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春:生活的艺术化形态

因为艺术是通过其形式形成其虚幻性质并与现实妥协的,所以打破形式才能使艺术所表现的内容现实化。但艺术的内容需要消除它的意识形态因素,而保存它的真理性因素。通过现实化,艺术扬弃了自身。这实际上是艺术的生活化。

彭富春:生活的艺术化形态

■ 文| 彭富春

生活的艺术化的形态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人自身的艺术化。一方面是身体的艺术化。身体及其感觉不再囿于简单直接的自然需要,而是展开了文化的丰富性。因此,人们不仅追求健康的身体,而且追求美丽的身体。作为的身体的感觉,感觉自身既是生理性的,也是超生理的性的,而成为艺术的感觉,如音乐的感觉和绘画的感觉。另一方面是心灵的艺术化。人的心灵不是狭隘化为认识的感觉和伦理的感觉,而是扩大为艺术或者审美的感觉。不仅如此,对于认识和伦理的感觉而言,审美的感觉甚至是规定性的。这就是说,审美成为认识和伦理的尺度。正如人们所说的,科学要具有艺术性,美学是未来的伦理学。当然,生活的艺术化既是身体和心灵的艺术化,更是生存本身的艺术化,也就是从基本的生存的满足转变到人存在的自由创造和享受。这表现为一系列自由的维度,如自由的时间、自由的空间、自由的言说和行动等。

其次是世界的艺术化。世界是各种物所构成的世界,其中最根本的和最突出的物就是人所生产的物,亦即产品。它会以种种形态表现出来,最常见的就是商品,或者是它的另一形态:礼物。这种当代社会的物自身发生了变化,它不仅是实体,而且也是符号。作为一种特别但普遍的符号,商品并非独立的存在,而是处于与其他商品的差异关系中的存在。但商品的符号特征主要从外观方面显示出来。外观是一个事物的显现形态,就是形象、影象,甚至只是一个名字,如名牌。此外,各种广告语言的宣传可以将虚拟的外观附加到物品上去。物的这种符号化,特别是形象化正是生活世界艺术化的表现。现代社会的人不仅生产外观,而且消费外观。因此,符号化与形象化的生产活动消解了生活与艺术之间界限。

与生活艺术化的同时是艺术的生活化。人们对此往往有许多误解。一种观点认为艺术的生活化要求艺术有生活性,也就是要有生活的气息。这具体化为,艺术要贴近生活,特别是大众的生活,要反映和表现大众喜闻乐见的事情。另一种观点认为艺术的生活化就是艺术的普及化。人们要破坏了艺术的神圣性,赋予其世俗性,将它由象牙之塔置于大众市场。于是,艺术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任何事物上。这两种观点有密切关联,甚至它们表述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因此,人们希望艺术不仅要描写大众的生活,而且要介入大众的生活,也就是让大众接受和消费。这在当代的所谓审美文化和大众文化中达到了极致。但艺术的生活化在根本上是让自身不在限定于心灵领域,而转变成现实生活。

当艺术生活化的时候,艺术自身便不再是艺术了,也就是面临艺术的终结。但它绝对不是在黑格尔的意义上被使用的,艺术就其最高规定性而言,已经不再是绝对理念的需要。它也不是如海德格尔所理解的那样,艺术在主客体的体验中消亡。与他们不同,马尔库塞关于艺术的扬弃的观点切中了艺术生活化的本性。他认为艺术必须被扬弃,但不是让位于宗教和哲学,而是让位于现实。因为艺术是通过其形式形成其虚幻性质并与现实妥协的,所以打破形式才能使艺术所表现的内容现实化。但艺术的内容需要消除它的意识形态因素,而保存它的真理性因素。通过现实化,艺术扬弃了自身。这实际上是艺术的生活化。#大道哲学#

彭富春:生活的艺术化形态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美学原理》,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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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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