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CKD孕妇获得更好的结局,需要加强CKD妊娠管理,包括妊娠前管理、妊娠期管理、分娩期管理和产后管理。第二部分已经讲述了妊娠前及妊娠期管理,这部分继续讲述分娩期和产后管理的内容。
4、分娩期管理
1)终止妊娠的指征
CKD患者妊娠32周前孕妇或胎儿情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妊娠32周后孕妇或胎儿情况出现不太严重的恶化均应终止妊娠。
此外,出现典型的子痫前期或HELLP综合征,孕妇体情况逐渐恶化,包括严重且不能控制高血压,肾病综合征伴迅速增加的蛋白尿和(或)SCr迅速增加。胎儿情况逐渐恶化,包括任何孕周的胎心率异常,≥32周超声多普勒检查脐动脉舒张期血流缺失,孕晚期超过两周胎儿没有生长。出现上述情况,均应常规应用足疗程的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
分娩发动前或分娩过程中胎儿出现异常情况,或引产过程中出现不利情况或引产失败均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新生儿出生体重˂1 500g,孕周˂34周,出生5 min Apgar评分˂7,需要插管的新生儿均应转入NICU。
2)分娩方式
如病情稳定,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可考虑经阴道试产;但如果病情加重,估计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时,可适当放宽剖宫产的指征。
5、产后管理
CKD患者的产后管理包括:
1)监测肾脏疾病活动情况
2)监测血压、尿检和肾功能等
3)对服用钙调蛋白抑制剂的患者,注意监测药物浓度
4)血栓高危患者,必要时继续预防血栓至产后6周
5)鼓励患者母乳喂养
6)给予情感支持,以防产后抑郁症
鼓励CKD患者使用最小剂量的妊娠期安全使用的药物,进行母乳喂养。
1)仅很少剂量的泼尼松、硫唑嘌呤和他克莫司可分泌至母乳中,环孢素几乎在母乳中检测不到,因此这些药物哺乳期可继续使用。由于产后母体生理的变化,钙调蛋白抑制剂的药物浓度会升高,要尽早重新评估并调整剂量,避免对母体和可能对婴儿造成肾毒性。
2)在疾病明显活动需要使用吗替麦考酚酯或环磷酰胺时,不能母乳喂养。
3)大分子单克隆抗体不进入母乳,产后活动性肾炎可选择利妥昔单抗治疗。
关于降压药物,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和长效硝苯地平最常用。利尿剂的脱水作用可能阻碍泌乳,通常应避免。多个RAS抑制剂包括依那普利、卡托普利和喹那普利,都不能在母乳中检测到,产后应尽早开始使用RAS抑制剂降低蛋白尿。
以上是第三部分内容,关于慢性肾脏病女性病友妊娠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啦。
更多CKD妊娠内容可以参考《慢性肾脏病患者妊娠管理指南》(《中华医学杂志》2017年第97卷第46期)。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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