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郑爽雇孕事

郑爽,辽东女,辛未岁(1991)生,虽非国色,然亦有楚楚处,后为伶人。

其事多平平,无可道处,若非流星雨,或为小家妇而已。

十七岁,有剧曰“流星雨”,大兴于天下,中有女子曰楚雨荨,旧名杉菜,民间寻常女也,遇富公子,波折反复,终入豪门。为楚雨荨者,即爽也。

剧出,即风靡南北,男女皆趋,收视之势,一时无可敌者,可匹亚早岁小燕子格格。

二十五岁,为剧“笑倾城”,又大兴于东土,少年好之,以为偶像。

爽之为人,其剧虽不寻常,然其为人则寻常,无足称者。

其于剧中,恍惚若仙,观之颠倒,然其剧外,路人儿女而已,亦思嫁娶,亦思为母。

史记 郑爽雇孕事

尝与张翰好,不成;尝与胡生好,不成;又与张恒好,居美丽国,翌年,又不成。

庚子岁,冬,忽有异瓜。

先是,有言曰张恒携爽居美丽国,后分飞,张生滞他国年余不得归,乃为避债也。债何来?初,爽恒既好,爽予恒金两千万,以换张生之全职为夫,今既分飞,张生则当偿爽。

言既纷纷,久不平,张生不胜其忿,忽贴一图于网,图中乃张生,然负抱二子,遥望东土,作惆怅状,且曰: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避债,怜此弱子,不可归来。

图既见,众生大惊,曰:郑氏何来此二子?

有识事者曰:此代孕也。

众生又惊,再问,又得一瓜:

初,爽雇妇代孕,怀至于七月,忽曰欲弃腹中子,且曰:“两胎已成,不能去,甚恨”。郑氏母曰:“此子为累,可托他人”。张生父曰:“岂可?”争而未了,遂产,然爽不为签证,遂滞他国不得返。

众生惊疑时,爽乃曰:“此为私事,未能遍告,谢罪。”

史记 郑爽雇孕事

郑父则曰:“张生软饭强食,可恨。爽欲一生相许,张乃薄情竖子,喜新好色。且吾家仁义,必当抚此二子。

纷纭间,史官曰:“代孕犯禁,弃养何忍。”

事犹未了,琐碎不足多言。

太史刘曰:

今之名伶艺人,多富且贵,既名高于我辈,当行高于我辈,然其行事,或不如匹夫匹妇,视稚子若弃物,无仁义存心中,此岂有理哉?

父母吾劝世间男女,莫趋明星,当敬苍生,莫趋富贵,当奉父母。

仁义父母者,万古千秋之明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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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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