房屋占用,也应该付占用费。


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但是老陈租了房屋是用来经营的,自己无法经营,还要负担工人工资,而且他的品牌是加盟的,还要承担不菲的加盟费用,这些损失都是房屋不适租造成的。


所以他可以在一审中提起“反诉”,要求房东赔偿他的损失


反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诉请求。


举个例子说明,就是A起诉B要求支付货款,而B呢在这个诉讼里自然就是被告,但是如果A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给B造成了其它损失,那么B就可以在同一个案子里以反诉原告的身份起诉B要求他赔偿自己的损失。


说得再通俗点,就是在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里,原告给被告也造成了损失,被告可以在同一个案子里起诉原告要求赔偿损失,这个时候反诉里,原来的原告变被告,被告变原告,这就能从被动变成主动。


但是反诉并不是说随时可以提出的,只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提出,也就是说一审开过庭的就不能再提起反诉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03


老陈的案子现在显然是过了提反诉的时间,那还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呢?


因为反诉本来就是另外一个诉,所以如果没有提出反诉,那可以另外再起诉一个案子。


可是拿老陈的案子来说吧,另外再起诉一次显然是耽误了时间,也多耗费了精力,因为当然是一个案子里处理完了比较省事么。


而且两个案件有时间差,租赁合同的案件老陈一旦二审败诉,就进入了执行程序,可是他起诉房东的案件一时半会判不下来,也就是说即便他能赢,这里也有一个时间差。


他必须先把房租付给房东,等他的官司赢了,根据钱数再去申请执行,问房东把钱再要回来。


老陈的案子一审没有反诉,二审最后也没有赢,法官认为损失是另外一回事,也提醒了老陈说你可以另案再诉。


老陈又陷入了另外一个诉讼的纠缠之中……再次准备证据去立案,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


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04


我也处理过另外一个案子,就是前面提到的货款纠纷,B公司在A公司处定制了一批机械,因为是量身定制的。


所以很多参数都比较特殊,但是这个机械装上以后却无法使用,B公司多次联系A公司要求修理更换,但是A公司觉得你不给我钱想让我白干活么,这个事情就卡在这里了。


后来A公司就把B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


B公司呢因为也有代理律师对诉讼程序比较熟悉,就以质量问题提起反诉,要求A公司赔偿由于机械质量不合格,导致他不能生产的损失。


最后法院查清了没付款是真的,机械不合格也是真的,两边当然就争取了一个坐下来谈的机会。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A公司重新调整机械参数,在45天内保证达到要求。


而B公司呢,在机械达到合同标准后的7天内付完剩余款项,否则的话多支付30%的货款作为赔偿。


什么?原告还能变被告?


正常的起诉就是我告你,你答辩不同意。你的答辩理由成立,法院就驳回我的诉讼请求,说我告的没道理;


你的答辩理由不成立,我就赢了。就是单边提出要求,只有你同意或者不同意的选择。


但是反诉就像是双方都提出了要求,这样就争取到了一个商量解决问题的机会,因为你有你的要求,我也有我的,彼此手里都有一点筹码就好解决了。


而且一个事情,如果是用了反诉,在一个案子里就解决了,彼此也都省了很多时间成本和情绪成本。


但是如果这个案子里没有反诉,就必须另案再诉,要打两个官司,耗费两份时间成本和情绪成本。


法理学理论里有这么一句话,法律思维就是“理由优于结论,程序优于实体”。


因为已经发生的事实,法官也没有办法完全重现它,所以只能根据合法的程序、查明的事实来做出判决。


所以程序在法律思维里非常重要,好的律师就是能够清晰地辨别法律关系。


并且永远树立“程序优于实体”的法律意识,善用法律程序,保证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作者:杨颖,律师,自2009年入行至今,每年办理很多各种类型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想要通过普法告诉大家,法律人也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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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标签:原告   被告   案子   货款   房东   房租   案件   法院   通道   损失   房子   程序   法律   机械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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