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你好,我是杨颖。是西安的一名律师,执业11年了。


11年间做了许多的诉讼案件,承接了许多的法律顾问工作,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团队。


前两天和小米聊起了我的律师执业生涯,她问我为什么业务好?我说投入在哪里就产出在哪里啊,我不太关注别的方面,主要关注业务能力。


后来我想了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关注业务能力,这和我执业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01


我成为律师以后,接到的第一个案子,当事人是我一个长辈的朋友小军。


小军来找我的时候一审已经输了,他说他死活想不通这个案子为什么自己会输,就是打到天边,这个官司他也要打到底。


小军的案子是这样的,他住在村里,要盖房子,就找到了老李。老李说自己有施工队,工和料全包,一共是12万。


小军觉得价格合适,就同意了。这老李呢,就分别又找了工人来干活,结果木匠从梯子上摔了下来,把脚后跟摔成了粉碎性骨折


于是木匠就以雇佣关系把小军和老李都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等,共计4万多元。


小军知道被起诉以后,就去找了个“律师”(后来经过我了解,其实是基层法律工作者,就是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当地司法局考核通过的基层法律从业人员,只要高中毕业就可以申请,他们可以在基层代理普通民事案件),收了他500块钱的代理费。


这人同时还跟他说,只有他找律师没有用,因为他和老李都是被告,所以把和他在同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另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介绍给了老李。


就这样小军和老李一人一个“律师”去开了庭,小军的“律师”跟小军说,只要《授权委托书》写明是特别授权,小军就不用去开庭了,啥心不操都交给他就行,小军一听,“疑人不用”,就果断地签了这个授权委托。


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在这里有一个小的法律知识给大家普及下,诉讼代理人有两种授权委托,一种是一般代理,另一种是特别授权。


简单地说,就是一般代理的律师只能代理起诉、应诉、提供有关证据、法庭质证、发表综合性代理词、参与法庭辩论等。


但是不能替当事人决定是否要和解、调解、放弃、变更自己的请求,基本就是只能完成程序性工作,不能处分实体权利。


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可以进行实体权利的处分,也就是坊间俗称的“全权代理”,但是法律上没有“全权代理”这个术语。


比如说,如果有人起诉你还款1万元,一般代理的律师可以去应诉,但是不能告到一半说我决定撤诉不用被告还钱了。


但是特别授权的律师就可以说,我不用被告还钱了,而且这个责任,原告还必须承担。


所以我一般是不跟当事人签特别授权的,第一是保护委托人的权益,把关键问题都交给委托人决定;第二也是保护自己,万一哪句话说得不合适,还能有个退路。


小军的律师拿着小军的这个特别授权委托去开了庭,没几天法院就判决老李不用承担责任,所有的责任都由小军承担


这小军当然是想不通了,怎么想自己都不认识木匠,凭什么所有的钱都要他一个人赔?


他的“律师”给他解释了半天,劝他不要上诉,说是上诉了也赢不了,可是越劝他心里越不踏实。


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02


于是找到了我,我当时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小军会输掉官司。


因为按照我的理解,小军和老李之间是一个承揽合同关系,就是说,他们的合同是约定好了一共这么多活,干完多少钱;


老李和木匠才是雇佣关系,就是老李雇佣木匠干活,一天多少钱。


所以这个赔偿应该是由雇主承担,怎么看也不应该是由小军独自赔偿,跟老李无关。


但是开庭小军没有去,所以个中缘由他也说不明白,就决定先上诉再说,到了二审法院去看看一审的庭审笔录,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上诉之后,小军说他的“律师”还找过他,说上诉根本没有用,白花上诉费和律师费,我这种律师就是自己没有案子,专门骗他这样的人的律师费的,让他撤诉,不过小军当然没有听。


上诉后,我去二审法院的法官那里看了庭审笔录,看完我就知道其中的蹊跷了。


原来小军的“律师”拿着特别授权代理,当庭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承认木匠是我雇的,应该由我自己赔偿,和老李没有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当庭承认的事实,对方就不需要再提供证据证明了。


而承认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当然法官也就不用再过多思考了,所以这个案子都判在小军头上也就不奇怪了


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这个案子二审开庭的时候,虽然木匠也说了他认为应该是老李赔钱。


但是小军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一审已经承认了对方的诉讼请求,二审也没法改变了,最后小军二审也确实是输了。


但是这个案子小军和老李用了同一个所的法律工作者,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这个案子,小军和老李是有利益冲突的。


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小军的代理人抗辩说小军和木匠不构成雇佣关系,所以应该由老李赔钱。


而老李的代理人应该抗辩说,小军作为实际受益人也应当承担责任,各代理人维护自己委托人的权益这才应该。


而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两个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是不能同时代理两个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的,也不能同时代理原告和被告。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大所因为律师多,都会建立案件检索制度,以避免出现同一个所的律师出现在一个案子里分别代理原被告的违法情况。


更重要的是,他的代理人当庭这样说,根本没有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大概率可以判断是拿了老李什么好处,跟老李的代理人两个人商量好了就是挖坑埋小军的。


(怎么找到一个好的律师呢,我写过一篇爆内幕的文章,可以点击查看《手把手教你挑选律师 》)


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而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接案子对外都自称自己是律师,但是法律规定他们不得以“律师”的名义对外招揽案件。


其实区别也很简单,看一下证就行了,律师持律师执业证,是红棕色的封面;而他们持法律服务工作者证,是蓝色的封面。


不用说,这两个“律师”显然是违规执业了,所以我把庭审笔录复印出来交给了小军,也告诉他,案子我是无力回天。


但是根据这两个人的违规执业行为,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投诉,他的代理人没有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该赔偿他的损失。


后来我听说小军还没有投诉,他的“律师”就来找到了他,说这个事情他不用赔钱了,自己会帮他解决的。


后来听说这个人自己掏了一部分腰包,又跑到老李那里去要了一些钱,还对原告连哄带骗的,让原告少收了一些,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03


这个案件现在过去十年了,我依然记忆犹新,而且对我影响重大。


这个“律师”收了500块代理费,当然老李应该也给了一些好处费,问题是最后事情解决不了还要自掏腰包。


本来是想着能赚一笔,结果最后还赔了钱,而且小军绝不会再说他的好话。如果有人找律师,小军肯定得说,无论如何你不能找他。


而且小军如果坚持投诉他,怕是还要吊销他的执照。


为了平息这件事,他应该也没少费工夫,这个时间精力不能拿来挣钱,一来一回这个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他有没有从此吸取教训我不知道,但是我却是吸取了他的教训


精耕业务看上去是比他这样的歪门邪道要辛苦,但是心里坦荡,其实最后耗费的精力是差不多的,并且只会越来越好,还没有风险。


输了官司才知道,我自己的代理人却被对方买通了


他只想着赚轻松钱,以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能够掌控一切,反正小军不懂法,忽悠一下不会上诉。


但是完全忘记了别人也是人,有自己的想法和社会关系,他想不到小军这么坚持,也想不到半路杀出来的我会坏了他的好事。


当他自以为能瞒天过海的时候,只是因为他不知道海到底有多深,天到底有多高而已。


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老老实实地学习,做业务,不给自己乱贴title,也不乱做承诺,纯粹而直接。


碰见有人给我挖坑,我就努力识穿并且避免,只做自己的事情,从不去理会他们,也有人跟我说,这样会不会吃一些亏,占不到一些小便宜。


会的,但是这样活着踏实痛快!


*作者:杨颖,律师,自2009年入行至今,每年办理很多各种类型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想要通过普法告诉大家,法律人也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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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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