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你好,我是杨颖。是西安的一名律师,执业11年了。


11年间做了许多的诉讼案件,承接了许多的法律顾问工作,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团队。


这个案子并不是我经手办理的,是一个公安局的朋友咨询的。


公安局有一个科室叫做法制科,法制科指导办案民警对案件定合适的罪名。


因为警校里主要教的是侦查、痕迹鉴定等专业技能。


至于某个犯罪行为到底该定什么罪名,很多警察都不是特别清楚,尤其碰到一些复杂的案件,就需要法制科来指导定罪


别的警察不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是法制科的警察多半都是通过了考试的,在法律条文的适用方面,他们要比别的科室专业。


但是遇到有些拿不准的案子,也会求助。


今天分享的就是这样一个案子。


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01


小郭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了三年半有期徒刑,他的案子清晰明确,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就老老实实地服刑。


服刑期间老婆一直没来看过他,但是他自己犯了罪,哪还有脸说老婆?


老婆生气不来探监,他也得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所以一直也没什么怨言,就想着自己好好改造,出去了好好跟老婆道歉,好好过日子吧。


小郭刑满释放那天,老婆也没来接他。虽然有点失望,但他想着回家了就能看到老婆,还能吃上老婆做的饭,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结果没想到小郭回到家,看到的却不是老婆一个人,而是一家三口,老婆不但跟别人结了婚,还生了个儿子……都快一岁了。


小郭从来没有跟老婆离过婚,但是这个男的却说他和小郭的老婆是合法夫妻,领了结婚证的,还拿出结婚证给小郭看。


小郭火冒三丈,但是又想起自己服刑的岁月,当场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问题是这口气怎么咽得下?


小郭思来想去,觉得这男的肯定骗他,里面一定有猫腻,自己没离婚,他俩这是怎么结的婚?想到这些小郭就报警了


警察一调查,这个男的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去婚姻登记处领的结婚证,小郭的老婆则一口咬定说早就跟小郭离婚了,还拿出了一个离婚证。


可是警察哪是那么好骗的,他们每年要办多少案子啊,那可不是你说是什么他一听就结束了的。


这个办案警察看了离婚证的领取时间,心里就有数了。领取离婚证的日子,小郭还在监狱服刑呢,怎么可能出来跟媳妇领离婚证!


警察办案靠物证,守着这俩人眼看着也问不出来啥,不如直接调查去,就去了婚姻登记机关。


开始他们怀疑这个离婚证是假的,就去验证,结果离婚证居然是真的!


警察就调取了离婚当时的档案,结果发现档案里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根本不是小郭,可是各项身份信息却都是对的。


这事情的真相才浮出水面。


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02


原来小郭刚进去没多久,老婆就起了离婚的念头,先找了律师咨询了一下。


但是小郭当时刑事案件还没有判,关在看守所里,属于还没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没有审理结束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国家机密。


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能随意与外界接触,以防泄密和串供,即便嫌疑人涉及其它案件,暂时也是不能开庭的。


所以小郭的妻子想通过起诉跟小郭离婚,很大几率要等到小郭判刑以后才能开庭审理,这就需要等好几个月的时间。


如果说小郭坚决不同意离婚,有可能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她才能再次起诉小郭离婚。更重要的是每个审理阶段都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样看来她要是想离婚,悲观估计需要将近两年的时间,小郭的老婆一听,就觉得这还得等两年,太亏了。


于是她心生一计,在网上找了一个办假身份证的,用小郭的身份信息和自己一个朋友的照片拼在一起。


让这个朋友拿着假身份证帮忙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了离婚,离婚协议里写明了财产都归她所有。然后就“坐产招夫”,没多久就结婚了,还生了个儿子。


因为办理离婚登记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所以她办完以后就把那个假身份证销毁了。


小郭老婆自以为这样天衣无缝,因为她的离婚证和结婚证都是真的,想着就算小郭出来也只能吃哑巴亏,没想到小郭在监狱里受到了法制教育,直接报警了。


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03


这个案子把警察也难住了,大家都觉得小郭老婆肯定是有问题,可是定什么罪合适呢?


我公安局的朋友一开始觉得:


伪造身份证适用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上面的这个罪一般是用来处罚办假证的人的,就是那种发小广告的办假证的,可是小郭老婆并不是办假证的,而且只有一张。


朋友觉得定这个罪名有点不太合适,所以就问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我跟他说,我的意见是这样的,既然是用假身份证离婚的,那离婚就也是假的,就是说小郭老婆并没有跟小郭离婚,没离婚又结了一次婚,这应该是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有两种情况:


一是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自己结婚的事实,说自己是未婚或者离异,领取结婚证的;


二是已经结婚的人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就是不但同居而且邻居都知道这两人是夫妻了。


比较典型的是生了孩子还以父母的名义去幼儿园、学校给孩子开家长会等情况。


偶尔的出轨行为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的就不构成重婚罪。


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但是为什么现实中好像很多这种情况并没有听说判刑的呢?


因为相比于其它犯罪,重婚罪特殊一些,是可以由检察院公诉,也可以由重婚者的配偶自己起诉的刑事案件。


大多数情况下,重婚案件,是由重婚者的配偶自行向法院提交一个刑事自诉状,要求法院给他们判刑。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检察院才会管。


可是知道这个刑事自诉程序的人并不多,也有很多人考虑到孩子等因素,想到即便对方判刑了对自己也没有切实的好处


所以最后选择离婚了事,并没有提起刑事自诉,这种情况就不太常见。


但是这其实是一个武器,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找对方协商,要求离婚并在财产上作出重大让步,因为反正已经是过不下去了,不如追求一些实在的利益。


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可以考虑走刑事自诉程序了,财产不让步,那就把“正义”主张到底,让犯罪的人受到刑事处罚吧。


坐牢三年半,出狱发现老婆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


04


那小郭的案子最后到底是什么结果呢?实话说我并不知道,因为不是我办理的。


我给出了咨询意见就结束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本来就应该保密,后面我也就没再问了。


重婚这种行为其实还挺经常听到的,小郭老婆的行为还不算太奇怪的,因为毕竟小郭坐牢了也不能骚扰他。


很多重婚的都是这边有一个家,那边有一个家,两边互相骚扰,宁愿受着这样的折磨也不愿意离婚。


我对这个心理也分析不来,不过如果是因为嫌离婚麻烦那就有点可笑了,因为有两个家也挺麻烦的。


婚姻是一个社会契约,不仅仅是对两个人的约束,也是对其他人的一个宣告,告诉其他人我们的状态是已婚,可以把我们当作夫妻一体来对待。


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离婚是很正常的,也是一个宣告,从此我们一别两宽,请把我们当作独立的个人来对待。


而重婚,不但对原配是莫大的伤害,对新人也是。如果新人是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还和他结婚的,也构成重婚罪。


婚姻以外的其他人也不明确到底该如何看待他们,看上去少了一道离婚的手续,但是带来了更多的麻烦。


生活在社会之中就要遵守社会准则,不能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像小郭老婆本来是图省事,结果现在更费事了。


现在的老公也知道了她是办了假证离婚的,就算不去坐牢,她以后的婚姻生活应该也不好过了。她要是没有这么“聪明”就好了。


*作者:杨颖,律师,自2009年入行至今,每年办理很多各种类型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想要通过普法告诉大家,法律人也是有温度的。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6

标签:法制科   重婚罪   老婆   自诉   刑事案件   有期徒刑   案子   配偶   罪名   案件   小郭   儿子   警察   夫妻   发现   时间   朋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